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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各类机械传动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速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24-六、结论-12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29-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及雨污管网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4: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图附图5:建设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6:建设
2、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7:大气评价范围及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8:安吉县生态红线图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1:监测报告附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2:公示照片附件3: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13:污水截图附件4: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文附件:5:企业原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6:企业不动产权证附件7:油漆MSDS附加8:清洗剂MSDS附件9:企业原有项目排污登记回执附件10:企业关于对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预结果的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各类机械传动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0-330523-07-02-280319建设单位
3、联系人联系方式XXX建设地点地理坐标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工业园区(东经119度37分45.2198秒,北纬_30度魅分16.0934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59其他传动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淇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30523-07-02-2803
4、19总投资(万元)11793环保投资(万元)180环保投资占比(%)1.53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441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推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判定依据见表I-U土壤、声环境不开展.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什设判定情况一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在、第化物、氯气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
5、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否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银化物及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薪黑线黑C谒渡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爆危血鬻黑然R界值物质不超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口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太.日北通评丁正钻油.u建设防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S否注:
6、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浙政函(2012)11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12相J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一览表序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文号1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7、关于对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浙环函(2012)26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1.规划符合性(1)规划内容简介规划背景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以下简称安吉分区)位于安吉县北部,由天子湖区块和梅溪区块组成,面积共80.34平方公里。其中天子湖区块范围东至天子湖镇与梅溪镇交界,南至沙河,西至安吉县与安徽交界,北至安吉县与长兴交界,面积71.37平方公里;梅溪区块范围东至规划302省道,南至西苕溪,西至梅溪镇与天子湖镇交界,价符合性分析北至梅林大道,面积8.97平方公里。安吉分区管委会为了实现示范区的升级以及产城融合建设目标,顺应新的宏
8、观发展形势,对安吉分区新的发展要素进行资源整合利用,引领安吉分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的承接智能装备制造、电子新材料等产业转移,根据安吉分区现有产业布局、地理形势等特点,管委会在安吉分区原审批范围内划定了优先发展区块,希望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打造全省一流省级工业园,创建长三角最具活力的工业新区。优先发展区块亦分为天子湖区块和梅溪区块,总面积28.2平方公里,其中天子湖区块21.39平方公里,梅溪区块6.81平方公里。天子湖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环东路,南至沙河,西至环西路-高铁大道一建设路一高朋大道一北湖路一枫桥路一高朋大道,北至环北路一创新路;梅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疏港大道,南至西苕溪南侧生态
9、涵养区,西至章一路一梅林大道-纬五路一晓南线,北至临港大道。安吉分区管委会委托规划编制单位针对优先发展区块编制了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2017-2030年)。规划目标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规划定位为工业新区、高铁新城、通航小镇。发展目标为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两山理念样板产业新城、上三角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浙江省产城深度融合示范城镇,实现“浙北战略智造新城,湖溪通航人文小镇的规划愿景。产业结构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具有1个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1个优势产业为电子新材料产业;3个机会产业分别为现代
10、物流产业、通用航空产业、旅游文创产业;此外承接产业包括:安吉县域外承接产业主要为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安吉县域范围内承接主要为纺织染整、化工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智能装备制造、电子新材料等行业为新兴行业,相较于区域内现有的造纸、合成革、纺织、化纤等传统行业,具有相对较低的能耗和产污量;安吉县域外承接产业需满足“两高一低要求,安吉县域范围内承接产业要求入园企业提升改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或满足行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主要生产机械传动减速器,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规划主导产业,不属于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两
11、高产业,符合优先发展区块区域产业定位。2.规划环评符合性根据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管委会、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5月),项目拟选建设地点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属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表1-3生态空间清单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1、严控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2、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建设用地、工业用地4、禁止
12、新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应限期纳管。5、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M)2)一级A标准。6、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7、禁止经营性畜禽养殖。8、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9、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表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备注禁止准入类产业黑色金属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锦、辂冶炼/新改扩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新改扩非金属矿采选业及制品制造
13、水泥制造/新改扩石化、化工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新改扩轻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新改扩表15环境标准清单类别主要内容空间准入标准管控要求,1、严控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2、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4、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应限期纳管。5、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14、-2002)一级A标准。6、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7、禁止经营性畜禽养殖。8、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9、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禁止(限制)准入类产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轼、铭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造;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
15、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合
16、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U)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X)2)城镇污水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
17、84-2013)、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固废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废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废
18、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III类标准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3及4a类标准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行业准入条件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浙江省挥
19、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主要生产机械传动减速器,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位于园区内,不属于重点企业,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纳管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符合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中生态空间清单要求,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不属于禁止(限制)准入产业,符合环境标准清单要求,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符合性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以及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
20、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地表水、噪声皆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废气和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明显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在地用电用水供给充裕,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7),其具体管控要求以
21、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符合,根据生产工艺,本项目为改建二类工业项目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符合,项目建成后在企业间与居住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符合,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为工业烟粉尘、VOCs.CODCr、氨氮,COD
22、crsVOC、氨氮均在原有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无需要通过区域平衡替代消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巧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符合,项目拟选建设地点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至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
23、险。符合,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符合,企业投产后会定期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符合,企业投产后将强化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资源开发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符合,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不涉及燃煤等工艺,使用耗能效率煤炭消费减量替
24、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符合相关清洁生产以及要求I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7)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各类固废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
25、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Vc)Cs、CODcr,氨氮排放量均在其原有以新代老范围内,故无需进行替代削减;本项目需申请废气污染物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为0233ta,区域替代消减量为0.466ta,在园区范围内区域平衡,由环保部门调剂。因此,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和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等,本项目不属于第二类一一限制类、第三类一一淘汰类项目;
26、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项目已通过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赋码,项目代码2216330523-07-02-280319,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5)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厂房土地证等材料,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项目符合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同时符合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7)管控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2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
27、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符合,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符
28、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并非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并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挖沙、采矿:禁止任何不符合
29、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垃圾;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符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
30、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湖区块,并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7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本项目无需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8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符合,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天子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湖区块,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
31、岸线一公里范围。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并非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符合,本项目为通用
32、设备制造业,并非石化、煤化工建设项目,也并非落后产能项目、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经湖州市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重过剩产能行业和高能耗高排放项目12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符合,本项目设有危废仓库及固废仓库,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不在水库和
33、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并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规定的禁止的区域和行业内,项目建设符合实施细则要求。3 .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对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否合是符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制度符合2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
34、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本项目生产废水及排放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未突破原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设置规范化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行业。本项目达到相关清洁生产符合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要求。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3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
35、线两侧各Io(X)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U)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在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符合4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U)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36、(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伍)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符合4 .项目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分析表1-9项目与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优化开发区。对确有必要的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在污染治理水平、环境标准等
37、方面执行最严格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护河口和海岸湿地,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符合2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
38、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且项目所在地不处于沿江地区;本项目不新增氮磷污染物。符合5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经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可知(主要分析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本项目实施符合整治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1-10。表1-10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
39、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高VoCS排放行业。不涉及油墨的使用,清洗剂及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含量限值。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涉及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中的有毒有害原料。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
40、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新增VOCS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等行业,相应VOCS排放量削减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要求进行削减。安吉属于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符4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
41、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粗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
42、、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涉及VOC工艺主要为工业涂装及热处理工序。本项目采用空气辅助无气喷涂工艺。符合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涂料包含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所用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43、VOCS含量限值要求,项目正式运行后,将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台账保存五年。符合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涂料
44、包含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使用比例70%,满足指导目录替代比例要求。清洗剂及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含量限值。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涉及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中的有毒有害原料。符合F产节利少程漏严生环控减过泄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45、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车间皆密闭,并在密闭空间中设置吸风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风速控制在0.5米/秒;VOCS物料储存在危化品仓库内,专人看管。符合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企业不涉及LDAR不涉及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0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一6月上旬和8月下旬一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