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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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篇)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2篇)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1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2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3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4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5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6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7吸烟室应加

2、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9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一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

3、所:(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

4、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第二章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第七条人员

5、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第八条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L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第九条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

6、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一)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L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

7、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二)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

8、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第十四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村(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办公和生活秩序

9、,保障公众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各村(社区)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各村社区(村)的第一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村(社区)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第五条各村(社区)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0、。第六条各村(社区)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第七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各村(社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401(一)基础资料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

11、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机构审核、备案、验收。2、明确仓库防火负责人,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3、制定仓库灭火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扑救火灾演练。02(二)储存安全1、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严禁和丙类等仓库混存。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3、货物堆垛应符合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的要求,仓库应设置限高线。4、库房内货架各个结合处必须固定牢固。03(三)电气安全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

12、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7、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8、仓储场所的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

13、热、散热等防护措施。9、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10、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11、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04(四)设施要求1、仓储门口必须张贴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告标识。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3、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4、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堵塞圈占。5、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14、、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6、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未用实体墙隔开。7、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8、仓储外围严禁搭建铁皮棚影响消防救援。9、占地面积大于1500Itf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实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10、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后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栓。11、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行的仓库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12、仓库相邻两个安全出口边缘距离不小于5M。13、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14、丙类仓库直通室外的防火门应安装乙级及以上防火门。15、每座占地面积

15、大于100Oltf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其它单层或多层丙类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16、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17、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05(五)其它安全1、高处作业须经审批,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使用木梯。2、仓库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的隐患。锂电池生产或储存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与其它区域分隔。2、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全角度视频监控系统

16、,监视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3、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自动感烟检测器和感温检测器,报警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4、涂布烘干、化成、分容须设置强制通风系统、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系统。5、注液设备应密闭生产并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或采用可靠的微负压装置。并设有注液计量装置和电解液泄漏回收装置。6、化成、分容、老化柜须采取防止因电池发生燃爆而产生的连锁反应措施。7、老化房宜采用间接加热方式,加热器宜设置在老化房外。8、每块电池(电芯)的正(负)极位置必须有绝缘防止短路保护措施。9、化成、分容、老化柜的物料架,存放电池(电芯)的货架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10

17、、分容柜排与排之间的操作空间间距不得小于Ll米。柜与柜之间安全通道不得小于0.8米,排与墙之间间距不得小于0.6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Ik电芯、电池库房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C至35。C范围内,相对湿度不超过75%。库房内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热(火)源存放其中。制冷涉氨企业1、冷库投产运行相关手续齐备。(、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风向标。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应设在一单独房间,其

18、工作人员不得超过9人。4、热氨融霜工艺,必须采取有效的超压导致泄漏的预防措施。5、氨制冷机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时与事故风机自动开启联动。(、报警器探头安装部位:制冷机及贮氨气上方机房顶板;采用氨直接蒸发的速冻车间的快速冻结装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间内;、探头配备数量确保覆盖面积;仪器设有不停电电源;、设定报警值100T50ppm;报警信号同时传送制冷机房控制室。)6、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使用开式喷头,喷淋水覆盖贮氨器整个区域;、控制阀设于贮氨器附近并靠近压缩机房出入口;、喷淋水排水流进事故水池。)7、必须在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

19、救药品、器具。8、冷库设置氨警示标识,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I。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

20、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

21、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22、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

23、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在防火

24、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

25、等大功率电器。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26、。(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

27、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

28、开会部署,明确分工。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

29、气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

30、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

31、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1)、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

32、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

33、火器材组织灭火。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消防安全管理细则总则第一条:1 .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4、,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4 .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 .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 .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 .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组织制订

35、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3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 .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6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

36、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四章防火检查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

37、完好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13 .灭器材配置情况;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2 .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3 .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4 .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5 .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 .消防

38、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第六章消防档案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3 .消防安全制度。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5 .灭火预案。第七章奖惩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

39、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1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2 .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3 .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5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6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7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8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9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则1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

40、度。(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

41、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三)、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

43、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6 .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7 .车间消

44、防安全生产“十不准”(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6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45、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

46、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

47、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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