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845261 上传时间:2024-03-0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5.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4讲_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四节行政诉讼参加人【考点2】行政诉讼被告(掌握)(P124)1.概念行政诉讼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谁行为,谁被告A主体作出IA主体具备行A主体为f行政行为十政主体资格被被告被告i谁主体,谁被告一A主体作出iA主体不具备驾时黑J行政行为十行政主体资格衰盥F王体Bl改被口2 .被告资格确定的具体规则(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谁行为,谁被告)(2)当事人不服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谁署名,谁被告)【总结】行政复议下级行政机关依照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记忆口诀】复议看批准、诉讼看名义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决定被告资格复议维持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改变“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复议不作为)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B机关上行机级政关复议维持拘留10日张某复议改变:改为拘留5日上行机级政关Atfl拘留10日)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 作出复议决定上

3、行机级政关A机关拘留10日*张某【记忆口诀】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改变告复议、复议不为选择告。【提示1】复议决定改变/确认性质复议机关改变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确认原行政行为无效改变原行政行为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实体违法改变原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维持原行政行为【提示2】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4)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机构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谁主体,谁被告)行政机关组建并被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

4、即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该组织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种类越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幅度越权)。(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谁主体,谁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

5、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6)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谁行为,谁被告)(7)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谁主体、谁被告)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8)开发区管理机构情形被告资格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谁行为,谁被告)对该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

6、起诉讼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对该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经授权取得主体资格)(谁主体,谁被告)对该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9)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谁主体,谁被告)情形被告资格村委会、对依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居委会对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IO)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谁主体,谁被告)情形被告资格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

7、协会等行业协会对依据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对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Il)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谁主体,谁被告)情形被告资格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12)行政许可案件情形被告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上级批准+下级决定)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上级+下级)依

8、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下级审查+上级决定)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行政机关依法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3 .被告不适格或遗漏变更(被告错)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追加(被告漏)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4 .共同诉讼(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必须共同诉

9、讼),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普通共同诉讼)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2)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5 .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1)行政诉讼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起诉A机关(7)拘留10日A机关张某反诉张某(X)(2)行政诉讼被告承担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事实请鲍、证耀充分责人原W)上施出庭-副职畿 责大负责一薄蹴JJ提出.榷生阻止案 件甯理的赖果*有正当理由一说明+缝 不能磁诉 f名/盖章其f参与赞管的,颈责人l重大案件一盛麴出1庭应海r*涉融大餐装利益案

10、件粒喷高度海填件=*可能Wlt群体性事件等寨伴(3)行政诉讼被告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行政行为。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6.被告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告官要见官)(1)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耿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

11、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3)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行政机关拒绝说明理由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总结1】i不能出庭2位翻怖蹶知黜应的工作良员出广庭甯椿媛托律蛹出庭VA星法睇直建设行陵机美俄贵人出庭案件【总结2】r黑行为谁镀告、港主体傩裱告力一不服上皴批潍犷著名般为被告I铠复馁S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复段维持共同告、复设改变告复谈、复谈不为选择告被告 资格一献i葭遗f案件-*共同告,璃雉拷 0r W改变主要事

12、案和迪g依据簿 午未改变原行政看海处解果*通诙原行政行为磁 确认原行政j实体雌一 行沟速缝L程序接就-维栋安改变维持十一般弁可7Wt谁裱告孑收批准4 _ 下皴决定 许可-下级南查笄报 f告+上级决定一排起嫌熬同被告一不服下级f皆下级L.统一联合办理T告卖废被告错J被告错一告知变更-驳回起诉或遗漏If被告漏一追加被告T列为第三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除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行政行为 (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是同类行政行为 (普通共同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参加、4当事人主动申请参加被告 (2)共同 诉讼无反诉权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举证被告有权执行改变Jl 被诉的行政行为L改变

13、应书面告知法院对改变后行为不服,法院应就改变后行为审理Z 正职负I责人原则上应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 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参管责 他分负人 其与的负职人 副责政关贵人行机负人拒绝说明不发生阻止案 件审理的效果有正当理由说明+签一不能应诉 f名或盖章法院可提出 司法建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必须出 庭应诉重大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2018年)A,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

14、机关作为第三人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C.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D.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答案】B【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案件被告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O(2011年)A.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B.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行政诉

15、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C.按规定行政许可须经下级行政机关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D.行政机关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E.行政机关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答案】ABCD【解析】选项E:行政机关依法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考点3】行政诉讼第三人(掌握)(P126)1

16、.概念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乙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甲与A的诉讼中(与行为有利害关系)甲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乙与A的诉讼中(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甲土地 承包户 第三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求一苹果要统种果承包户乙向法院起诉A2.具体规定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17、,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被告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3.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加人。其权利主要有:甲为原告、A农业部门为被告_z诉讼开始4诉讼终结乙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I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2)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4)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

18、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等。(附条件的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权)【提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总结】广判瞰一与被诉行为、金蝇果有利害关系,具体两个威上利害美蔡人.一部分藕鼠未起诉腌昨为繁三人第三f规定L械普漏土追加被告T列为第&人C复议机装作共同被省除外A-有融立诉育模提出诉徵主兼设地位附条件的上诉、申需再甯板C承担比赛、梆其根榻申请镯制执行根【例题单选题】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

19、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3年)A.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定受案范围B.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C.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D.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答案】D【解析】(1)选项A:撤销房产证的复议决定对郭某或其妻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对房屋产权登记行为不服,法律并未要求复议前置。(3)选项C: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郭某的房屋产权证被撤销,郭某本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郭某死亡,其妻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本题是一个房屋有两本房产证,分属两个不同的人,两个持证人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其中一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另一人(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