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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合同(适用于转让方)交易标的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制年 月 日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乙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通信地址:邮编:根据国有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 商,就乙方为甲方公开转让所持(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提供服 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事项乙方为甲方公开转让交易标的提供发布转让信息、寻找受让方、撮合甲方与受让 方订立产权交易合同、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结算及鉴证的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就交易标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止。第三条双方的权
2、利、义务(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产权交易规则、交 易程序等,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2 .乙方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意向受让方资格:(1)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后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作 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意见进行回复。如甲方对乙方作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意见存 有异议,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甲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 乙方作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2)甲方授权乙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乙方对意向受让方 资格的确认结果。
3、3 .甲、乙双方均应就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承担保密义务。除政策法规或司法机关、 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求外,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披露意向受让方报名 登记情况。(二)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完整地提供乙方为完成服务事项所要求的全部文件材料。 甲方提供文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甲方公章,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甲 方应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 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2 .甲方保证其对交易标的依法享有完整的处分权。甲方对交易标的所享有的权利 有瑕疵的,应明示该瑕疵并提供有关说明、处理方案。甲方有义务对交易标的进 行展示并回复相关咨询;3 .
4、甲方保证其通过乙方公开转让交易标的一事已依法获得有权机构的批准或授 权;4 .甲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和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承担相应 责任;5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第三方订立为同一交易标的寻找受让方的 服务合同,同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与任何一个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私下 成交;6 .甲方应当在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7 .甲方应依法自行与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资产交割所需的审批、登记等相关法 律手续,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三)乙方的义务1 .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的咨询服务;2
5、 .协助甲方准备有关产权交易文件,该文件最终由甲方确认并承担全部责任;3 .协助甲方填写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4 .按相关要求,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和乙方网站、LED大屏等媒体 上发布交易标的转让公告;5 .寻找、推荐意向受让方,负责意向受让方的报名登记;6 .负责产权交易价款的结算;7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第四条挂牌底价挂牌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订立合同时的实际情况,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一)交易标的评估报告已经备案或核准的,以人民币万元为交易标的首次挂牌 底价。(二)交易标的评估报告尚未备案或核准的,具体挂牌底价由甲方报相关批准
6、机 构批准后决定。(三)经其他方式确定的: O第五条交易方式经甲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转让:(一)动态报价,乙方负责组织动态报价,实施动态报价交易的具体工作;(二)公告期届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征集情况,按以下方式确定具体转让方式:1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2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转让: (1)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乙方负责组织竞价,实施竞价交易的具体工作。(2)采取拍卖方式转让。按照乙方相关规定确定的拍卖机构组织实施拍卖。(3)其他方式:O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1
7、.前期服务费:金额 元(大写:元)。无论乙方是否为甲方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前期服务费均不予退还。2 .交易服务费:甲方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 服务费,前期服务费可以在交易服务费中抵扣。本合同签订后,如收费标准进行 调整,甲方仍按本合同签订时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3 .重新挂牌公告费:甲方若变更挂牌条件,需重新挂牌公告,应向乙方支付公告 费用,金额 元(大写:元)。4 .其他费用:C(二)支付时间1 .前期服务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2 .交易服务费(除前期服务费外的部分):甲方应在交易标的成功转让后3个工 作日内支付。3 .重新挂牌公告费:甲方应在重
8、新发布交易标的转让公告前向乙方支付。4 .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到乙方下列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三)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招投标、清产核资、实 地考察、法律咨询、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七条结算事宜(一)交易价款应通过乙方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二)交易标的成功转让后,乙方可对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作出以下处理: 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 金转为甲方向受让方收取的交易价款。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对
9、此部分交易价款进行结算:(I)由乙方从此部分交易价款中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 余部分转入甲方指定账户;(2)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乙方将此部分交易 价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三)乙方确认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划至乙方交易结算账户后,将剩余交易价 款划转至甲方。(四)甲方同意乙方将交易价款划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履行本合同支出的 一切合理的费用,及守约方根据本合同为实现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诉讼
10、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5项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交易 标的挂牌底价2%的违约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条款。(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 .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的;2 .有权机构决定或批准终止交易标的转让并书面通知乙方的;3 .在交易标的转让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
11、受让方,甲方决定终止交易标的转让的;4 .乙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决定终止交易标的转让的;5 .司法机关依法终止交易的。第十一条管辖与争议处理(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二)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所称“前期服务费”是指,乙方为帮助甲方做好交易标的转让的宣传, 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乙方网站、LED大屏上发布转让公告所支出 的费用。(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为本合同所称“交易标的成功转让”:1 .协议转让过程中,甲方与受让方签订产
12、权交易合同。如该产权交易合同,还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的,则合同审核通过时为“交易标的 成功转让”;2 .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宣布最终报价并落锤成交;3 .招投标(比选)过程中,招标方(比选方)发出中标(中选)通知书;4 .竞价过程中,竞价主持人或竞价系统确认最终报价,宣布成交。(三)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乙方制定并在乙方网站上公示的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构成本合同不可分 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代表签章):乙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代表签章):签署地点: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