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销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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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供销合同范本商品供销合同范本1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2、,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

3、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邮编

4、: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投资建造的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弄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O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

5、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帐户名称:、帐号:)。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

6、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二、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四、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

7、纷;(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为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

8、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

9、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

10、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

11、乙双方各自承担。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年月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年月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十条乙方

12、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13、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14、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份,均具

15、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各执壹份。商品供销合同范本2甲方:(供货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商品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O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

16、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

17、等材料。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糜杉追匠械#?患萍邸2.换厥恻?BR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

18、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供货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2、订单

19、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

20、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6、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第四条交货及验收1、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

21、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第五条商品促销和退换货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3、

22、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4、对(1)商品质量问题;(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3)残次商品;(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经双方协商,(5)对滞销问题;(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7)接近保质期;(8)换季产品;(9)其他正当理由。不得无条件退货,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5、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23、,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第六条对帐与货款结算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

24、的内容。(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HDo45BEo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4、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

25、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6、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其他7、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8、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第八条反商业贿络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

26、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其责任。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2、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

27、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

28、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第十一条合同期限Io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2、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盖章:盖章:签字日期:年_月_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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