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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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含驻车换乘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其经营管理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严格适用本规定。其他依法设立的收费停车场,包括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2、等为特定对象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非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按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停车自治组织对居住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停车场,可以参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是指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单位,在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开展经营的停车场。本规定所称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是指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实行电子收费、停车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道路停车设施。第四条本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单位应当

3、在相关场所出入口、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第五条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在停车场起止地点的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方式明码标价。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距离较长的,应当按一定间距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中间包含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的,可结合实际在每个自然路段起止地点或者醒目位置,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第六条倡导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管理单位在做好现场标价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或者移动端APP等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

4、权。第七条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内容应包含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经营车位总数等。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可以参照附件1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牌编号为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的备案号。第八条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

5、、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执行)、车位总数等。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管理单位可以参照附件2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第九条同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等有关内容,应当与现场标明的内容保持一致。第十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或者

6、有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九十日后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同时废止。附件:L经营性

7、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2.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1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2 .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第二面第一面收费停车场编号:XXXXXX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收费停车场编号:XXXXXX圈务项目:机动车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 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 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范SI位置:车位总数: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备 注:注释:1 .其他依法设立的收费停车场,可以参照本样式明码标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编号、行业主

8、管部门电话等信息。2 .收费标准包括计时、计次、长租等种类,由经营单位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依法自主定价。收费标准中包含有免费停放时间、区分白天和夜间等特殊情况的,应当标明。长租时,在租金之外依法另行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的,应当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3 .建议使用大号字体突出标明收费标准,方便停车人查看和选择。停车场如无人工收费方式的,建议标明。提前扫码缴费后有限定驶离时限的,应当标明。4 .鉴于驻车换乘停车场的特殊性,建议经营单位将明码标价牌上的“P”标识,改换成“P+R”标识。驻车换乘停车场有停放时间段要求的,应当标明。5 .国家和本市法规政策对免收停车费车

9、辆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等有变化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明码标价牌上的内容。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第一面第二面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M号:XXXXXX白天:7:00-19:00(含)首小时内小型车:X元/15分轴大型车:X元/15分纯首小时后小型车:X元/15分钟大型车:X元/15分许夜间:19:00-次日7:00(含)小型车:X5t2小时大型车:X元/2小时木是TWfTMMJV.Msaa12328校爆拳Il电话:12346注释:1.禁止大型车停放的道路停车位,管理单位

10、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标注收费车型。2 .国家和本市相关定价政策发生变化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明码标价牌上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名称等内容。83 .国家和本市法规政策对免收停车费车辆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等有变化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明码标价牌上的内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全文解读一、出台背景近年来,与明码标价相关联的停车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社会高度关注。另外,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结合

1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三、预计取得的效果文件出台后,一方面将有利于引导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尤其是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

12、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依法加强对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强化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四、主要内容本规定充分吸收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的有关内容。文件分为总则、明码标价规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四个部分,共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则部分,共三条。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概念。二是明码标价规则部分,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方式、内

13、容和一些基本要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要求。三是法律责任部分,共一条。规定经营者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或者有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同时,规定了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四是附则部分,共一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废止有关文件。此外,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有关方面所提意见建议,按照依法合规、便民利民、不做大改的原则,对两类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参考式样后增加了一些注释。五、适用范围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主要包括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

14、场(P+R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三类,其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明码标价或者收费公示。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主要包括居住小区为本小区居民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如果实行免费停车,则不需要明码标价;如果实行有偿停车服务,不管是计时、计次还是长租收费,应当按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居住小区自治停车场,可以参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六、创新特点一是依据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实际,对机动车停车场的种类重新进行了归类整理,并将适用情况划分为:严格适用、应当参照、可以参照

15、三类,防止出现适用范围覆盖不全的情况。二是针对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距离较长、起止地点中间包含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等特殊情况,对明码标价牌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防止出现停车人看不见、找不到明码标价牌的情况。三是考虑到机动车停车行为的特点,要求经营管理单位必须做到现场标价,在做好现场标价的同时,倡导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等有关内容,也应当与现场标明的内容保持一致。四是在坚持不做大改的前提下,对明码标价牌参考样式中的标价内容、字体大小和二维码的设置等做了调整。经营者可以对照参考样式对明码标价牌进行升级,以便于更好地满足

16、合规要求、方便停车群众查看。七、关键词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八、专有名词诠释明码标价:不能简单理解为仅标示价格,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对价格所对应的服务价值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减少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单位,在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开展经营的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包括了驻车换乘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实行电子收费、停车费纳入政府m厅兑收入管理的道路停车设施。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不属于经营性

17、机动车停车场。九、注意事项相较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文件对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适用范围、标价形式、标价内容、参考式样等做了一定调整,对通过网络方式明码标价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要点解读一、如何理解自治停车场可以参照执行?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规定,居住小区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以成立停车自治组织,对居住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治停车场主要针对居住小区内的居民提供服务,其收费标

18、准的制定一般采用协商的办法,收费主要用于停车自治成本费用、停车设施建设等,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定期在居住小区内公示。鉴于此,同时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文件做出了可以参照执行的规定。另外,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结合实际,请求属地有关部门,协助指导自治停车场的标价行为,从而防范和减少收费纠纷的发生。二、文件为何未对共享停车明码标价做出规定?按照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共享停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共享“自我管理、社会共治”等原则,供需双方通过签订共享停车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

19、违约责任,协议内容明确收费价格、收费方式等内容。鉴于共享停车设施的收费价格由供需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签订的协议也已明确收费价格,停车人的知情权、选择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文件对共享停车明码标价不再做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三、文件对明码标价牌的设置有哪些要求?对于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文件要求经营单位在相关场所出入口、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这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停车人在停车前对停车场的基本情况、收费标准有充分的了解,在缴费时能够对照收费标准核对缴费金额,从而有效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然,有的场所出入口和缴费地点有重合或者距离非常近,这个时候就不能机械理解必须要在出口

20、、入口、缴费地点各设置一个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这种情况下,经营单位应当本着充分保障停车人知情权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设置标价牌或电不言息屏的数量、位置。对于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等空间较为狭窄的场所,经营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同一地点并排放置两块明码标价牌,分别标明参考式样第一面、第二面的相关内容,从而防止出现停车人看不到明码标价牌背面信息的情况。对于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文彳牛要求管理单位应当在停车场起止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起止地点距离较长的,应当按一定间品巨重复设置。起止地点中间包含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的,可结合实际在每个自然路段起止地点或者醒目位置重复设置。这么规

21、定的目的,是为了督促管理单位真正落实方式显著标识醒目”的要求,防止出现停车人看不见、找不到明码标价牌的情况,充分保障停车人的合法权益。四、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有哪些变化?一是更改了正反面的表述。将参考式样原来正面反面”的表述,更改为“第一面第二面。对于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等狭窄空间设置的标价牌,停车人往往无法看到标价牌反面的内容。修改相关表述后,不再严格区分16标价牌的正面或反面,有利于引导经营管理单位在狭窄空间,更加灵活、科学、合理地设置标价牌。二是更改了收费标准的字体大小。在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中,增大了收费标准的字体。在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中,建议经营单位使用

22、大号字体突出标明收费标准。这样有利于停车人更加清楚地查看停车收费标准,选择合适的停车场。三是更改了收费标准内容的表述。由于本市对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驻车换乘停车场除外),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依法自主定价。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往往包括计时、计次、长租等不同的种类。因此,附件1中新的参考式样在收费标准内容上,不再采用原来X元/XX分钟的表述,而是空出了相应位置,便于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据实填写。四是新增或删减了部分公示内容。在参考式样公示内容上,增加了服务项目或收费项目,增加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按规定免费的表述,将价格举报

23、电话12358修改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在附件1的参考式样中,删除了原备注内容。在附件2的参考式样中,对收费标准的表述做了优化。这些调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符合上位法规政策的要求。五是优化和增加了缴费渠道的内容。在附件2的参考式样中,缴费二维码的设置,由正反面均为北京交通APP二维码,优化为:第一面设置北京交通APP二维码,第二面设置北京交通公众号二维码。同时,增加了“请通过北京交通APP,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或授权开展道路停车费17缴费服务的银行网点等正规线上、线下渠道缴费的表述。这样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停车人缴费。五、如何理解附件中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的注释?在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后

24、增加注释,主要是为了对参考式样上的内容和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从而便于经营管理单位对照制作明码标价牌,也有利于消费者对照注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释是文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一些建议性规定,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其中的强制性规定,经营管理单位则应当严格执行。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简明问答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近年来,与明码标价相关联的停车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关注度较IWJO随着数字经济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通过网络方式明码标价,表现形式更加复杂,有待加以规范、引导。新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对

25、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提出了新要求,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政策、定价管理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因此有必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规定。二、文件制定遵循哪些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合规。在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程序要求。二是坚持科学合理。对原有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了吸收和整合,全面考虑了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的合理关切,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有关行业协会、部分停车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政府部门、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有关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参考借鉴了外省市的有关经验做法,使得体例

26、更合理、内容更全面、规则更科学。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新规定加以规范,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三、相较于“京发改规(2018)6号”“京发改规(2018)8号”,文件对标价内容的要求有哪些变化?文件对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标价内容做了区分。同时,在标价内容上增加了公示服务项目或收费项目的要求,增加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按规定免费的表述,将投诉举报电话由12358更改为123450对于通过网络方式明码标价的,要求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有关内容与现场标价保持一致。四、经营管理单位

27、一定要完全按照参考式样明码标价吗?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只是为经营管理单位提供一种明码标价的“参考”。经营管理单位也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明码标价牌。自行设计明码标价牌时,应当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标明相关内容,确保内容的合规性。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参考式样明码标价,能够较好地满足文件对标价内容的要求,降低合规风险。五、在制定文件时,对于需要调整、更换明码标价牌的情况有什么考量?一是在设计新的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时,充分考虑到经营管理单位大规模更换标价牌的成本负担,坚持“不做大改”的原则。目前,现存的大部分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在标价内容上并不违反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需要做大规模的更换。二是文件的第十二条设置了九十日的过渡期,便于经营管理单位有充足时间,更换或调整不符合规定的明码标价牌。三是对于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实际,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统一更换或调整。四是在文件施行初期,会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指导,帮助各有关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的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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