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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地方标准产后康复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一)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提出,由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广西康之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项目编号为:2022-1344,标准立项名称为:产后康复服务规范。(二)起草单位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广西康之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优家医疗医学检验中心、广西南宁妆家女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安恩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百家联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心
2、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牙可保健服务中心、南宁市悦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南宁市经开区雅儿健康技术经营部、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南宁市财源保健店、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三)主要起草人员阳秋萍、段洁、李连博、相升林、朱剑、何侣蒙、张群、陈红岗、姚群林、陈菊林、徐玉梅、黄冬玲、韦妹娥、徐文文、黎卫研、唐新华。起草人员信息及分工见表Io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产后康复是指在科学的健康理念指导下,针对女性产后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主动的、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包括产后子宫复旧、盆底功能康复、形体恢复、乳腺的泌乳与形态的恢复
3、、心理以及营养等方面的检查与指导,促进产妇在分娩后快速、恢复身心健康。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消费水平和健康理念大幅度转变,产妇对产后康复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产后康复服务机构迅速火热,产后康复服务也变成了提升产妇生活质量的刚需产品。根据中国人口统计年鉴,目前中国每年有2000万左右的婴儿出生,雇佣产后康复从业人员的家庭占婴儿数量的10%左右。三孩政策的开放,使新生人口和高龄产妇数量急剧增加,进一步促进了产后康复行业的发展。产后康复行业极速发展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但该行业仍然缺乏规范标准,发展状态并不稳定。为了促进健康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
4、要“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加强健康法治建设。”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要“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健康及服务产业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优势支柱产业,也是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发展产业,“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2021年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9号),指出要“鼓励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发展。2
5、021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民发(2021)40号),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健康+”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健康服务模式,使大健康产业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基石、新动力、新引擎。”“产业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大健康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基本建立,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作为健康服务产业,产后康复服务体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向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三
6、孩政策的出台和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实施,产后康复服务产业发展日益壮大,也将成为新的千亿产业。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康服务行业发展迅猛,涌现了“月月康”等一系列本土产康服务品牌,产业市场规模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缺乏准入门槛,仍有很多机构的服务人员都为没有接受过正规产后康复培训、学习的从业人员,所提供的产后康复服务不专业、不规范,对产妇的身心健康及财产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由于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和隐私等重要内容,产后康复服务对专业性、规范性、服务体验等要求都很高,对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高质量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有相关的政策、标准进行规范和治理。但是国家目前尚未出台产后康复服务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广
7、西壮族自治区也暂无相关地方标准,导致产后康复服务机构行业发展状态粗放,准入门槛、作业规范几乎空白,标准规范的机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尚未形成,机构打“擦边球”式的发展模式使市场还很不规范。因此,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提高广西产后康复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明确从业人员资质与技术水平,明确产康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统一产后康复发展的概念和方向,建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制定合理有效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控制要求,加强产后康复服务行业监督和评价,对规范产后康复服务的提供,消除健康安全隐患,促进广西产康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广西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本标准项目组旨在联合产
8、后康复服务技术研发机构、服务提供机构、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等共同开展产后康复服务规范标准研制,结合中医康复理疗等传统康复手段与方法,为产后康复服务的流程、服务技术、服务人员、服务管理等提供行业准则,为产后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明确指引,同时也为政府开展产后康复服务行业监管提供参考依据。三、标准编制过程(一)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2021年12月,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承担2021年度自治区级产后康复服务标准化试点(桂市监函2021)2929号)。在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挖掘广西自治区产后康复服务标准化需求,并在广泛调研、需求征
9、集后,研究确立“产后康复服务规范”标准化制定需求和地标申报计划。广西地方标准产后康复服务规范拟计划申报后,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广西康之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优家医疗医学检验中心、广西南宁妆家女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安恩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百家联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牙可保健服务中心、南宁市悦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南宁市经开区雅儿健康技术经营部、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南宁市财源保健店、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制定了标准编写方案,明
10、确任务职责,确定工作技术路线,开展标准研制工作。表1标准编制工作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序号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单位分工1阳秋萍主管护师临床护理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研制2段洁主管医师经济法南宁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广西康之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标准研制3李连博教授法学月月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标准研制4相升林中级工程师、硕士标准化麦斯达夫标准化事务所标准研制5朱剑博士标准化麦斯达夫标准化事务所标准研制6阳春琴本科医学检验广西优家医疗检验有限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7何侣蒙工程师、董事长企业管理广西安恩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8张群总经理保洁广西南宁百家联盟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9
11、陈红岗高级政工师家政服务广西南宁妆家女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0姚群林高级产康师护理专业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1陈菊林高级产康师护理专业南宁市青秀区牙可保健服务中心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2徐玉梅高级产康师产后康复南宁市悦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3黄冬玲产后康复师护理专业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4韦妹娥高级产康师护理专业南宁市经开区雅儿健康技术经营部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5徐文文高级产康师护理专业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16黎卫研高级产康师助产士南宁市财源保健店标准研制应用验证序号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单
12、位分工17唐新华高级产康师护理专业广西心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标准研制应用验证(二)收集整理文献资料标准立项后,编制工作组积极收集整理产后康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献资料,给予标准编制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指导框架,并在编制过程中引用和参考相关标准和文献。前期编制组收集整理、引用和参考的相关文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4)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5)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9号)(6)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7) GB7000.2灯具第2
13、-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8)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9)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10) 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11) GB/T31772-2015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12) GB/T31771-2015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13) GB/T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14) GB/T30444-2013保健服务业分类(15) GB/T30443-2013保健服务通用要求(16) DB43/T1801-2020产后康复机构服务规范(17) DB13/T2565
14、-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18) DB61/T1069-2017家政服务指南产后母婴护理服务机构运营规范(19) DB23/T1756-2016产后恢复培训服务规范(三)标准研制收集整理文献资料后,标准编制组根据分工,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了严谨的调研、论证、编制、讨论和完善。对产后康复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等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讨论,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多伦、细致的修改与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初稿后,编制组中相关产后康复服务机构和门店进行了标准实施应用和验证,并对标准技术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组根据应用验证情况和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
15、完善,形成了最终的产后康复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四、标准编制原则和依据(一)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编制按照GB“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并遵循以下原则:1.编写规范与完整性原则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标准编写格式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2.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原则在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以及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分析广西产后康复服务市场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产后康复服务全过程的特点,反应科学和先进经验,并充分开展相
16、关产后康复服务机构调研、标准应用验证,合理地制定了本标准。(二)标准编制依据本标准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9号)、GB/T31772-2015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GB/T317712015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GB/T30443-2013保健服务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参考了其他省份关于产后康复服务相关地方标准的内容,DB43f1801-2020
17、产后康复机构服务规范、DB13/T2565-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DB61/T1069-2017家政服务指南产后母婴护理服务机构运营规范、DB23/T1756-2016产后恢复培训服务规范等。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无冲突,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五、标准主要条款的说明本标准共分6部分内容。具体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后康复服务基本要求、产后康复服务提供过程内容、产后康复服务的安全管理要求。并在附录中给出了培训实施记录表和产后康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表作为参考。(一)标准范围明确了本标准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的机构要求、人员要求、场地要求、服务提
18、供要求和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提供的产后康复服务。(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规范性引用了下列文件: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三)术语和定义为了便于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本标准给出了“产后康复”的定义。(四)基本要求该章节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要求、人员要求和场地要求。其中,对产后康复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注或
19、许可,并具备相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后康复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等,同时应建立产后康复服务相关的培训、考核、服务质量评价、顾客档案资料等信息。对产后康复服务人员,应具备健康合格证明、接受相关产后康复服务的培训、应遵纪守法、信守职业道德,并在产后康复服务过程中具备规范、优质的服务意识、服务仪表和仪态。场地要求包括环境要求、卫生要求和设施设备要求。环境方面,应符合卫生条件,保持干净整洁,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标识、标志、警示语等合理、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方面,应无尘、无污、干净,对使用工具定期、使用前消毒。设施设备方面,专用设备应取得合格证,并配备产
20、后康复服务应有的专用设施设备。(五)服务提供该章节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提供的要求,包括服务礼仪、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提供和评价改进。产后康复服务流程一般为咨询需求、专业评估、制定服务方案、预约服务、实施服务方案和服务后跟进。该章节给出了各流程的具体要求。(六)安全管理该章节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涉及的安全管理相关的要求,包括消防、应急、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等。(七)附录A培训实施记录(资料性)该附录给出了参考性的产后康复服务人员培训实施记录表,包括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部门、授课老师、考核结果等。(八)附录B产后康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表(资料性)该附录给出了参考性的产后康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一级指标
21、包括顾客期望、服务质量感知、价值感知、顾客满意度、顾客抱怨和顾客信任,同时还给出了各一级指标项下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产后康复服务机构定期考核、客户评价等的参考依据。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本标准研制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七、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发布。本标准发布后,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推广:(一)标准宣贯培训标准发布后,建议在标准编制工作组、家政协会、自治区其他产康行业协会、机构等组织标准宣贯、解读和培训活动。根据具体情况,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产后康复服务规范标准应用的强化培训。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从而整理出改进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提供可靠依据。(二)编写标准化工作手册标准发布后,建议在标准工作组、家政协会、产康服务机构等推动标准形成产康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推动标准的可读性、实操性,对标准中已有工作实施要求进行细化,明确具体服务规范,方便服务人员操作与应用。(三)知识答卷在标准宣贯落实过程中,建议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应用的知识答卷,以考试形式促进学以促用,提升标准认同、推动标准实施。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O标准编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