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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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 务项目 项目编号:PHXQ2023-01 采购单位: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二O二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一、前附表.7 二、采购文件.8 三、投标文件.10 四、开标评标.13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7 第三章采购需求.19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9 二、商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19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7 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46

2、一、供应商询问.46 二、供应商质疑.46 三、供应商投诉.47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 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顼且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9 月 18H()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XQ2023-01 项目名称: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数量:

3、1 预算金额(元):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净)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窠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3 年至月 1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

4、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172 号亿兆大厦 18 楼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己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

6、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南滨东路 98 号 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_ 质疑联系人:何晓笑 质疑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172

7、 号亿兆大厦 18 楼 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M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金星 质疑联系方式: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南滨东路 98 号 传真:_/_ 联系人:沈一东 监督投诉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400-888-4636;天谷 CA400-087-81981,采购公告补充事项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采购类别:服务 三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5、CA 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

9、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WW O 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 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 90 天。3 是否提供样品:/_ 4 是

10、否演示:5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6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亩祥容应只需提佚相应由焉祥或图舟,木柞纸底责制夜验,血看而启示一致,以应为港。7 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中标合同金额的 1%,项目完成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9 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10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中标通知中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

11、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1-6%)执行,不足6500 元按 6500 元计。2.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081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稽山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效力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

12、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1 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

13、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J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3.1 采购国产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

14、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 扶持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浙政发(2022)14 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含货物部分,详见前附表)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或分包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或分包方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提供的全部服务为小微企业承接,则这一方(或多方)视为小微企业,

15、其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 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各方承担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以及各方的合同份额,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服务承接商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16、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 节能环保政策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第16 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17、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 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 3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1 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O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 O 以更

18、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 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 1.1 投标文件以

19、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1.2 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 投标声明函;2.L2 联合体协议书-JDL 2.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4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5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5.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5.2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注:“资

20、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L4-2.L5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 项目明细清单;2.2.2 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 商

21、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 项目实施方案;2.2.5 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 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7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3.2.8 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4.2.9 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1.2.10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

22、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1.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 开标一览表;3.3.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3.4 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开标一览表”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6.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6.1 电子投标文

23、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O 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 投标文件须为 PDF 格式文档。3.3 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 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 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

24、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偶要 10-20 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 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6.2 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7.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

25、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4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9.投标文件的保密 9.1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 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 1.开标出席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 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 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 主持人宣布开

26、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 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 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得为同一把 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 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

27、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 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 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1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 100O 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 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 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

28、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 4.1 评审程序:4.1.1 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6.1.3 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7.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

29、效性、准确性等。8.1.5 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 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 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澄清。4.5 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

30、5.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31、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 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 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

32、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 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 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6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 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 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33、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0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 定的各类限价)的;1.1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6.12 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7.13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14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 使

34、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1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1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1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1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

35、1.15.6 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 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9 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 7.1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6、。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 8.1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在代理机构处领取。8.2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5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8.6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

37、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 采购人和

38、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 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 2.1 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2 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3 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3.合同备案 3.1 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 1.1 采

39、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 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5.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

40、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5.1 项目E 况(1)项目名称 绍兴滨海新区“产城焕新 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2)规划背景 根据省风貌办关于加快推进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

41、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的通知的要求,滨海新区“产城焕新 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作为浙江省 25 个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之一,需要开展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并报送省级城乡风貌数字化管理平台。(3)规划范围 滨海新区“产城焕新 绍芯智谷”综合品质样板区范围为东起越兴路、西至小潭路、南起杭甬高速、北至曹娥江,总用地面积约 2 平方公里。5.2 设计任务 建设方案编制以满足原有城市风貌样板区建设要求为基础,进一步体现有机更新理念,集成落地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要求。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活力秩序等五个方面的高品质建设,健全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综合防灾、公共服务配

42、套、开放空间、风貌管控、特色文化、活力经济等 15 项落地体系。内容深度达到详细城市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梳理样板区基础现状、目标策略、建设计划、项目安排、保障支撑,形成方案文本和图集;同时协助完成样板区验收咨询、技术指导、协办高水平论坛和高级别现场会等服务。5.3 3 设计依据(1)省风貌办关于加快推进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的通知(2)省风貌办关于开展首批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 知(3)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大纲(4)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操作手册(5)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6)绍兴马海(绍兴谷)片区城市

43、设计(7)绍兴马海(绍兴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 1.4 设计内容(1)基础评估 分析样板区区位发展价值,梳理样板区内物质空间、精神文化、社会人文要素等。明确样板区创建的优势与短板。(2)目标定位 衔接相关规划,考虑样板区的整体提升思路,明确样板区的形象定位与功能定位。(3)总体设计 明确样板区的空间结构,开展样板区空间整体设计和分系统要素设计。(4)建设行动 明确样板区提升行动和策略,提出样板区的项目库,梳理项目的空间落位、建设时序、建设规模、投资额等内容。(5)实施保障 提出样板区创建的制度保障措施,明确样板区的管理、资金、制度、人员等要素保障内容。1.5 设

44、计成果(1)建设方案文本 包括:基础评估、目标定位、总体设计、建设行动和实施保障。(2)建设方案图集 包括:样板区区位图、规划范围;样板区现状图及现状照片若干;样板区的上位规划图;样板区整治提升总体思路图;样板区总体设计图;样板区项目表及项目方窠图。二、商务要求 2.1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协助采购人提交样板区验收台账后止。2.2 技术培训 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 I,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及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2.3 数量调整 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

45、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4 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5 付款方式 2.5.1 供应商提交建设方案初稿,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60%;2.5.2 供应商提交建设方案评

46、审稿并经省专班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 35%;2.5.3 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提交样板区验收台账后支付尾款 5%;2.5.4 供应商收取设计费时必须出具合法的票据;2.5.5 采购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付 款,设计人有权顺延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且总设计周期相应顺延。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 及名虹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二

47、、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 O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

48、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 付款方式: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 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

49、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

50、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7.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8.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本合同未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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