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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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6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3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5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SSJ-2023034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5000;最高限价:疫

2、木定点企业过磅单价最高限价为1350元/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1项彻底清理廿里镇所属辖区范围内2023年-2024年所有枯死松树、濒死松树(具体清理量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春节(即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80%及以上的清理任务,2024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进入进入“即现即清”阶段。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

4、关文件材料)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20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5、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3、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中路二巷248号四楼;(1)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8、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ccgp-);(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6、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9、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为准。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10、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非强制性要求,推荐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第5页共59页份投标文件”(与“电子

11、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注:“备份投标文件”接收地址为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中路二巷248号四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限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投标文

12、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如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

13、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9、特别提醒:(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

14、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3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3年-2024年衢江区廿里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4预算金额预算价1215000元,

15、疫木定点企业过磅单价最高限价为1350元/吨。5合同履行期限要求2024年春节(即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80%及以上的清理任务,2024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进入进入“即现即清”阶段。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商务技术得分为70分,报价文件得分为30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得分。8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现场。如中标,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因情况不明、风险考虑不足、要求变更等一切价格调整

16、的理由。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全部损失。11投标文件的编制妍式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

17、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非强制性要求,推荐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及期限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

18、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

19、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4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衢江区水利局6楼);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15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30:00秒(北京时间)16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签订合同。17履约保证金(1)、

20、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标段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如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则退还给中标供应商。1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9联系人联系人:李女士20联系电话2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21、;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适用)22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22、);23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24招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23年10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25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3、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27融资政策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

24、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银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衢银发20204号文)文件精神,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3、取得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申请质押融资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1、采购代理费以标

25、段预算价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即:中标金额标准费率中标金额V100万元1.5%100万元W中标金额V500万元0.8%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中标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衢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9其他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

26、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1、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合同中的甲方)。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衢

27、州市顺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 “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7、 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 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3.2、 联合体: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对投标人的限制3.3.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

28、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3.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4、 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

29、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3.3.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30、,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4.1、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

31、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

32、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6、采购文件的澄清6.1、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 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采购文件的修改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33、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7.4、 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

34、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7.6、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 语言及计量单位8.1.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

35、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9、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9.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参

36、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供应商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中小

37、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4)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1、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

38、料)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2、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5)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6)供应商认为需要在资格审查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注: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特定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费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9.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投标函(详见第五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

39、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第五章附件)3)偏离表(详见第五章附件)说明:以下第4)项附件格式仅供供应商参考使用,该部分内容为商务技术评分内容,非强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的相应要求编制或提供,未按要求编制相关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对供应商产生不利影响。4)供应商认为需要在商务技术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0、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9.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章附件)2供应商认为需要在报价文件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9.4、陈述和答辩本项目无设陈述和答辩环节。10、投标函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H.2、本项目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形式,签约合同价中包含自疫木采伐至运入疫木定点处理

41、企业整个清理过程的费用,包含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伐、造材、伐桩处理、枝植处理、人工搬运、装车运输、安全、税收等)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设备进出场费、服务质量保证期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合同结算金额=疫木定点企业过磅单价*疫木定点企业过磅重量+就地处理单价(统一价)*就地处理重量。(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听从采购人指挥,配合采购人。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

42、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1.3、 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1.4、 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总价报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供应商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巳包含在报价内。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

43、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

44、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第20页共59页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2、 为确保

45、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6.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46、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7、备份投标文件17.1、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按招标公告规定直接提交或者(非强制性要求,推荐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7.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期18.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8.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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