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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办法(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技术管理,更好地为生产服务,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所属各煤矿。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确保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技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属各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调度室负责人,各煤矿总工程师。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管理考核办公室于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采掘副部长任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全体人员任办公室成员。第四条技术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检
2、查本办法在各煤矿的贯彻和落实情况。二、负责监督考核小组对各煤矿的考核工作。三、负责组织召开技术专题会议。第五条考核办公室职责一、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收集整理煤矿上报资料,提出考核管理依据。二、负责处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三、负责按本办法每月对各煤矿的考核工作。第六条煤矿职责各煤矿负责本矿技术管理工作,并按本办法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相关技术资料到公司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章图纸管理第七条各煤矿需要填绘(绘制)的图纸包括: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地测科);2、瓦斯地质图(地测科)、(通风科)、(瓦斯防治办公室);3、井上、下对照图(地测科);4、采掘工程平面图(生产技术
3、科)、(包括储量计算图)、(地测科);5、通风系统图(通风科);6、井下运输系统图(机电科);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调度室监测监控);8、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调度室监测监控);9、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图(通风科);10、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图(通风科);11、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图(通风科);12、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图(机电科);13、排水系统图(地测科);14、消防、防尘(隔爆)系统图(通风科);15、井上、下配电系统图(机电科);16、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机电科);17、井下避灾系统图(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通风科);18、保安煤柱留设图(地测科);19、巷道竣工图(生产技术科)、(综掘二队);
4、20、巷道素描图(地测科)、(综掘二队);21、巷道支护图(生产技术科)、(综掘二队);22、工业广场平面布置图(地测科);23、年度采掘计划平面图(生产技术科);24、瓦斯抽放系统图(瓦斯防治办公室);25、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平面图(瓦斯防治办公室)。若图纸绘制不齐全,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200元/张次。第八条按比例绘制的电子版CAD图均以m为单位,所有图纸均按制图标准规范绘制,打印的所有纸制版图纸的幅面尺寸使用0号、1号或其标准加长号图纸。第九条各煤矿所有电子版CAD比例图(示意图除外)均要包含整个矿井井田边界,指北方向一般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不是上北下南的正格分幅图和自由分幅图应绘制指北针,
5、指北针绘制在图幅的右上角。图例齐全,文字说明清楚。否则,处罚煤矿100元/处次(各专业组负责人)。第十条各煤矿的所有系统图,一律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填绘。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IoO元/张次(各专业组负责人)。第十一条凡是纸质版交换图、上墙悬挂的各类图纸,必须根据标准图签内的签字内容,根据要求逐一审核签字确认完善。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幅次(各专业组负责人)。第十二条对部分电子版CAD图绘制的要求一、采掘工程平面图:1、要求图层设置合理,相同内容的图线绘制在同一图层,绘制必须准确、齐全、及时,符号运用正确、统一,图纸内容布置适当,着色准确。绘制比例为1:1000、1:2000.
6、1:5000,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比例尺。2、采掘工程平面图要反映所有的巷道和碉室,图上各巷道名称需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位置信息要以实际位置为准。车场、碉室等巷道加宽处,按加宽的实际尺寸(宽度、长度)在实际位置进行绘制。图上各导线点处均需标注清楚巷道高程(并标明是顶板还是底板高程)及导线点编号,其余的严格按照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50593-2010)及煤化集团下发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要求绘制。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技术科)。3、各煤矿负责平时的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上图工作,在电子版CAD采掘工程平面图上要对揭露的构造、煤层厚度变化、陷落柱、采空区积水等情况按井下
7、采掘实际揭露的位置进行标注和详细描述(如断层,要描述断层走向、倾向、倾角、断距或预判断距、正断层还是逆断层、预判断层走向长度等),对掘进巷道每隔100nI绘制煤(岩)层柱状图,遇变化必须及时绘制。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地测科)。4、当采掘工程平面图作为绘制其它系统图的基础底图时,多余的巷道应删除,但应保留仍在管理密闭的位置。已有巷道线条均使用白色线条。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技术科)。二、通风系统图:图上要标注清楚主扇的各项参数,局扇的功率。测风站、风门、密闭、局扇均实行编号标注,详细资料在图上列表说明。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按井下实际位置进行标注,并符合国家有关标
8、准。所有分支巷道必须标注风量。通风系统图上要一并绘制通风网络图。图例、图签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IoO元/处次(通风科)。三、监测监控系统图,图上的各类传感器型号、数量必须齐全,位置必须正确,说明必须清楚,并与实际相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光纤及交换机使用绿色线条,通讯线及馈电使用紫色线条,分站及传感器线使用红色线条,传感器使用白色线条,局扇、风筒、风门、测风站、进风流向箭头、乏风流向箭头、密闭的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图例、图签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调度室、通风科)。四、人员定位系统图,各读卡器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
9、关标准。读卡器使用红色标注,通风构筑物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调度室、通风科)。五、压风自救系统图,图上要标注清楚压风机各项参数、压风管路直径,压风自救器参数、数量和位置,数量和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风机、压风管路、三通、闸阀、压风自救器用绿色线条标注,压风管路按直径大小分红、绿、紫等颜色分别标注,通风构筑物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通风科)O六、供水施救系统图,图上要标注清楚水池容量,饮水设施的位置和数量,位置和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池、供水管路、饮水设施用绿色线条标注,供水管路按直
10、径大小分红、绿、紫等颜色分别标注,风门、密闭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通风科)。七、通讯联络系统图,图上要标注清楚电话的安装位置,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电话使用红色标注,通风构筑物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机电科)。八、排水系统图,图中水流方向用红色线条标注,风门、密闭线条颜色按“通风系统图”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IoO元/处次(通风科)。九、防尘、消防系统图,图例、图签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执行。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通风科)。十、瓦斯抽放系统图,图上要标注清楚钻场、钻孔
11、位置,并用不同颜色线条标明抽放负压类别。图中钻场、钻孔全部按里程进行编号。瓦斯抽放系统图的旁边要及时绘制钻场、钻孔竣工图和竣工参数表,便于比较。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通风科)。第十三条每月28日下午17:OO前,将本月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巷道素描图(含平、剖、断面图及文字描述)、巷道支护图(标注清楚支护类型、距离)、通风系统图电子版传到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逾期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张次(各专业组负责人)。第十四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本办法中最新的CAD图电子版传到公司生产技术部,逾期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200元/张次。(注:图纸内容未发生变化的
12、,不再重复上报,仅需文字说明即可;巷道竣工图待巷道完工后7天之内上报;年度采掘计划平面图和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平面图根据需要,适时上报。)(各专业组负责人)第四章作业规程、报表管理第十五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采掘作业规程(含图纸)要严格按照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采掘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煤矿地质“三书”编制评审要求、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要求(云煤化生产发【2016】100号)的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并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指导,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完成。二、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的环境进行全面会审,观察顶板、支护、设备设施、供电
13、、通风、瓦斯、水害等情况后,认真做好风险辨识,同时收集相关数据及资料,准备工作完备后进行编制,现场概况必须叙述清楚、技术要求明确、技术参数科学合理,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每项达不到要求处罚编制人100元,累计处罚(各连队技术员)。三、煤矿审批规程、措施时须以会审的形式进行,必须有明确的审批意见,不得以流转传阅的方式进行审批。须由公司审批的,煤矿先审批后再报公司审批。否则处罚煤矿总工程师300元/份次。四、在各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施工前,相应作业规程经各煤矿会审、修改、完善后,于开工前至少7天将电子版或(纸质版)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生产技术部于收到作业规程2天内组织公司
14、相关部门人员及煤矿总工程师、编制技术员进行再次会审,并将会审意见回复给煤矿。如煤矿未按时报审作业规程,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500元/份次;作业规程未经审批或无规程、措施而擅自开工的,处罚煤矿5000元/处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作业规程的复审工作由各煤矿自行负责。未按规定复审的,处罚煤矿总工程师200元/份次。六、作业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在公司会审意见回复给煤矿后,煤矿必须在三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作业规程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会审,报公司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瓦斯排放、密闭启封、过老巷、探放水(瓦斯)、巷道揭煤、井下动火、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采煤工作面
15、收尾回撤、综采设备运输安装、主扇倒换、串联通风、反风演习、区域性通风系统调整以及公司特别要求需报公司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在公司会审意见回复给煤矿后,煤矿必须在二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措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公司不组织会审但需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巷道过地质构造、巷道贯通以及特别要求需报公司备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若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则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份次(各连队技术员)。七、作业规程贯彻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布置图、支护图、避灾路线图、探放水及探放瓦斯设计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采煤机割煤示意图、综掘机作业示意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等制作成牌板挂到相应的施
16、工现场。未按要求悬挂排版或排版不清晰的,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份次处(各连队技术员)。八、同一工程遇施工人员变动、停产、放假、人员休假7天及以上时,必须再次贯彻学习相应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程施工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2个月要重新贯彻一次,并做好重复贯彻签名记录。如现场抽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地点名称,掘进断面规格、支护要求,采煤工作面基本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重点注意事项,避灾线路、隐患排查等提问,答不出来者按未学习贯彻处理),规程、措施未按要求贯彻到每位职工,每次处罚责任人员100元;没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就安排到施工现场作业的一次罚款技术员、队长、安排工作的领导及煤矿总工程
17、师500元(各连队技术员)。九、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规程、措施或者规程、措施未经审批、贯彻、学习签字的,任何工程严禁开工,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作业规程必须经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连队队长、书记)。十、每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编写采(掘)后总结,内容要全面准确,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总工程量(煤量)、地质构造变化情况、瓦斯涌出量情况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对今后的采掘工作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等。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次(连队技术员)。第十六条报表一、生产月报表(生产技术科)每月28日下午
18、17:00前,将本月生产月报表电子版传到公司生产技术部。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二、测风旬报表(通风科)矿井风量每旬测1次,要求每条巷道的所有分支巷道和所有用风地点均要测风,测风地点的名称必须和通风系统图保持一致。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处次。三、通风月报表(通风科)每月28日下午17:OO前上报通风报表。通风月报表应包含矿井通风管理情况、采煤工作面通风情况、掘进工作面及碉室通风情况、风量分配计划、通风工程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IoO元/处次。四、瓦斯超限统计月、季度报表(瓦斯防治办公室)每月28日下午17:00前上报瓦斯超限报表。瓦斯超限
19、统计表必须规范、字迹清晰,要严格记录清楚超限时间、超限值。瓦斯超限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另附说明。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五、钻孔施工月报表(瓦斯防治办公室)钻孔(包括瓦斯钻孔、探水钻孔)施工月报表应附钻孔设计图、钻孔竣工图。钻孔竣工图除比照设计图进行相应标注外,还应对各个钻孔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方位角、倾角、煤孔段长度、岩孔段长度、出水情况、瓦斯情况、夹钻情况、其他异常情况等)。每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本月钻孔施工月报表电子版传到公司业务部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六、瓦斯抽采月、季、年度报表(瓦斯防治办公室)瓦斯抽采报表应包含抽放设备情况、抽放地点情况、
20、抽采系统运行情况、钻场、钻孔、负压、瓦斯浓度、瓦期流量等内容。瓦斯抽采月报表需附抽采系统图。1、月报表每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本月瓦斯抽采月报表电子版传到公司业务部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2、季度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本季度瓦斯抽采季度报表电子版传到公司业务部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3、年度报表每年最后一个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本年度瓦斯抽采年度报表电子版传到公司业务部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七、涌水量观测台账(报表)(地测科)每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本月涌水量观测台账(报表)电子版传到
21、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100元/次。第五章“三量”管理(地测科)第十七条各煤矿“三量”及可采期应符合下列规定:开拓煤量35a以上;准备煤量Ia以上;回采煤量46个月以上。如达不到要求,处罚煤矿领导班子成员5000元/项季。第十八条每季度28日下午17:00前,将本季度的“三量”报表及储量计算台账电子版传到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否则,处罚煤矿相关责任人200元/次。第六章回采率管理(地测科)第十九条每月末,由中心化验室向生产技术部提供煤层煤样报表、原煤产量、煤层容重等数据,以便于生产技术部计算各煤矿回采工作面回采率。第二十条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采掘、地测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对各煤
22、矿回采工作面相关参数的收集整理、回采率计算、原煤产量核算工作。第二十一条根据规范规定,确定C/煤层为中厚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指标为:不低于95%,采区回采率不低于80%。第二十二条采面回采率每月考核1次。一、当月回采率达到规定指标时,不奖不罚。二、当月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指标时,按损失部分的理论煤量处罚煤矿1元/吨。第二十三条为激励煤矿积极探索无煤柱开采技术,公司将对成功推广无煤柱(或区段煤柱小于5m)开采的煤矿设立特殊嘉奖,具体金额经公司请示集团后,按照集团的批示情况进行一次性嘉奖。第七章煤柱留设管理(地测科)第二十四条各煤矿保安煤柱留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大巷保护煤柱两侧各留设50100m(
23、为了减少大巷维修工作量,取上限);二、上、下山保护煤柱,其间宽2040m,两侧各留设5080m(为了减少上、下山维修工作量,取上限);三、采区边界煤柱宽度一般为1020m(两个采区之间),当采区边界亦为井田边界时,煤柱尺寸大小按井田边界煤柱要求留设;四、区段巷道煤柱宽度为520m;五、矿井边界煤柱为50叫六、断层煤柱尺寸根据断层落差、含水性等具体情况留1050m的煤柱;七、当采区处于带压开采(如受岩溶水威胁)时,所留煤柱还必须满足隔水要求,在突水危险区域开采时,所留煤、岩柱必须是安全的隔水厚度,具体留设方法、要求必须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八、在开采范围内对一些较集中的村庄按相关“三下采煤”的设计要求,留设保安煤柱。第二十五条对于煤柱留设不符合本办法的,处罚煤矿5000元/处。第八章考核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的月度考核工作由各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各煤矿的考核执行季度考核,根据资料上报、抽样检查、质量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第二十八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图纸绘制、作业规程编制评比,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评比及奖励办法另拟)。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技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