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事项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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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事项总表(共4类、5项)单位: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总序号类别及序号项目名称及数量备注一、行政许可共1项1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二、行政处罚共O项三、行政强制共。项四、行政征收共。项五、行政给付共O项六、行政检查共。项七、行政确认共1项21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八、行政奖励共。项九、行政裁决共。项十、行政备案共2项31执业兽医备案42养殖场备案十一、其他类共1项5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注: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分表(共4类、5项)单位: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序权力类型

2、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备注1行政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四十九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1 .受理责任:申请人需提前3天、15天按要求提供有关申请

3、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三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当场告知申请人。2 .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决定受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3 .决定责任: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4 .事后监管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

4、担相应责任:1 .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2 .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3 .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4 .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2行政确认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

5、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1 .受理责任:接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报告,即时受理。2 .认定责任: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诊断、调查,作出认定。3 .处置责任: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4 .报告责任: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 .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的:2 .接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报告后,未及时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措施、上报的;3.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6、;4 .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行政备案执业兽医备案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受理、审查、决定责任:执业兽医需备案的,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

7、性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未履行执业兽医备案职贡的行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4行政备案养殖场备案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苑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效场、养苑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杵医行政主管部

8、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1、受理、审查、决定责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办法向所在县(市、区)鬲牧苒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2、备案程序。申请备案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向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讥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属实的,登记备案,发给畜禽养殖代码。3、事后监管责任: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实行动态管

9、理,进行不定期抽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罚。5其他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1、仲裁申请受理责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费,有卜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 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 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

10、政府指 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 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 担。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送达责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3、开庭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4、裁决责任:仲裁庭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以及国家政策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农

11、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权利、期限。5、回避责任: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1、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仲裁案件拒绝受理的:2、对应当送达的仲裁文书和应当告知当事人的仲裁事项没有尽到送达和告知义务的3、不按规定程序组成仲裁庭,对仲裁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4、不按规定程序出具仲裁裁决书的;5、对涉嫌影响案件公正仲裁,应当回避的仲裁员,没有依法回避的;6、无正当理由,拖延案件审理期限的:7、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以及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可能影响公正仲裁:(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6、限期结案责任: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注: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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