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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南方电网CMNASoUTMMNROWeRGRK)广东电网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S.00.00.05/PM.0300.0003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制度编号S.OO.OO.O5/PM.O3OO.OOO3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0810版2023-12-1在用角色人员编写杨绍群初审百会签,3;、转-tG魂审核批准广东电网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1.总则1.1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本方法涉及的学问产权,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商定,应当属于公司享有的学问产权,以及公司与他人共享的学问产权。包括:1)专利权
2、;2)商标权;3)著作权;4)商业隐秘;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名号及各种效劳标志;6)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其它智力成果和活动的权利。1.2为标准公司学问产权工作,加强对学问产权的治理、保护和利用,鼓舞制造制造,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和技术创,依据中国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制定本方法。2 .标准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Q/CSG210052023)3 .术语和定义3.1 学问产权:公民或
3、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活动所产生的学问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这里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技术)隐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3.2专利权:主要包括制造专利、有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权、实施许可权等。3.3商标权: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隐秘(含技术隐秘和经营隐秘):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公司拥有的经营治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效劳信息等。3. 4其他专用权:指反不正值竞争法所赐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4.职责4.1 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根本职责4. 1贯彻执行国家学问产权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4、有关学问产权的治理规定,争论、制定公司学问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监视、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学问产权保护和治理工作;5. 1.2宣传普及有关学问产权法律学问,培训学问产权治理人员,增加学问产权保护意识和力气;6. 1.3负责专利、商标、著作权治理,组织有关的无形资产评估,技术隐秘认定,帮助处理学问产权纠纷、诉讼等有关法律事宜;6.1. 4保护公司拥有学问产权的法律地位和经济权益,乐观推动公司学问产权的运营。4. 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4. 2.1公司学问产权工作领导小组4.2. 1.1公司学问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当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技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
5、导小组是公司学问产权治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学问产权的治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审定公司学问产权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2)指导、检查、监视公司所属各单位学问产权工作;3)审定公司学问产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打算,推动公司学问产权制造、保护、应用等工作的开展;4)其他有关学问产权的领导、治理和协调工作。4.2. 1.2公司学问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技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技部主任担当,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技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学问产权治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制订公司学问产权治理的有关方法、工作规
6、划、打算,组织开展公司的学问产权战略争论;2)组织学问产权学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治理方法的宣传、培训;3)治理公司学问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4)监视涉外学问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学问产权问题;5)落实公司学问产权的制造、保护、应用等工作的开展。4. 3办公室4.3. 1负责公司治理方面有关商业隐秘的治理。包括:单位的各类工作打算,生产规模、组织构造等状况,内部业务规程与治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治理制度等及其承载物;4. 3.2负责公司的商标治理,具体职责包括:1)筹划商标策略;2)拟定和实施商标治理制度;3)组织商标设计;4)办理商标注册,设立和维护商标档案;5)负责商标使
7、用治理;6)开展商标保护工作;7)与有关商标治理和效劳企业联系及合作。4. 4人力资源部1)负责公司学问产权的培训教育工作;2)负责学问产权嘉奖工作;3)依据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指导直属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做好劳动合同治理工作。4. 5财务部负责学问产权的预算和费用治理,主要包括:1)对学问产权的经费预算进展治理;2)对学问产权进展财务会计核算;3)对学问产权的经费开支实施财务监视。4.6企业治理部负责公司学问产权的有关法律事务工作。4.7生产技术部4.7. 1负责公司科研活动涉及的学问产权治理工作。主要包括:1)科研全过程的信息保密,特别是与科学技术有关的对外
8、宣传、论文发表的审查;2)科研全过程学问产权信息跟踪和利用工作,特别是专利信息跟踪和利用,拟定自主学问产权产生打算、目标;3)科研全过程中原始资料的记录、储存,档案资料的治理;4)对科研中的创实行学问产权保护措施。4.7.2负责生产全过程的学问产权治理工作。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技术资料的记录、储存,技术档案的保密治理;4.7.3负责技术隐秘的治理工作。包括: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设想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经确定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试验数据、阅历公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以及产品打算、产品开发打算等;及其存在于包括: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手册文档、工具模具、
9、计算机软件等实物形式的承载物;4.7.4设置专职或兼职岗位负责生产技术方面的学问产权治理。4.8电科院情报室4.8.1帮助公司学问产权办公室做好公司学问产权日常治理工作,包括全公司学问产权收集、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负责公司学问产权查、检索工作;4.8.2负责学问产权治理,包括申报、维护等工作。4. 9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参照本方法制定学问产权治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学问产权管理。5治理内容与方法5. 1权属6. 1.1除以保证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由科技打算工程主管部门与担当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商定外,执行国家科技打算工程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的学问产权属于担当单位。
10、6.1. 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制造制造为职务制造制造。职务制造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制造人或者设计人依法享有在专利文件上署名的权利,获得嘉奖和酬劳的权利。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制造制造,单位与制造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商定的,从其商定。5.1.3以单位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效劳标记,其专用权依法归单位全部。5.L4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担当责任的作品,单位视为作者,著作权属于单位。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
11、围内对其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一样方式使用该作品。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担当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赐予作者嘉奖。5.L5在执行单位任务过程中所产生或形成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工艺参数、工艺技术流程、试验数据、图纸、调研资料、技术诀窍、设计方案、材料试用状况、用户状况、经营渠道等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属单位全部。5.1.6受单位委派出国讲学、进修、培训、留学等人员,除与接收方另有协议外,在国外完成的制造制造或其它智力劳动成果的学问产权
12、归委派单位;需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申请中国专利。5. 1.7经合法途径接收的培训、进修、离退休返聘、借用及兼职人员,在学习或工作期间,利用接收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制造制造或技术成果,所形成的学问产权归接收单位,完成者享有署名、获得嘉奖和酬劳的权利。5.1. 8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制造制造或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商定外,所形成的学问产权由投资方所拥有。5.2. 9托付开发所完成的制造制造或技术成果,其权属按争论开发方与托付方合同商定划分。有关学问产权要求应列入招标标准中。5.L10单位变更、终止时,其学问产权,依法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单位享有。假设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单位的,则由国家享有。
13、5.L11学问产权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应依法进展界定。5. 2核算与评估5.2. 1学问产权属公司的无形资产,须依据国家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方法进展财务会计核算。5.2.2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需进展学问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治理部门批准,报学问产权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5.3查和检索5.3.1公司进展科技创、作品创作等涉及学问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需进展查以确定创是否符合公司可持续进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学问产权。5.3.2公司的技术、工艺、产品等争论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争论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争论开发的起点,避开
14、重复开发或者发生学问产权纠纷。5.3.3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展查和检索。5.3.4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隐秘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需进展查和检索。5.3.5申请商标注册、使用商号前,必需进展相关检索。5.3.6开发产品使用型号、品牌前,必需进展相关的检索。5.3.7公司对涉及学问产权的技术、产品进出口,必需查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学问产权状况,避开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技术产品时必需作有关学问产权查询工作,并报学问产权办公室备案。5.3.8统计与备案5.3.9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控股公司,所产生的学问产权均应报公司学问产权办公室进展备案。5.3.10公司对涉及
15、学问产权的有关工作进展备案,主要包括:高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学问产权合同;学问产权转让合同;学问产权评估;涉及学问产权的公司批准文件;学问产权成果处理方案;学问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学问产权嘉奖措施;学问产权会议的决议;学问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学问产权办公室成员名单;学问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隐秘保护范围划定;商业隐秘保护措施;学问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学问产权规定;学问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学问产权办公室备案。5.3.11公司的学问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展分类,由公司学问产权办公室集中统一治理。5.3.12工程档案治理。在全部的争论课题(包括公司自行
16、争论、托付或者合作争论、招投标工程的争论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学问产权办公室应对工程全程跟踪,把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争论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工程负责人归档。在工程结题前,工程负责人必需向学问产权办公室提交工程完成的学问产权登记的有关资料,并依据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前方可结题验收。如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治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工程担当者不因工程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5.3.13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打算任务书、技术合同书、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5.
17、3.14学问产权分类治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隐秘以及其他学问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治理。5.3.15涉及学问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治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把握,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问产权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前方可借出。5.3.16公司建立学问产权治理信息系统支撑学问产权的治理。5. 4保护5.4 .1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生疏学问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值行为造成的学问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发挥学问产权在公司竞争中的作用。5.5 .2公司乐观进展学问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
18、权工作。对于不宜实行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隐秘予以保护,在确定学问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托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5.4.3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5.4.4各部门乐观协作学问产权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学问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状况,觉察可能对公司学问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学问产权办公室实行乐观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5.4.5任何机构和个人,觉察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实行乐观措施协作学问产权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5.4.6学问产
19、权治理部门定期对已有学问产权进展评价,确保学问产权的缴费及维持,如需放弃某项学问产权,要出具相关书面放弃意见。5.4.7保密5.4.8公司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隐秘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需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着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供给便利。5.4.9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公司商业隐秘。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隐秘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5.4.10公司确定的商业隐秘,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公司商业隐秘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
20、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与涉密的会议,实行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5.4.11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承受其他不正值手段,将单位的学问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把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效劳或供给便利。5.4.12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时,须签订遵守公司学问产权治理方法承诺书。无论任何缘由离开该公司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把握的商业隐秘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公司的
21、学问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5.4.13建立参观访问把握、伴随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特地标志的胸章,并依据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伴随下,有组织地进展参观访问。5.4.14提交的产品在国内外参与展览会,涉及学问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争论和预备。5.4.15保证书人事部门应安排员工与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学问产权归属协议等相应的保证书(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内容)。5.4.16合同1)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展合作争论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需订有保护学问产权的条款。2)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效劳、技术开发、技术询问)、专
22、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需经过学问产权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3)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展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隐秘等学问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依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5.4.17宣传与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学问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打算,加强学问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并对学员进展考核。5.5奖惩5.5.1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的权利和获得相应荣誉、嘉奖的权利。5.5.2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持有单位要依据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给制造人或设计人
23、奖金或其它物质嘉奖。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实施后,依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要依据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发给制造人、设计人酬金或提成。5.5.3任何人不得承受不正值手段擅自将公司全部的学问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5.5.4违反本规定,泄漏公司的商业隐秘,将职务制造成果据为己有或者私自申报权属不属于本人的学问产权、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公司学问产权,或造成公司学问产权流失和损失的,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员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展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5.5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视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嘉奖。5.5.6对学问产权保护工作,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人员赐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嘉奖,或通报批判、惩罚。5.5.7对未准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登记或未实行其它保护措施,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或因人为缘由导致已有权益丧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给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严峻的追究法律责任。6附则6.1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6.2本方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