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供水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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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城乡供水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城乡供水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确保全市城乡供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

2、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存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的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建立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资源,

3、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分工合作,加强配合,共同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饮水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饮水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程度。5 .依靠科学,正确决策。继续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改进新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水平。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对水源、水厂、管网进行提升完善,努力提高供水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城乡供水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4、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2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3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4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5 .因恐怖事件等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6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二、供水现状及规划城乡供水工程包括规模化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三种方式。我市现有自来水厂14个,设计供水规模36万m3d,供水人口近80万人,其余由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集中供水或分散式

5、供水。根据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通过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大水网连通,各乡镇由镇区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范围,实现规模化供水,水务公司统一化管理,达到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高远独立村庄集中区域采取统一供水,个别分散居住点采取分散供水。规模化供水范围将达到336个行政村,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2%,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达到95.1%。三、应急机构及职责市政府设立城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各乡镇设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各供水单位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一)指挥体系市应急

6、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城管局、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民政局、卫健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武部、气象局、融媒体中心、生态环境局、国网市供电公司、市水务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办主任兼任。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受领导小组的指派,遇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对各乡镇给予技术支持。(二)应急机构与职责1 .市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城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

7、、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城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城乡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协助专家组的有关

8、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市政府办: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研究,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做好抢险、救援和技术指导工作;(2)市发改局:负责城乡供水应急工程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及上级预算内资金监管工作;(3)市水利局:负责供水应急水源调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研究水利工程调度方案;指导农村供水工程抢修和维护;(4)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城乡供水工程应急资金并及时下拨;(5)市城管局:负责统计核查城乡供水工程受损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研究抢险救援方案;指导落实事发

9、后供水工程抢修和维护;应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6)市民政局: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统计因灾伤亡情况,负责遭受城乡供水突发性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7)市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监测;(8)市应急局: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监督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9)生态环境局:监督指导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处置,参与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调查;(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饮水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征用保障工作;(H)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

10、源等违法犯罪活动;(1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抢险、维持秩序;(13)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生特大旱情时调用消防车辆为供水困难区域紧急供水;(14)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工作,干旱时依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15)国网市供电公司:负责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电力保障;(16)市水务公司:做好城乡供水工程日常管护,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服务队伍,参与市级抢险救援方案编制,为救灾提供人员、技术、设备支持,短时间供水无法修复的采取应急措施优先保障饮水安全。(17)市融媒体中心:负责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置情况。4.专家组职责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参加领

11、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给予技术支持。(三)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各乡镇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乡镇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四)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

12、责根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滞IJ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酒己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四、预防和预警(一)预防1 .监测机构市城管局、水利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各自协调、指导下属机构,共同对全市范围的饮水安全事故进行监测、检查、预警,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乡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内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2 .信息监测及收集(1)汛情、旱情信息:对全市区域内汛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

13、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启动市城乡供水应急预案。(2)水污染信息:对全市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3)供水工程信息:对全市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

14、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3 .信息报告各供水管理单位是城乡供水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有义务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二)预警1 .预警分级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

15、一般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级(严重)、m级(较严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1)I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0万人及以上饮水不安全的。(2)II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l02.0万人饮水不安全的。(3)In级(较严重):突发事件造成05L0万人饮水不安全的。(4)IV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2 .预警发布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饮水安全应急部门。I级预警、11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研判,经市应

16、急领导小组批准,涉及乡镇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全乡镇发布预警公告。IV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供水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

17、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3 .预案编制(1)全市应急预案:市城管局、水利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市城乡供水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执行。(2)各乡镇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供水单位应急抢险预案:供水规模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政府、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水利站)备案。(三)预警控制1 .在预警状态下,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

18、,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2 .当供水连续不足状态下,供水单位缺乏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等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市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五、应急响

19、应(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出现饮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所在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取信息后,应在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二)应急响应的分类1 .I级应急响应(红色)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并亲临现场指挥。(1)市应急领导小组

20、成员立即到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2)乡镇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市政府。2 .II级响应(橙色)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案,并由副组长亲临现场指挥。(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

21、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2)乡镇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市政府。3 In级响应(黄色)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较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In级应急响应预案,并由副组长亲临现场指挥。(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限期进行处置,并在市、乡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

22、作。(2)乡镇应急领导机构应迅速派出工作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和先期处置工作;副组长带领市工作组亲临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市工作组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备案。4.IV级响应(蓝色)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时,由副组长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工作组到现场指挥。(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乡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市、乡镇工作组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一指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挥做好抢险救援、

23、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应急处理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1 .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2 .医疗救护:市卫健局及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3 .宣传动员:出现应急事件后

24、,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市、乡镇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措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4 .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在官方主流媒体上发布。5 .应急结束:当饮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指导协助乡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四)响应结束1 .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5、,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2 .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I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宣传媒体公布;11级、In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官方主流媒体公布;I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由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官方主流媒体上发布。六、应急保障(一)组织保障各级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

26、、有效的处理。(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值守,供水管理单位报警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三)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统筹安排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当出现饮水应急事件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和实际需要,由市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市政府,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四)物资保障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应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五)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

27、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六)交通运输保障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七)技术保障要建立市级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八)应急抢修队伍保障各供水单位须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抢险队长,并将名单报至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当供水事故发生后,各抢险队伍须在接到抢

28、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由村组自主管理的工程,由乡镇应急机构组织应急抢修队伍。(九)治安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七、后期处置(一)调查与评估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乡镇级应急机构应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

29、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二)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供水单位或地方政府负责,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级项目资金与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重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供水设施修复后,水质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城乡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八、附则(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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