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全文及评分标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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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实现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参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及相关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认定化工园区),是指经认定工作

2、组审核,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化工园区。本细则所称化工重点监测点,是指位于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高端、安全环保风险可控、效益突出,经区人民政府组织认定公布的现状化工企业。第二章建设标准第四条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四至”范围明确。“四至”范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划。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布局,选址应具有良好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化工园区应充分考虑选址安全,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

3、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化工园区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政府土地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第五条化工园区设立应手续完备,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第六条化工园区应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救援、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专业人员。第七条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全年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

4、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应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考虑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化工园区应评估化工园区项目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企业)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

5、第八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规划应结合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第九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第十条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布实施”要求,结合产业机构、产业链特点、安

6、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域实施封闭化管理,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由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调度,防止安全风险积聚。化工园区应根据需要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

7、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园区内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在企业搬迁或者关闭时督促其做好残留污染物的安全清理。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第十二条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含有码头的,应配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设置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要求。第十三条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特性,建立满足突

8、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平台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装备。化工园区应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第十四条化工园区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与风险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入本市相关部门的安全和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第十五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第十六条化工园区应具备双回路供电,集中供热设施。第三章园区认定第十七条市经济信

9、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等部门组成认定工作小组,按照本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附件)对园区进行认定审核。认定工作只对相关产业园区是否具备化工产业集聚发展条件进行认定,不改变管理权属。第十八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对照认定条件和评分标准经所在区政府初审汇总,提交认定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化工区可直接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申请认定材料主要包括:(一)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申请表。(二)化工园区成立时的批复文件;化工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禁限控”目录。(三)化工园区概述及沿革、公用基础设施配套等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产业经济数据、四至范

10、围、企业基本情况等;公用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包括化工园区内的道路、管网(水、电、气、物料)、供热、供气、污水处理、消防、通信、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四)化工园区相关用地材料。包含化工园区规划边界的国土空间规划图以及用地情况说明。其中,化工园区规划边界应包含坐标点信息。用地情况说明应包括规划面积、建成区面积、预留面积、土地增减挂钩预留用地情况。(五)化工园区时效期内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证明材料。需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还包括规划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核意见。(六)化工园区时效期内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七)材料真实

11、性承诺书。(八)其他需要提报的材料。第十九条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认定小组成员单位采取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开展认定审核,进行审核和打分,按照通过认定、未通过认定分类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打分情况,确定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认定化工园区予以公布。第四章园区管理第二十条市、区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

12、输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应急(含消防)管理工作;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负责相关工作。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第二十一条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园区所在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的整改或关闭,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监管及处置工作。第二十二条新设立化工园区应由园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会商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承接列入国家或本市相关规划的化工项目应经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

13、机构同意,项目投产前化工园区应通过认定。第二十三条认定化工园区应当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园区内新建项目应当与主导产业相关;化工重点监测点可以在不新增供地、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情况下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确需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市重大项目,由市级层面统筹平衡。第二十四条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每3年组织开展认定化工园区自评和复核,认定工作组定期组织复核认定化工园复核不合格的,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依法依规2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市人民

14、政府同意后,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第二十五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结合认定和复核工作,每3年公布一次认定化工园区名单、认定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表.doc附件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表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选址规划及园区布局(25分)(1)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和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

15、域,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四至”范围明确。“四至”范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划。30分且一票否决-化工园区不符合国家、本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或“四至”范围不明确;1分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划定不合理,或“四至”范围变动后,未及时修订相关规划;3分-符合要求。(2)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选址具有良好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30分且一票否决-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且无搬迁方案和保障措施,或未按照搬迁方案实施;1分-化工园区位于地形条件复杂、自然坡度大、存在窝风地带等安全条件不利的复杂区域;2A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已制定搬迁方案和保障措施,

16、且按照方察时间进度执行;2分-化工园区未整体规划、集中布局,存在多个片区;3分-符合要求。(3)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或独立编制专项规划。20分且一票否决-未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0分-编制的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无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且无专项规划;2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选址规划及园区布局(25分)(4)化工园区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2O分-

17、化工园区未划定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或划定的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明显不符合要求;1分-化工园区未将划定的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的资料按程序报送;2分-符合要求。(5)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20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未经过安全风险评估;0分-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已开发的建设项目在满足安全间距、安全风险、规划控制要求等方面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2分-符合要求。(6)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

18、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3OA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混建比例超过10%。1分-化工园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生产、储存企业最饭症未希扃石星小频聿风向由卫员碱;1分-化工园区呈阶梯布局,存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易燃液体储存设施布局在化工园区地势较高且容易形成大面积流淌火的位置;3分-符合要求。(7)化工园区应评估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30分-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

19、险评估报告中未进行化工园区布局安全性和合理性分析,未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1分-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对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见,或未提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并有效实施;3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选址规划及园区布局(25分)(8)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企业)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20分-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未进行.必莱诺效应分析;1分-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未对优化平面布局提出建议措施并有效实施;2分-符合要求。(

20、9)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安全风险可控。30分-近五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无关,化工园区仍未形成产业链和主导产业;1分-化工园区初步形成主导产业,但近五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不利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控制;3分-符合要求。(10)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20分-存在任何一项目不满足要求;2分-全部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2公用工程(20分)(11)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

21、,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化工园区附近有天然水源的,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30分-化工园区没有可靠的供水水源;0分-化工园区供水能力不足,不能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IA化工园区未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或未采用环状管网供水或双管路供水;2分-化工园区附近有天然水源,但未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回头;3分-符合要求。(12)化工园区应保障双电源供电;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和应急用电需求,电源稳定可靠。30分-化工园区及周边供电设施无法保障化工园区企业双电源供电需求;()分-化=园区及周边供电设施

22、供电能力不足,无法保障生产、生活和应急安全供电需求;3分-符合要求。(13)化工园区应根据实际需求,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要求的公共管廊,建立健全公共管廊和企业间管道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有效执行O20分-化工园区有建设需求但未建设公共管廊;0分-化工园区内有大宗液体、气体原料或产品供应关系的企业间未采用管道输送;1分-新建公共管廊不符合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要求;2分-符合要求。(14)化工园区应建有统一的数字网络设施平台和应急通讯系统。21分-未建设统一的数字网络设施平台;1分-未建设应急通讯系统;2分-符合要求。2公用

23、工程(20)(15)化工园区应根据需要,建设热电联供基础设施、并保证对园区企业蒸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管道至项目地块红线。30分-未根据需要建设热电联供基础设施,未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1分-管道未至项目地块红线;3分-符合要求。(16)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域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物料和人员车辆进出全过程动态监管。40分-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

24、1分-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3分-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物料和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4分-符合要求。(17)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提供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条件,督促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及时进行安全处置。30分-化工园区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提供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条件,督促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进行安全处置;3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3安全生产(20分)(18)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建立化工园区管理机构领导带班制度;根据企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等因素,配

25、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合理调配力量,确保专业监管O化工园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2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4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应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安全监管人员数的15%。40分-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负责人;0分-配备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数量

26、和要求不满足;2-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低于安全监管人员数的15机3分-未建立化工园区管理机构领导带班制度或未有效执;4分-符合要求。(19)化工园区针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监管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完善2一票否决-未针对两重点一重大”设有专门信息管理档案0分-信息管理档案未及时更新完善的。2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3安全生产(20分)(20)化工园区应有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体系(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相关生产和存储设施应装备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相关报警信号按规

27、定接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系统。2一票否决-化工园区未制定实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实施化工园区年度安全检查计划;0分-相关生产和存储设施未装备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且相关报警信号未按规定接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系统的;2分-符合要求。(21)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实施HAZOP分析,覆盖率应达到100%,且将分析结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20分-未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实施HAZOP分析;1分-实施HAZOP分析,覆盖率未达到100%的;1分-分析结果未完全

28、应用的;2分-符合要求。(22)化工园区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化工园区或委托园区内企业建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30分-未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及未建有应急物资储备库的;2分-化工园区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2分-化工园区或委托园区内企业未建有应急物资储备库或未储备必要应急物资的;3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23)化工园区应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要求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有效运行。30分

29、-化工园区未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2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发建设未根据化工园区实际需要,未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要求,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六大功能模块存在缺漏3安全生产(20分)2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了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六大功能模块,但模块下功能点或其功能实现存在缺漏;3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发建设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要求,但未有效运行;4分-符合要求。(24)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

30、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20分-化工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与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未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1分-化工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与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文件,但未有效运行;2分-化工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与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文件并有效运行。(25)化工园区应加强对台风、雷电

31、、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20分未对台风、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1分未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2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4环境保护(20分)(26)园区应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至少配备3名专业管理人员,且至少有一名为化工专业背景。30分且一票否决未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或未明确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1分-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但无化工专业背景2分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园区环

32、境保护工作机构,配备2名专业管理人员,且至少1名为化工专业普豪.3务扁合要求。(27)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满足园区规划产业发展需求。50分-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但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未满足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要求;2分-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满足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要求,但园区内废水未做好应纳尽纳、集中处理;3分-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

33、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满足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要求,废水应纳尽纳、集中处理,但存在超标排放情况;5分-符合要求。(28)化工园区内生产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危废暂存设施建成及运行率达到100%,并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排放应达到相应标准;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50分化工园区内生产企业未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危废暂存设施;2分化工园区内生产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危废暂存设施建成但运行率未达到100%,或未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排放未达

34、到相应标准;3分按行业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率达不到100%的;5分符合要求。序号要素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4环境保护(20分)(29)化工园区内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园区土壤及地下水监测。40分-化工园区内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0分-园区管理机构未建立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度,未定期开展园区土壤及地

35、下水监测的。2分-重点监管单位未严格控制有害有毒物质排放,或未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的;3分-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未将监测数据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4分-符合要求。(30)化工园区要针对园区环境风险建设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集污染源、环境质量和图像于一体的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30分-未建设监测和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指挥平台,未建设集污染源、环境质量和图像于一体的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1分-化工园区未建设监测和预警体系;1分-未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指挥平台;2分-未建设集污染源、环境质量和图像于一体的监控系统或有效运行;3分-符合要求。5

36、经济发展(15分)(31)亩均投资强度应符合市、区政府规定的开发区投资强度要求。50分-未达到要求。5分符合要求。(32)亩均税收强度应符合市、区政府规定的开发区投资强度要求。50分-未达到要求。5分符合要求。(33)产值能耗强度应符合本市石化、化工行业相关要求。50分未达到要求。5分符合要求。注:60分为评估合格。化工园区存在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1)化工园区未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或规划不符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或未明确“四至”范围;(2)化工园区与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居民区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3)化工园区未制定实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实施化工园区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未针对”两重点一重大设有专门信息管理档案。(4)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不能保障双电源供电,或化工园区内有一级负荷时,双电源的每一路电源的变压器总容量不能都满足所有负荷用电需求。(5)化工园区未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或未明确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6)未按规定编制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的。(7)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且无搬迁方案和保障措施,或未按照搬迁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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