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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7月14日通用业务制度-原则类卜川Iooec制度所称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制度编号JZGSH-B0405-21-126-2015-1制度文号制度版本2、部生产经营管理部所属业务类别生产经营管理/设备管理会签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工程部物资装备部人事部下位制度制定者事业部、专业公司、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类/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企业改革管理部法律部信息化管理部解释权归属生产经营管理部日废止说明详见正文“6附则”日制
2、定目的规范设备管理,实现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中国石化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约束对象设备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中国石化设备报废管理规定业务类别生产经营管理/设备管理所属层级通用业务制度-原则类中国石化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安全监督管理所属层级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设备管理总体要求1.1 管理内容1.1.1 本办法设备管理范围是指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他生产运营
3、的有形固定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1.1.2 设备管理是指设备从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修理、改造、报废、更新(以下简称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管理。1.2 管理原则1.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1.2.2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1.2.3 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1.2.4 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1.3 线各管理体系1 .3.1设备管理施行总部、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三级管控体系。2 .3
4、.2总部综合部门负责设备管理的对外协调及综合服务,研究设备管理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问题;事业部、专业公司是设备管理主体,对管辖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企业是设备管理责任主体,是设备管理的落脚点和执行者,对本企业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承担主体责任。1.4 设备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建立设备设计、制造、采购验收、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定期检查、修理改造、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
5、将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全寿命周期各环节进行科学综合管理,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1.5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计划的培养高素质的设备管理、检维修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1.6 总部相关管理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要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一般应明确领导班子一名成员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设备、电气、仪表副总工程师和技术专家。1.7 设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专业公司和企业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按照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分级管理,并明确设备分级后的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职责。1.8 企
6、业每台设备有唯一设备位号或编号,设备位号或编号应清晰标示在显著位置。1.9 企业应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逐台建立设备档案并且统一管理。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在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测、重大修理、改造、更新全过程管理中形成的文件和文档。设备档案管理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设备档案建立应遵循谁形成档案谁负责归档的原则。1.10 加强设备变更管理,建立设备变更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1.11 加强设备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应用设备状态维修、基于可靠性的维修、基于风险的维修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实现设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1.12 加强设备信息化管理,按
7、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以ERP为基础,建立网络化的设备管理信息体系,提高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2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贯彻国家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联系国家相关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设备原则类管理制度拟定、修订工作;协调总部有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技术服务。2.2 工程部负责编制一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修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确定项目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任命项目经理;审批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审批开工报告;组织竣工验收。2.3
8、 物资装备部负责对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的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国内外集中统一采购;负责集团化采购物资集中储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重大装备国产化工作;负责对企业物资供应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2.4 资产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制定业务范围内设备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和考核检查标准,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2.5 总部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在设备全寿命周期相应环节各负其责。2.6 企业2.6.1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应健全设备管理组织体系,设立设备管理部门,配备设备管理人员。2.6.2企业应
9、重视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发挥设备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组织企业设备管理工作。2.6.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认真落实。3业务管理方法和规则3.1设备前期管理3.1.1设备前期管理是指设备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3.1.2设备设计、选型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充分考虑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环保、经济和运行周期,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3.1.3设备购置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最优、全寿命周期总成本最低的原则,
10、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组织采购。加强国内外重要设备的监造,严格到货设备的质量验收。购置的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3.1.4设备安装、检修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同一生产区域的检修和改造施工宜选择同一施工单位,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施工、试运、调试及验收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企业按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组织中间交接、工程转资、竣工验收手续。3.1.5设备投产前,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HSE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3.
11、1.6企业要建立设备前期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对其在设备前期管理各环节所承担的工作负责。3.2设备使用维护3.2.1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等各项制度,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处理等闭环管理机制。3.2.2企业对设备运保商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并严格考核。3.2.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设备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法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经企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
12、方可上岗作业。3.2.4岗位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速等超指标运行。严格按照设备点检、巡回检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3.2.5设备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点检标准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委托承包商进行设备维护或运保的,必须明确相应维护或运保职责范围和考核标准。3.2.6企业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3.2.7企业建立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掌握设备运行特性和规律,保障大
13、型机组、关键设备可靠运行。3.2.8企业要制定并严格实行备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3.2.9企业要加强设备风险管理,定期开展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评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降低设备运行风险。3.2.10企业应做好设备防腐蚀工作,制定设备防腐蚀工作管理制度,采用工艺、技术防腐等综合措施,减缓设备腐蚀。3.2.11企业应制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3.2.12企业应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工作,配备开展状态监测工作所需的仪器,积极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3.
14、3设备修理3.3.1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技术性能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应制定设备修理管理制度。3.3.2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3.3.3设备修理要将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定期检测和状态监测相结合,推行基于风险的检测技术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策略,坚持预防性维修方针,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3.3.4加强设备和装置检修全过程管理,做好设备修理前的准备、修理过程的监控和修理后的验收,科学安排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3.3.5加强检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设备修理的质保体系。设备修理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技
15、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情况实施中间质量检查。3.3.6设备管理部门在检修结束后,开展检修项目的统计工作,组织编写检修技术总结,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重大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3.3.7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要对进入其内部市场的检修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及年度审验。设备的承修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修理内容应与资质相符。3.3,8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配件储备定额。3.4设备修理费管理3.4.1修理费管理坚持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经济的检修,努力降低成本的原则;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3.4.2
16、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是修理费使用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年度修理费预算,统一平衡,合理使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对修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3.5设备更新改造3.5.1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及安全、环保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设备改造是运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改善或提高设备性能和效率,减少消耗及污染。3.5.2设备更新改造应当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3.5.3设备更新应着重采用技术更新的方式,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优质高产、高效低耗、安全环保的综合效果。3.5.4设备更新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决策,选择最优
17、方案,确保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3.5.5设备更新改造应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3.5.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更新:3.5.6.1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3.5.6.2使用时间达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不能满足安全、环保、节能和可靠性要求的;3.5.6.3使用年限未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设备:(1)因生产条件改变,设备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工(2)因事故或自然灾害,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一(3)设备技术落后,不能满足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0(4)设备结构陈旧、主要部件或结构损坏,通过改造或大修理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或虽然能满足要求,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18、工(5)缺乏配件或需高价专门订制备件的。3.5.7应按计划实施设备更新改造,为正常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和实施。3.6设备处置3.6.1设备处置是对本办法所指设备进行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调拨、转让、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出租等处置行为。3.6.2设备处置应遵循国家和中国石化对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资产产权和处置对象、资产额度、处置条件、处置时间、技术鉴定结果,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6.3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查,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设备,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财务部门及
19、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3.6.4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拟处置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根据生产需要,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3.6.5企业应对长期停用的设备予以封存,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3.6.6企业重新使用闲置设备,必须经过全面的技术检验,符合技术要求,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3.6.7为盘活存量设备,规范设备处置行为,企业应制定设备处置的具体办法。3.6.8为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工作,定期发布闲置设备信息,最大限度地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剂使用闲置设备。3.6.9设备报废管理执行中国石化设备报废管理规定。3. 6.10企业应加强对因报废、修
20、理、改造所形成的废旧物资的管理,按照规范程序处置废旧物资。3.7设备事故管理1. 7.1设备事故管理按照中国石化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执行。3. 7.2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将事故记录存入设备档案。4重点业务的管控4.1特种设备4. 1.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范围详见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4. 1.2特种设备管理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特种设备
21、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报废全过程进行管理。4.2常压储罐4. 2.1常压储罐指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和接近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不包括埋地、储存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人工制冷液体储罐。5. 2.2常压储罐按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进行设计;按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进行施工和验收;参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SYT5921)和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0
22、1012)进行操作、维护和修理。6. 2.3常压储罐应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7. 2.3.1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常压储罐罐体在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内容参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SYT5921)和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01012)o常压储罐罐体的年度检验可以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也可以由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检验人员进行。8. 2.3.2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对有危及储罐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评价。9. 2.3.3全面检验,是按
23、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常压储罐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对于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可采用在线检验或停工开罐检验;对于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其全面检验还可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全面检查内容参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SYT5921)和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01012)o4.2.3.4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出具检验报告。4.2.3.5全面检验周期(1)以常压储罐的剩余寿命为依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储罐剩余寿命的一半,并且最长不得超过9年。(2)根据实测的腐蚀速率,或者由基于类似运行中储罐的运行经验、预期的腐蚀率确定全面检验的周期,一般为36年。当腐蚀率为未知,并
24、且没有评估下一次检验类似运行经验时,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4.2.4常压储罐大修理周期一般为36年。根据有效检测和评价结果,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油罐的修理周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对于延长修理周期的储罐宜每年进行一次检测评价。4.3机泵管理4.3.1机泵选型和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出口压力、流量等主要参数不允许有负偏差,额定流量点应当位于所提供最佳效率点流量的80%110%区间内。对于工艺要求流量变化较大的机泵宜采用变频等调速措施。4.3.2根据机泵输送介质的性质合理选择密封的型式和材质。对于高温、毒性强、污染大、价值高的介质,宜采用双端面机械密封、干气密封等可靠性高的密封型式。4.
25、3.3当机泵采用强制润滑时,润滑系统设备、管道和管件的材质原则上宜为奥氏体不锈钢,润滑油管道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润滑油泵宜采用互为自启动的设计方式,并设有联锁系统。4.3,4企业使用单位应加强机泵润滑管理,认真执行润滑管理制度。机泵各润滑点应统计登记齐全,按规定添加和更换润滑油(脂),定期检查、分析各润滑点油品质量。4.3.5企业应制定备用机泵管理规定,做好备用机泵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备用机泵要定期盘车和切换,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对有辅助系统的机泵,应定期进行自启试验等,确保辅助系统完好。4.3.6企业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开展机泵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定期对机泵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
26、行记录和分析,对超过标准运行的机泵要有分析意见或监护运行措施。对输送高温油、毒性强、污染大、价值高介质的泵进行重点监测。4.4电气设备及运行4.4.1电气设备是指企业电力系统内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力线路、高低压开关设备、不间断电源、变频调速装置、直流电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照明设备、电气安全用具、接地与接零装置、防雷防静电等设备、设施和装置。4.4.2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作业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59.GB26860.GB26861)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4.4.2.1“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
27、、电缆走向图;“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4.4.2.2企业应制定“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三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生产运行周期与“三定”工作发生矛盾时,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实施。应编制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4.4.3变电站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不超过309、相对湿度不超过70%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
28、调设备。4.4.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定值,应由生产企业负责确定,工程单位提供的定值只用于系统调试,不得用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继电保护定值实行闭环管理,企业应定期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分析评价工作。4.4.5企业应建立缺陷台账或记录,包括缺陷内容、发现人、发现日期、处理方法、消除日期等内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应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4.4.6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电气安全用具、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消防、防爆电气设备、防过电压和污闪、高压电气设备“五防”、变配电室防小动物等方面的管理。1 .4.6.1易产生静电的工业管道、储罐、料仓等设施应有
29、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变电所的接地网一般每年检查1次;生产装置现场的接地线及零线根据运行情况,每年一般应检查2次;防雷装置的接地线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1次;对有腐蚀性土壤的接地装置,根据运行情况一般5T0年局部开挖检查1次。2 .4.6.2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检修,应满足国家防爆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规程要求。3 .4.6.3应采取措施进行直接雷击、雷电反击、感应雷电过电压、接地过电压、谐振过电压、操作过电压防护,有效保护设备。4 .4.64“五防”指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
30、带电间隔。对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应装设防误装置。5 .4.7电力系统是企业内部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企业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本单位电力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有关的运行、调度规程。6 .4.8总用电负荷大于IOoMW或拥有II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的企业,原则上应设立企业级电力调度机构,电力调度机构一般隶属企业电气专业管理部门管理。7 .4.9电力调度或电力系统运行主管部门是企业电力系统运行管理主体。4.4.9.1 承担电力系统检修、调度操作、供电质量、事故处理、系统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运行等管理职能。4.4.9.2 牵头研究并负责组织采取措施,提高
31、电力系统的抗扰动能力。有自备热电站(厂)的炼化企业,应制定孤网运行方案,落实安全稳定控制措施。4.4.9.3 研究外部电源配置,完善内部电网结构,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需求。4.5仪表及自控4.5.1仪表是指企业生产运营中所使用的测量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报警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执行器及辅助单元等。自控系统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可编程控制系统(PLC)、机组控制系统(CCS)、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4.5.2仪表及自控系统参照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
32、型设计规范(SH3005)、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等进行设计;按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093)等进行施工和验收;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进行维护和修理。企业应制定仪表及自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4.5.3仪表的管理4.5.3.1在线运行的仪表设备,作业前应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使用的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期检定;日常故障修复后应校准,并应进行回路试验及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的调试和确认。检定或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4.5.3.2放射性仪表管理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要求。4.5.3.3可燃、有毒气体检
33、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安装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报警仪有对应检测器位号牌及分布图。4.5.3.4需要进行数据通信时,仪表的通信接口、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必须满足要求。4.5.4自控系统的管理4.5.4.1自控系统应实行分级管理,并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联锁保护系统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异地妥善保管;自控系统应有防病毒侵害、防外来攻击措施;自控系统机房的管理、环境、安保等应符合要求。4.5.4.2联锁保护系统变更、解除或取消、恢复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联锁保护系统的变
34、更、新增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宜对已经采用联锁保护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危险及可操作性(HAZOP)分析,同时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中的联锁保护系统在实施前应进行HAZOP分析和SIL评估。4.5.4.3自控系统应采用双路独立供电方式,其中至少一路采用UPS电源;仪表供电应配备隔离变压器,接地应采用TN-S方式;严禁仪表电源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在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机柜的照明及辅助用电,应引入第三路电源供电;供电系统应合理设置电涌保护器。4.6重点大修改造项目综合考虑企业大修改造项目规模、实施难度等因素,从列入事业部、专业公司年度检修计划的项
35、目中选取,经中国石化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中国石化年度重点大修改造项目,总部进行重点协调和管控。5检查与监督5.1 资产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建立设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考核体系,制定设备管理考核标准,对管辖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5.2 资产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定期组织设备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6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下列管理制度同时废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生(2010)698号)04J-中国石化压力容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2号)工屋工中国石化压力管道管理规定(中国石
36、化生(2011)163号Y4中国石化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1号中国石化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中国石化生(2011)160号)工中国石化电力系统主网结构技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55号)工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56号卜一“6.8中国石化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技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57号)工YO-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中国石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生(2013)178号)234-6.11中国石化工业控制系统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化生(2012)97号)LJ-6.12中国石化电涌保护器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生(201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