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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名万米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1六、结论63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3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4 .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5 .长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6 .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7 .长兴县空气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8 .
2、长兴县林城镇开发边界图9 .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图10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1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件1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 .营业执照3 .法人身份证4 .转让方土地证5 .土地转让合同6 .原辅材料MSDS7 .废气治理方案8 .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9 .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10 .危废处置承诺11 .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12 .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13 .授权委托书14 .委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米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58591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119度46分51.692秒,30度56分41.24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全部建设性质目新建(迁建)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80环保投资占比(%)1.38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
4、n)20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设计有毒有害物质苯乙烯,且存储量超过了临界量。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详见附图9)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本项目污染
5、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降级。3、资源利用上线目标项目不额外占用土地,不涉及燃料使用,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根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详见附图4),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面积13.85平方米。相关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内容见表I-I0表1“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
6、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项目属于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布局合理,企业不在人口聚居区内,且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绿化带,以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满足要求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纺织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对区内现有的蓄电池行业进行统一整治,逐步搬迁至小浦或和平蓄电池工业园区。推进工
7、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企业现已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企业现已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要求后进入市政管道进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复。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
8、,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为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生活污水预处理纳管处理。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1.2 国家、省规定的
9、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分析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不排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分析,建议项目建成运行后总量控制指标(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值):VOCS为1.029t/a、粉尘为1.268t/a、化学需氧量为0.048ta、氨氮为0.0048ta根据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中第八条的规定,企业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无需进行区
10、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1.4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湖州市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产品、设备及工艺均不在国家、省、市限制和淘汰之列,为允许类。本项目于2021年04月25日通过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585917),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5 新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具体见表1-2。表1
1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四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预测方法、预测组合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进行,采用估算模式Aerscreen进行预测,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生产车间噪声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
12、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
13、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用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环境水环境质量、声环境、空气质量质量现状均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结合区域减排计划,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过程中其他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
14、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1.6 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湖政办发201917号),见表1-3。表1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严格产业准入提高VOC
15、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新建、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重污染项目审批。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涉VOCs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的,实行区域内现役源两倍削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项目不属于使用和生产商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的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按两倍削减量替代。符合深化工业VOCs污染整治建立动态更新的工业VoCS排放清单。在现有重点VOCs企业清单基础上,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和第
16、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VoCS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形成覆盖全市所有涉VOCs工业企业的排放清单,作为日常监管、监察和监测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业VOCs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更新VOCS排放企业清单,不断完善VOCS基础数据台账。企业属VOCS排放企业,应纳入工业VOCs排放清单。符合加强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提升工业企业VOCs治理水平,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广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加强废气收集,除安全因素外应全部采用密闭收集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提升废气末端治理水平,针对溶剂型VOCS废气不鼓励使用等离子
17、、光催化氧化、单纯活性炭吸附等单级治理技术,鼓励采用预处理后吸附再生、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规范的采样设施。石化企业、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企业、化纤合成企业及其他含有有机化学品储存的企业持续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建立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本项目主要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主要采用车间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二次活性炭吸附吸附,组合治理技术处理VOCs;配套规范采样设施;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符合严格落实浙江
18、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制定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大力推进木业、漆包线、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塑料制品、印花、化工、化纤等行业VoCS深化治理。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督促整治。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实行公开发布、联合惩戒,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以重点企业的深化治理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VOCs重点减排工程,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35%以上,重点行业下降40%以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挥发
19、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VOCs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实行两倍削减量替代。符合各区县全面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产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0各区县全面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产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符
20、合1.7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周边水体为泗安塘,流入太湖,本项目距河道岸线23.2千米,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内容较多,本评价仅选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进行分析,具体见表l-5o由表可知,本项目与相关条款均不冲突,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表1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
21、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均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禁止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符合二十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I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
22、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扩建、新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扩建、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一)本项目不属于扩建、新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均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本项目不属于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符合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
23、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扩建、新建高尔夫球场;(四)扩建、新建畜禽养殖场;(五)扩建、新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设置有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其建址距太湖岸线23.2千米处,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范围内符合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符合性分析表1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手015)17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
24、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类项目,采用装备水平较高的设施,不涉及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符合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符合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
25、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符合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此类行业符合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可以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环境符合1.9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力(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表17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4就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匕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
26、三、不同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五)优化开发区。”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类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可以纳入城市污符合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环境1.10浙江省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18浙江省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五)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生态屏障地区和钱塘江、太湖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
27、换。八大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不得新建高环境风险项目,已有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提到的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符合1.11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符合性分析表19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对于氮磷超标流域控制单元内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氮磷排放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
28、4号)相关规定,实施氮磷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并严格落实到相关单位排污许可证上,严控氮磷新增排放。本项目不属于总磷总氮排放重点行业符合1.1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号)相符性分析表1-10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t发201822生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
29、不涉及锅炉符合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1.13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1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第十三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准入条
30、件采用正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对生态系统功能有扰动或破坏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占用和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第十四条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范畴。符合第十-X-/八杀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31、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1.14与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12与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
32、坚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深化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因工艺限制确须使用的VoCS含量应低于10%),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涉VOCS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涉VOCs项目实施现役企业VOCs总量倍量替代,其中上年臭氧未达标的吴兴区、南沼区、南太湖新区区域内项目按照1:3比例进行倍量替代。本项目属于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前述重污染行业。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使用。项目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二次活
33、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新增废气总量按1:2替代削减。符合1.15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析表1-13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辄治理攻坚计划相符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项目不属于国家、符合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所涉及项目。2严控VOCs行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新建项目,使用VOCs含量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
34、配套高效治理设施。严控新建、扩建化工、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含VoCS排放项目,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和项目预审。项目属于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项目VOCs经收集治理后排放量不大,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1:2替代削减。符合5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提升废气收集系统
35、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项目生产工艺水平较高,物料输送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所有废气产生点均配有相应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2020年)、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
36、划和与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中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现因发展所需,企业拟总投资13000万元,拟收购浙江罗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的土地约31亩,新建改造厂房20000平方米,购置高精度计算机控制连续管道缠绕机、高精度计算机控制管道连续缠绕机供胶系统、高精度计算机控制连续供纱系统、高精度短切纤维供应系统、高精度气流输送石英砂供应系统、电动升降平台系统、全自动
37、控制固化炉、高精度计算机控制管接头缠绕机、套筒管道对接机、管道水压测试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共计22台(套)。项目建设后,预计年产10万米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实现销售收入16000万元,利润3140万元,创税1755万元。项目已获得长兴县器发改局备案,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585917o设内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容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项中的
38、第58项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中的“全部”,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初步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汇同建设单位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依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编制了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米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查,为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项目概况项目名
39、称:年产10万米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31%;主要建设内容组成:表2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生产区利用现有1#厂房,主要布置打磨、切割等工艺利用现有2#厂房,主要布置缠绕、固化等工艺储运工程原料仓储区新建3#厂房,与2#厂房相连,用于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危化品仓库位于1#厂房北面,面积32m2,与危废暂存库相连危废暂存库位于1#厂房北面,面积50m2辅助工程办公区利用
40、现有办公楼,位于3#厂房南侧公用工程给水工程自来水厂供水排水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雨水流入雨水排放口供电工程由工业区电网供应环保工程废气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二次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打磨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设置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厂区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噪声设密减振降噪、厂房隔声等固废边角料由废旧物资Pl收厂家定期收购收集粉尘由废旧物资回收厂家定期收购废弃包装材料由废旧物资回收厂家定期收购次品由废旧物资回收厂家定期收
41、购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过滤器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沉渣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产品名称及规模表22项目产品名称及规模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模1新型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万米/年104、项目原辅材料表2-3企业原辅材料及菖B源消耗汇总序号主要材料名称包装规格储存方式最大储存量年使用量1玻璃纤维固态、IOokg/盘密封存储100t1000t2不饱和聚酯树脂液态、100okg/桶密闭存储100t1250t3增强材料(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固态、Iookg/盘密封存储50t250t4石英砂固态、200kg袋密封存储200t2500t5脱模剂液态、25kg
42、桶密封存储25kg100kg脱模剂:主要成分是硅油,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无味、无毒、不易挥发的液体,不易溶于水,室温下保持液体状态的线型聚硅氧烷产品,熔点:-50,沸点:101,闪点:300,密度:0.963gcm3,可作为高级润滑油、防震油、绝缘油、消泡剂、脱模剂等。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外购不饱和聚酯树脂为桶装购入,外观为一种粘性液体,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其主要成分见表2-4。表24不饱和树脂组分表产品名称组份比例()不饱和聚酯树脂聚酯树脂25.6苯乙烯33苯酊13顺Sf16乙二醇10过氧化甲乙酮2环烷酸钻0.4合计100表2-5苯乙烯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CAS号100-42-5中文名称苯
43、乙烯英文名称phenylethylene;styrene别名乙烯基苯分子式CsH8;C6H5CHCH2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分子量104.14蒸汽压1.33kPa3().8C闪点:34.4C熔点-30.6C沸点:146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醵、酸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相对密度(水=1)0.91;相对密度(空气=1)3.6稳定性稳定危险标记7(易燃液体)主要用途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毒性危害属低毒类;LD5o5OOOmgkg(大鼠经口);LC5o24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3500mgm34小时,明显刺激症状,意识模糊、精神菱靡、乏力;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
44、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应急及毒性消除措施一、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配戴好面具、手套收集漏液,并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转移到安全场所。切断被污染水体,用围栏等物限制洒在水面上的苯乙烯扩散。中毒人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污染外衣,冲洗污染皮肤,用大量水冲洗眼睛,淋洗全身,漱口。大量饮水,不能催吐,即送医院。加强现场通风,
45、加快残存苯乙烯的挥发并驱赶蒸气。二、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防苯耐油手套。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就医。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冷却容器,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表2-6苯好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CAS号85-44-9中文名称苯酊英文名称o-Phthali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