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排查表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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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排查表全套序排查内容号排查依据排查情况(一)危险作业基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企业应建立和实施: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作业广东省安全生产场所和生产、储存设施等设置明条例第十七条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标识,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和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事项告知从业人员,保障从业人员的知情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广东省安全生产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等作条例第三十条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现场安全管理措施:(1)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2)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3)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

3、撤出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特殊作业安全规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范(GB30871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2022)第4.6条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2)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特殊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持证上岗;(2)特殊作业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经生产单位或作业单位培训I,佩戴明显

4、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特殊作业进行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3)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260o安全作业票(证)的管理要求如下:(1)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4.9 条、 第4.10条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4.16 条、 4.17 条、第 4.18 条(2)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三(3)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

5、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二)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第 5.1 条(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2)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3)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生

6、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ho动火作业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特殊作业安全规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范(GB30871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2022)第5.2条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

7、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窖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4)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

8、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体积分数)。(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Io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IO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8)在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9)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IO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10)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快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快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IOm,并应采取

9、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快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5.4.2 条, 第5211条特级动火作业要求:(1)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2)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3)存在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管道和设备设施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4)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时,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551 条, 第552条固定动火区管理:(1)固定动火

10、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2)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a)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b)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C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窖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d)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e)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f)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

11、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期确防火责任人。(三)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第 8.2 条高处作业要求:(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24543要求的安全绳,30m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平台、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拆骸口使用应符合GB51210等有关标准要求。(4)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12、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5)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

13、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8)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9)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10)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11)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四)吊装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921 条- 第

14、929条吊装作业要求:(D-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彳牛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2)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3)不应靠近高架电力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4)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

15、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安全状态,并签字确认。(6)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T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7)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8)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9)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锚点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第9210条(1)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16、;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2)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3)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4)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5)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6)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利)吊索悬在空中。以下情况不应起吊:危险化学品企业(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特殊作业安全规挥信号不明;范(GB30871(2)

17、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2022)第9.2.10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条(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索具打结,索具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无衬垫;(4)吊物质量不明,与其他吊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并特殊作业安全规及时报告险情;范(GB30871(2)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2022)第9.2.11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条具混在一起使用;(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设置应根据吊物重心位置确定保证吊装过程中吊物平衡;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

18、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4)吊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5)吊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6)与司索人员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人员应做相应处理。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特殊作业安全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范(GB30871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2022)第9.2.14源开关应断开;条(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3)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五)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1)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特殊作业安全

19、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范(GB30871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2022)第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10.1-10.5条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4)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19

20、4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特殊作业安全规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范(GB30871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022)第10.6条(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5)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

21、列规定:a)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b)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c)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6)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管理;(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1)临时用电单位未经批准,严禁向其他

22、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2)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六)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10.7-10.8 条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 2022 )第 6.1-6.10 条(2)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23、3)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电源开关处应上锁并加挂警示牌。作业前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3)在忌氧环境中作业,通风前应对作业环境中与氧性质相抵的物料采取卸放、置换或清洗合格的措施,达到可以通风的安全条彳牛要求。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内容如下:(1)作业前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2)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

24、(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3)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4)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5)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6)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内容如下:(1)作业前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2)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3)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4)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

25、强制通风措施;(5)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6)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4要求的,应佩戴满足GB/T18664要求的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4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3)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4)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5)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

26、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在满足GB15577要求的条件下,按GB39800.1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护具;(7)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8)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9)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10)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2)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作业监护要求如

27、下:(1)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2)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3)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受限空间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1)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2)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人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3)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高温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4)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电缆、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应避免与人员出入使用同一出入口;(5)作业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穿戴6.6规定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入内救援;(6)停止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7)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器具带出受限空间。(8)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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