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381-202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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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T381-202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lcationforenergy-savingrenovationof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s2023-12-27 发布2024-04-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王里局北京市地方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nergy-savingrenovationof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s编号:DBlVT381-2023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2、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4年04月OlEl2023年北京前言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市监发(2021)19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节能诊断;5节能改造设计;6材料与设备;7外墙节能改造;8屋面与楼梯间节能改造;9外门窗节能改造;10室内供暖系统节能改造;H其他项目节能改造;12施工质量验收;13安全与绿色施工。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改造节能

3、标准在现行值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引导值,供有条件的改造提高节能效果;2增加了材料与设备要求,完善了有机类保温材料阴燃型性能指标试验方法;3根据近年来的技术进步对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类型、性能进行了修改补充;4细化了节能改造的施工过程控制要求;5增加了材料的复验项目要求及保温材料性能的检测依据;6增加光伏等新能源的应用和绿色选材要求;7结合绿色化改造细化了照明系统节能改要求;8增加了节能改造绿色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4、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北京建工大厦A座907室;邮编:100o55;电话:OlO-63965212;电子邮箱:143c),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华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

5、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泰恒装饰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鹏达建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联合基业锚栓玻纤有限公司奋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建明鲍宇清牛寅平井洪涛王振辉向振宇张梅戴连双夏寅飞谢锋武慧魏巍黄中营刘东华邵培李壮贤张新宇李鹏伟冯宪云何军周革郭树鹏晋艳丽翁南怡高华韦达司永波遢茜陈贺齐翰李树才李志慧刘捷孟超吕燕柏周一萌郭建平潘宏宇王大朋张月奇格智勇丁平刘建鹏李小明闫石王大群冷柏逊党淑香梁观荣邱胜东杨林山杨帆马瑞江海新汪军王岩成桂华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程峰孙诗兵胡颐衡万水娥李栋檀春丽唐志勇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节能诊断55节

6、能改造设计85.1 一般规定85.2 围护结构85.3 供暖系统115.4 其他项目126材料与设备146.1 一般规定146.2 保温系统材料146.3 设备与部件187外墙节能改造217.1 一般规定217.2 施工准备227.3 施工238屋面与楼梯间节能改造278.1 一般规定278.2 施工279外门窗节能改造299.1 一般规定299.2 既有外门窗拆除299.3 外门窗安装299.4 原外门窗性能提升3010室内供暖系统节能改造3110.1 一般规定3110.2 室内供暖系统31H其他项目节能改造3312施工质量验收3412.1 一般规定3412.2 围护结构3512.3 供暖系

7、统3512.4 其他项目3613安全与绿色施工37附录A既有建筑部分常见外墙构造及传热系数参考值39附录B既有建筑部分常见屋面构造及传热系数参考值41附录C建筑物基本情况表42附录D节能改造工程现场抽样复验项目43附录E有机类保温材料阴燃性、裹覆层单位面积质量和水溶出物含量试验方法45附录F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表49本规程用词说明54弓I用标准名录55条文说明5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nns23 Basicrequirements34 Energy-savingdiagnosis55 Designgistofenergy-savingrenovatio

8、n85.1 Generalrequirements85.2 Buildingenvelope85.3 Heatingsystem115.4 Others126 Materialsandequipment146.1 Generalrequirements146.2 Mainthermalinsulationmaterials146.3 Equipents187 Energy-sa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ofbuildingwall217.1 Generalrequirements217.2 Prepairing227.3 Construction!238 Energy

9、-sa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ofroofandfloors278.1 Generalrequirements278.2 Construction!279 Energy-sa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ofexternaldoorsandwindows299.1 Generalrequirements299.2 Removalofexteriordoorsandwindows299.3 Installationofexteriordoorsandwindows299.4 Performanceimprovement3010 Energy-sa

10、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ofheatingsystem3110.1 Generalrequirements3110.2 Indoorheatsystem3111 Energy-sa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ofotherparts3312 Acceptancesofenergy-savingrenovationconstruction3412.1 Generalrequirements3412.2 Buildingenvelope3512.3 Heatingsystem3512.4 Others3613 Safeandgreenconstr

11、uction37ADPendiXA:Referenceofstructureandheat-transfer-coefficientforexternalwall39Appendix B: Referenceofstructureandheat-transfer-coefficientforroof41Appendix C: BasicinformationtableOfbuiIdings42Appendix D: Itemsofenergy-savingrenovationsamplinginspection43Appendix E: Smolderingperformancetestmet

12、hodOfinsulationmaterials45APPendiXF:CalculationtableOfperformancebaseddesignforbuildingenvelope49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541.istofquotedstandards55Explanationofclauses591.0.1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工程)的管理,统一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保证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

13、程。1.0.3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既有居住建筑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已建成使用的以居住为目的的民用建筑,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公寓等。2.0.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energy-savingrenovationof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s在保证既有居住建筑的室内环境和室内人员舒适度的前提下,应用节能技术使其达到节能目标要求的过程。简称节能改造。2.0.3节能诊断energy-savingdiagnosis通过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供暖系统

14、能耗及运行情况的分析,对拟节能改造建筑的能耗状况及节能潜力做出评价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过程。2.0.4基层substrate节能改造工程中直接与保温系统联结的墙身、楼板、地面以及屋面的结构面层。2.0.5建筑物耗热量指标indexofheatlossOfbuilding在计算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为W11V3基本规定3.0.1节能改造前应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诊断,节能改造应在节能诊断基础上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并应明确节能指标以及监测与验收方法。3.0.2节能改造涉及抗震、结构、防火等安全时,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15、并宜与其他改造同步进行。3.0.3节能改造时不应更改既有建筑主体结构构造和改变使用功能,不得降低建筑的抗灾性能,不得降低建筑的耐久性。3.0.4节能改造前应以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判据进行建筑物围护结构性能化设计。实施整体节能改造后的建筑,在保证室内热舒适水平的前提下,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不应高于表3.0.4中现行值的要求。有条件时可按表3.0.4中的引导值进行改造。实施单项节能改造后的建筑,其改造部分的性能或效果应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的规定。表3.0.4节能改造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限值(Wm2)项目W3层(4-8)层(9-13)层三14层现行值16.115.0

16、13.412.1引导值14.510.59.58.53.0.5节能改造前宜先进行建筑物外立面及室内原有管线的保护、评估、和改造。3.0.6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宜同步实施。3.0.7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改造,及增设太阳能、照明、通风等屋面设施时,应确保屋顶承重安全、防护安全和防水安全,不应破坏防雷设施的有效性。3.0.8节能改造工程应优先选用安全、安装工艺便捷、工期短、对居民干扰少、对环境污染小的技术。3.0.9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工艺样板计划。对施工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和专项培训,并应按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实行质量控制。3.0.10节能改造

17、工程应依据设计进行,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改造施工图设计。因特殊原因确需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洽商确认后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后方可执行。3.0.11节能改造施工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能做到完全撤离居住人员时不应进行夜间施工。3.0.12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应区分作业区、危险区和工程相邻影响区,应设置安全警示和引导标志,并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3.0.13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宜撤离居住人员,不能做到完全撤离居住人员时,应采取作业区域非作业区防火分隔、外门窗防火封堵及其他施工现场综合防火措施。拟改造的建筑物消防设施应检查

18、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3.0.14节能改造施工时应对自身其他部分或者邻近的正常使用建筑及公共设施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4节能诊断4.0.1节能改造前应通过资料查阅、问卷调研、现场查勘、检验检测、软件模拟、设计计算等方式对建筑物进行节能诊断,并形成诊断报告。4.0.2节能诊断前宜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图、计算书、变更资料和竣工图;2建筑装修改造设计资料;3历年修缮资料;4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评估报告;5所在地城市建设规划和市容要求;6供暖系统运行记录;7其他相关资料。4.0.3节能诊断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现场查勘:1屋面结构形式,防水构造,保温隔热构造及厚度,使用现状等;2

19、墙体结构形式,原保温系统构造检查,包括保温系统构造及施工质量、阴阳角、门窗洞口、女儿墙、变形缝等节点部位的构造做法,受冻害、裂缝、析盐、侵蚀损坏及结露情况,采暖与非采暖空间分界的保温材料、厚度、构造做法、使用现状等;3外窗型材种类及开启方式,玻璃配置,密封形式,阳台封闭情况,使用现状等;4单元门的构造,材料,密闭形式,使用现状;5公共部位的照明种类及照明方式、光源、灯具及辅件的类型、效率或效能;照明数量及质量、照明控制方式、照明功率密度等;6锅炉或热力站相关供暖面积情况,实际供暖天数,气候补偿装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锅炉集中控制系统、水泵和风机变频等装置的安装及维修改造情况等;7室外管网系统的

20、使用现状、维修改造情况、水力平衡情况等;8室内供暖系统的使用现状、住户自行更换散热器情况、住户对供暖质量的评价等;9根据外保温系统或围护结构安全性评估的需要,进行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的机械锚固力检测、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强度检测、粘结面积检测、锚栓分布及个数检测、外保温系统裂缝、渗水面积、空鼓面积检测等;10其他与节能改造相关的情况。4.0.4节能诊断应复核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性能,其中热工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计算,部分参数可按附录A和附录B选用,当资料缺失无法计算时宜对部分构件进行抽样现场检测,热工性能检测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及采暖供热量检测方

21、法GB/T23483、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32、北京市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的要求进行:1屋面的传热系数、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2外墙的传热系数、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3外窗的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和气密性;4围护结构热工缺陷。4.0.5节能诊断应分析室内热环境和建筑能耗状况。供暖期室内空气温度和室内空气相对湿度、管网水力平衡度、锅炉运行和热网输送效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32进行,室外平均温度也可采用气象局数据,建筑能耗可通过调查统计,或现场实测供暖供热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暖期室内空气温度和室内空气相对湿度;

22、2室外平均温度;3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4建筑物耗热量指标;5锅炉运行和热网输送效率。4.0.6节能诊断应对拟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潜力和经济性分析,结合北京市城市规划评估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节能改造的建议。4.0.7改造建议中应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分析报告。4.0.8节能诊断完成后应形成诊断报告,报告宜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可按本规程附录C填写;2外保温系统或围护结构的安全评估;3室内热环境;4围护结构的现状与热工性能;5供暖及空调系统的形式、能耗与运行情况;6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7节能潜力分析及改造建议;8节能改造技术经济性分析。5节能改造设计1.1.1 一般规定5.

23、1.1 节能改造工程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制定综合改造方案,并应进行节能改造专项设计,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按附录F进行计算并满足表304的要求。5.1.2 对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阳台、屋面等局部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验算。当阳台等局部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屋面荷载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1.3 外墙应采用外保温做法并应与建筑的立面改造相结合。当外保温无法施工或需保持既有建筑外貌时,可采用内保温,但热桥部位应采取可靠的保温或阻断热桥的措施。5.1.4 外墙保温防火构造措施和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1.5 保温采

24、用Bl级有机类保温材料时应选用在工厂进行六面裹覆不燃材料的成品保温材料,材料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5.1.6 节能改造设计选用的外窗、敞开式阳台门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其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31433中规定的7级。楼栋和单元外门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中规定的4级。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外窗不应采用内平开窗。5.1.7 当条件具备时节能改造工程东、西向主要房间的外窗宜设置活动遮阳装置。5.1.8 燃气及燃油锅炉的节能改造措施应满足国家标准供暖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50893和北京市标准供热系统节能改

25、造技术规程DBl1/T1009的要求。5.1.9 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进行配套的防水、防护改造设计。1.1.2 结构5.2.1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设计值宜满足表5.2.1的要求,权衡判断时不应小于附录F的控制值。表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设计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3层建筑(48层建筑)29层建筑屋面0.350.450.45外墙0.450.600.70架空或外挑楼板0.450.600.60非供暖地下室顶板0.500.650.65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1.51.51.5外墙窗墙面积比W0.22.83.13.10.2窗墙面积比W0.32.52.82.80.3窗墙面积比W0.42

26、.02.52.50.4窗墙面积比051.82.02.35.2.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的墙体保温应根据建筑物原有墙体材料、构造、厚度、饰面做法及基层情况,确定保温构造做法和保温层厚度。5.2.3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的外保温应进行抗风荷教设计,并应根据建筑物原外墙基层墙体情况和本规程第7.1节实际工程现场检测结果进行风荷载设计复核,外保温系统抗风荷载安全系数以粘为主时不小于11.7,以锚为主时不小于3.6。当需调整粘结面积比或锚栓数量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具风荷载设计计算书。5.2.4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的外保温构造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5.2.5 温工程中首层墙面、阳台和门窗角部等易受碰撞的部

27、位,应采取附加防撞保护措施,且应满足抗冲击强度IOJ的要求;2外保温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封闭阳台栏板及外挑出部分等热桥部位;3门窗洞口与门窗交接处、外墙与屋顶交接处应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防止雨水渗入保温层及基层墙体;4装配式外保温系统应供立面规格分块及安装设计构造详图;5外墙管线、空调外机架、防盗护栏、燃气热水器烟道等附着物和各种孔洞应有专项节点设计;6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应选用涂料、饰面砂浆等轻质面层,饰面层应与外保温系统相邻组成材料相容。5.2.6 采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符合下列防火规定:1外保温系统应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2防火隔离带所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隔

28、离带与基层应满粘,且高度方向不应小于300mm,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DBli/T1383的要求;3外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除应遵守本规程中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DB11/T729的要求。5.2.7 外墙节能改造采用内保温时宜选用真空绝热板等高效建筑保温材料,并应对保温不连续处进行结露验算。5.2.8 楼梯间隔墙、封闭外走廊隔墙等公共部位满足消防疏散安全距离要求时应进行保温处理。5.2.9 既有居住建筑楼板下为室外或底层下部为非供暖空间时,应对其楼板加设保温层,保温层宜置于楼板底

29、部,下层空间有防火要求时,保温材料和构造做法应满足该空间防火等级要求。5.2.10 门窗可根据既有居住建筑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安全、隔声和热工性能要求等进行改造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5.2.11 置应与建筑整体结构、色彩以及门头的风格协调统一;2应满足对门窗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3外窗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面积的1/15。5.2.12 外门窗可选用下列改造措施:1宜统一更换为满足热工性能指标的新外窗,窗框与墙体之间应有可靠的保温密封构造设计;2可在原外窗框的基础上,直接更换满足节能要求的新型节能窗扇,或在原有单玻外窗内侧(或外侧)加建一层节能窗;3原外窗的传热系数满足设计要求时,可更换

30、原有或加装外窗密封胶条;4开放式的阳台可根据需要改为封闭式阳台。5.2.13 建筑单元入口外门应选用具有防盗功能和保温性能的安全门。5.2.14 屋面改造可根据既有居住建筑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改造措施:1原屋面防水可靠,承载能力满足安全要求时,可直接做倒置式保温屋面,必要时可重新做防水或在保温层上再加一道防水;2原屋面防水有渗漏时应铲除原有防水层和保温层,重新做保温层和防水层;3平屋面改坡屋面宜在原屋顶吊顶上铺放轻质保温材料;无吊顶的屋顶可在坡屋顶做内保温或增设吊顶层,吊顶层应采用耐久性、防火性好,并能承受铺设保温层荷载的构造和材料,保温层厚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4平屋面改造成坡屋面或在屋面安装太

31、阳能热水系统时,应核算屋面的允许荷载,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还应合理安排太阳能热水器和管线的安装位置;5屋面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时应对房屋屋面结构进行安全性判定。光伏系统组件支架与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并应满足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光伏系统安装与验收规程DBllfT1008的规定;6屋面避雷设施、天线、烟道、天沟等附属设施应有专项节点设计,上人孔应进行保温和密封设计;7当荷载和条件满足时也可采用种植屋面,并依据屋面防水情况及热工计算增加种植屋面防水构造和保温层。5.2.15 建筑遮阳应根据遮阳装置对建筑立面效果、通风、采光、抗风和耐久性能的影响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宜采用活动外遮阳措施。5.2.16 加

32、装外遮阳时应对原有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性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阳措施。1.1.3 系统5.3.1 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应设置能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自动调节供暖量的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应保证室内热舒适性要求。5.3.2 供热管网改造应按照北京市现行地方标准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DBll“1477的规定进行,改造完成后,应检查调节、计量、控制等节能装置,并与户内供暖系统进行联合调试。5.3.3 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等的节能改造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暧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50893和北京市地方标准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IIzT1009的要求。5.3.4 采用

33、集中供暖系统的每栋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应设置楼前热量表。热量表宜设置在热力入口处专用热表间或室外热力检查井处。5.3.5 集中供暖系统中建筑物热力入口应安装静态水力平衡阀。5.3.6 节能改造的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的室外传感器应设置在通风遮阳、不受热源干扰的位置。5.3.7 室内供暖系统改造时应对散热器配置、水力平衡进行复核验算。5.3.8 室内原供暖系统为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时应改为垂直单管跨越式或垂直双管系统,不宜改为分户独立循环系统。5.3.9 室内供暖系统应设置室温控制装置,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应设散热器恒温控制阀。采用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时,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阀。5.3.1

34、0 室内供暖系统宜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热计量装置应符合行业标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和北京市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ll/1066的规定并具备数据上传功能。5.3.11 室内供暖系统管道锈蚀严重或原有散热器属于淘汰产品,应根据围护结构改造后的热负荷计算结果进行更换。5.3.12 当供暖空调系统末端节能改造时,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并应对原有输配管网水力平衡状况及循环水泵、风机进行校核计算,当不满足本规程的规定时,应进行相应改造。变流量系统的水泵、风机应设置变频措施。1.1.4 项目5.4.1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设计应在满足用电安全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明系统改造后,走

35、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等场所应能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5.4.2 公共空间的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公共车库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规定的限值。5.4.3 照明改造应根据不同场所的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境条件,确定合理的照明标准值和照明方式,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应采取下列照明节能控制措施:1应合理选择灯具配光类型,满足眩光限制要求,提高光通量利用率,不宜采用间接照明或漫射发光顶棚的照明方式;2应采用效率高、寿命长、电磁干扰小的光源,宜选择LED光

36、源,不应采用荧光高压汞灯和普通照明白炽灯;3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车库等公共区域应采用LED灯照明;4照明光源、镇流器能效不应低于能效2级标准。当LED灯功率小于或等于5W时,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7,当功率大于5W时,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应合理采用分区、分组、自动控制方式,高大空间采用混合照明或分区一般照明方式,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或智能照明控制系统;6应急照明采用的灯具和控制装置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关于防火、防护和节能的规定。5.4.4 节能改造宜安装通风换气装置。通风换气装置应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可根据室内环境调节风量。5.4.5 设有集中新风供应的居住建筑,当新风系统的送风

37、量大于或等于4000m3h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措施。无集中新风供应的居住建筑,宜分户或分室设置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5.4.6 当节能改造中设置太阳能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或墙面允许荷载应满足太阳能系统安装要求;2建筑物上安装的太阳能系统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且太阳能系统应满足全年综合利用,光伏或光热组件冬至日全天建筑日照时数不小于3h;3太阳光二次辐射不应对建筑本身或周围建筑造成光污染。5.4.7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效率,且应符合表5.4.7规定。表5.4.7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效率系统类别

38、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集热效率(%)2422352305.4.8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满足结构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要求。光伏组件支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光伏系统安装及验收规程DB11/T1008的规定。5.4.9 加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时,应对屋面承载力进行复核计算,并有计量和水温显示装置,其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lIfT461的规定。5.4.10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应根据不同使用环境和集热系统类型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热水渗漏、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5.4.11 加装太阳能系统应设

39、置安装和运行维护过程中的防坠落安全防护措施。6材料与设备6.1 一般规定6.1.1 节能改造工程采用的系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在施工进场时进行抽样复验,复验项目可按本标准附录D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材料。6.1.2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材料应统一配套供应,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应对保温材料(不燃材料除外)的燃烧性能见证复验,且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应在同一个报告中。其物理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北京

40、市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6.1.3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遵循安全耐久、易于施工、美观实用、经济环保等原则。应明确“四新技术”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和验收标准,并应进行首段或首件、施工工艺样板验收。6.2 保温系统材料6.2.1 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21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检测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耐候性外观质量无可渗水裂缝,无粉化、空鼓、起泡、剥落现象JGJ144拉伸粘结强度/MPa0.10,且破坏位于保温板内抗冲击性二层及以上3J级建筑物首层墙面及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部位K)J级抹面层不透水性试样防护层内侧2h无水渗透防护层水蒸气

41、渗透阻符合设计要求吸水量/gm2500耐冻融性外观无空鼓、剥落,无可渗水裂缝拉伸粘结强度/MPa20.10,且破坏位于保温板内热仙Mkv符合设计要求抗风压值,kPa不小于工程项目的风荷载标准值的L5倍GBZT365856.2.2Bl级有机保温材料遇火后应无熔融滴落物积聚且阴燃性能合格,并应采用水泥基材料进行六面裹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2的规定。表6.2.2水泥基裹覆保温板性能检测项目聚氨酯板(PUR)改性聚氨酯板(PIR)酚醛板D型热固复合聚苯板试验方法芯材表观密度/(kg/!/)23232235235,且密度允许偏差为标称密度的士10%GB/T6343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C)/W(m

42、K)0.0240.0220.0240.040GBfrlo295、GB/T10294压缩强度/MPa20.1520.120.1020.12GB/T8813体积吸水率/%3354GB8810水溶出物含量/%3本规程附录EPH值525GB/T32364氯离子(C1),%0.lGB/T176泛霜应无泛霜GB/T30100抗反卤性应无水珠、无返潮阴燃性能24h试验周期内,试件中心温度不大于55(TC,无因受热出现融化收缩现象,遇火后无熔融滴落物本规程附录E裹覆保温板弯曲变形mm24GB/T8812.1尺寸稳定性/%长、宽、厚1.00.91.00.8GB/T8811表面现象无龟裂、起皮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

43、强度/MPa0.10,且破坏在芯材内JGJ144裹覆层单位面积质量/(kgm2)W6本规程附录E燃烧性能不低于BI级,且600S总放热量W7.5MJ,无因受热出现融化收缩现象,遇火后无熔融滴落物。测定时应包含芯材氧指数,并应描述是否有因受热出现融化收缩现象,遇火后有无熔融滴落物,是否有熔融滴落物集聚现象。试验结果应给出燃烧性能附加分级信息。GB86246.2.3 无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无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性能指标检测项目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密度/(kg?)140kgm3200kgm3,密度允许偏差为标称密度的土10%JG/T536导热系数(平

44、均温度25C)/W(mK)0.050垂宜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MPa20.10抗压强度/MPa20.15干燥收缩率/%0.6体积吸水率/%8抗折强度/MPa20.20软化细数20.7燃烧性能A(A2)级水溶出物含量/%3本规程附录E泛霜应无泛霜GB/T30100抗反卤性应无水珠、无返潮氯离子(Cl),%0.lGB/T1766.2.4 岩棉板和岩棉条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4的规定。表6.2.4岩棉板和岩棉条性能指标检测项目岩棉板岩棉条试验方法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C)/W(mK)0.0400.046GB10295、GB10294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ZkPa15,02100.0GB/T299

45、06湿热抗拉强度保留率(7d)/%250GB/T30804质量吸湿率/%1.0GB/T5480吸水量(部分侵入)/(kgm3)24h0.40.5GB/T30805GB/T3080728d1.0l.5酸度系数21.8GB/T5480燃烧性能A级GB8624横向剪切强度ZkPa220GB/T32382横向剪切模量/MPa1.0注:岩棉板使用前宜在表面涂刷界面处理剂。6.2.5 真空绝热板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5的要求。表6.2.5真空绝热板性能指标检测项目指标试验方法004型008型导热系数/W(mK)0,004WO.008JG/T438穿刺强度/N218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ZkPa280尺寸稳定性/%长、宽05厚3.0压缩强度ZkPa2100表面吸水量/gm2l100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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