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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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预案编号: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本号:2019版实施日期:2019年9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41.4 预案衔接51.5工作原则51.6事件分级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9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92.2 现场应急指挥部112.3 现场应急工作组123应急响应143.1 信息收集和研判143.2 预防与预警163.3 信息报告与通报183.4 事态研判233.5 应急监测253.6 污染源排查263.7 应急处置263.8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273.9 舆论监测与信息发布283.10 10响应终止294后期工作291

2、.1 后期防控301.2 事件调查301.3 损害评估311.4 总结善后315应急保障315. 1通信保隙315.1 应急队伍保障325.2 物资保障325.3 经费保隙335.4 其他保障336附则346. 1预案解释权属346.1 应急演练和修订346.2 其他相关内容356.3 预案实施日期387附件38附件1: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39附件2: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40附件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41附件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12369环保热线信息接收填报单46附件5:厘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

3、信息速报表47附件6: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表49附件7: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踏勘图51附件8: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建议书53附件9:厘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简报54附件10: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及设备清单56附件11:几种典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61附件12:度门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63附件1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应急储备库物资清单64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强化我局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

4、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和防范系统化,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能对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迅速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5、案、厦门市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6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9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8)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6

6、月5日实施。1.2.2 部门规章(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17号令;(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2015年第34号令;(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212号;(5)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17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1. 2.3技术规范和标准(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08年6月30

7、日;(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8版),2016年8月1日;(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2月27日;(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6)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1-2007);(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1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8、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o1.2.4上级部门预案(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环保应急(2017)1号);(2)厦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版);(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版);(4)厦门市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大气、水、周边海域和土壤等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污染控制(不含核与辐射污染、重污染天气、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应急),也适用于本区界外发生、同时影响到辖区的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污染控制。具

9、体包括:(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件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4)因不可抗拒(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及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5)相邻市、区的环境污染对集美区造成环境危害的污染事故;(6)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0、1.4 预案衔接(1)本预案是厦门市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部门分预案。(2)各镇街环保站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编制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下一级预案,并与本预案建立有机衔接,形成有力支撑。(3)因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陆源溢油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与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为辅,重点防范和处置事件对生态环境、周边居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4)因企业排污类包括企业排污导致的水污染(含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辐射污染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如有专项预案,本预案与相关专项预案同时启动,以专项预案

11、为主,本预案为辅。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所有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应急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5.2 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集美生态环境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大队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

12、急处置行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各科室、大队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相互配合,不断提高集美区生态环境局整体应急反应能力。1.5.3 属地为主,先期处置事发单位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事发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同时报告集美生态环境局。集美生态环境局要依据本预案第一时间做好事件前期调查、级别研判、指挥救援和处置等工作,并根据事件发展及时向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和集美区政府报告,尽最大努力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1.5.4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在第一时间做出

13、快速反应,控制事态扩大。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根据局应急指挥部指令做出快速反应,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和发展态势。1.5.5部门联动,地域合作建立健全相邻辖区生态环境局间的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共同应对。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与相邻辖区生态环境局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地域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力量,提高应急响应能力。1.6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的分级方法,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1.6.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

14、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1.6.2 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1.6.3 境污染造成设区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1.6.4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

15、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6.5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

16、发环境事件。1.6.6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和集美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集美生态环境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17、负责组织指挥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及专家咨询组共三个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美生态环境局内各科室、大队各司其责,平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防备,事件发生时快速高效地进行响应。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Io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件2。2.1.1 局应急指挥部局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科室、大队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集美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具体领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本预案的落实。集美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生态科、环境科、大队作

18、为成员。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局应急指挥部主要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和组织等任务。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负总责。具体负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示和要求。(2)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决定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的启动、调整和终止;指挥和协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局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指定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现场应急响应工作。(4)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做好一般及以上突发环

19、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5)视情组织对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或根据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配合或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6)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时局应急队伍的组织和调度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动态情况。(7)负责编制、修订和组织评估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局突发环境事件的年度演练组织工作。(8)组织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组织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2.2现场应急指挥部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应急响应的工作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作为现

20、场应急指挥机构,在集美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局应急指挥部各项应急指令;(2)研究判断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实施应急处置,控制、消除危害影响;(3)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响应和救援进展情况,为局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实时信息和数据;(4)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由局应急指挥部向区政府提出应急结束建议。1 .3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组织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

21、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包括应急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及后勤保障组组成。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牵头协调、部署。2 .3.1应急处置组由执法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成员由执法大队、环境科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1)组织现场勘察、确定事件污染边界;协助公安部门设置并标识应急处置控制区域。根据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或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基本情况。(2)协助区政府、消防大队、事发企业等单位和部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拦截、围堵和收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的扩散。针对不同污染物(包括伴生/次生污染),必要时报请市局调动市环境监测站协助监测,咨询专家组制定减轻与消除污染物的技术

22、方案。(3)初步判定环境污染的危害范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公众和应急人员的防护建议,协助公安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控制,疏散无关人员。(4)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原因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提出处罚建议。(5)配合区政府,指导对应急工作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等受污对象去污处理后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6)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预案和实施流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设备、防护装备配置标准及发展计划。(7)协调市监测站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应急监测。(8)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上报方案,经现场应

23、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应急监测方案,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2)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对方案的修改意见,动态完善应急监测方案,对事发现场进行持续监测;根据事件的需要制定跟踪监测及后续监测方案,实施监测方案并上报数据。(3)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对现场及周边环境实施后续的跟踪监测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直至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突发应急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视情编制应急监测总结报告上报集美生态环境局。2. 3.3专家咨询组依托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库(见附件3),必要时,集美生态环境局临时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参与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为:(1

24、)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事发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与评价,为局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对污染扩散的控制和消除、污染物处置、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事后污染评估、环境恢复与重建提出建议。(2)对应急指挥部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急措施以及各工作小组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咨询并提出建议。(3)对辖区内的重大、较大危险源进行事前评估分析,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3. 3.4后勤保障组由综合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科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1)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的交通、通讯、应急装备工作、医疗救护工作和饮食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2)负

25、责有关工作情况、指示、信息的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3)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录像、照相以及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汇总事件情况,配合区政府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应急响应3.1 信息收集和研判3.1.1信息收集(1)执法大队结合日常工作,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受理群众关于环境事件情况举报和投诉。(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时,或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热线、所在地区政府或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报告。通过IlO联动、集美生态环境局或其他部门接警的,应在第一时间向12369环保热线反馈。(3)执法大队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

26、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及其周围环境风险受体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机制,负责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重点是接收重点风险源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以及发生在区域外有可能对我区造成环境影响的信息。3. 2.2信息研判局应急指挥部负责信息核实和研判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风险源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应第一时间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通过进一步收集信息,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必要时,应根据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时,应及时将

27、有关信息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对收集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局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需要预警的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3.2 预防与预警3.2.1 预防(1)日常监管环境科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检查活动,建立风险源单位档案,并制定本区的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大纲实施监管,开展监督性检查。环境科负责饮用水源、大气和土壤等日常环境常规监测情况,强化环境空气质量和区域水质监测。执法大队完善重大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和对企业的检查督促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

28、治工作,确定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重点防范单位名单,组织、监督重点防范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整改,督促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时按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2)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执法大队、环境科应结合本辖区可能出现事件的种类与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有关仪器、设备器材。监测装备以便携式的、快速的应急监测分析设备为主。增加应急调查取证、快速机动、通讯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准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和调查的能力。加强对环境保护系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相对固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调查等专门人

29、才。负责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收集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社会力量信息。3.2.2 预警(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2)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局应急指挥部视情建议事发地政府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处置。建议区政府迅速采取责令相关企业限产限排或停产等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

30、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应急准备。建议区政府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召集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督促涉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防控措施。(3)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局应急指挥部加强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和解除建议,并报局应急指挥部批准。蓝色预警调整或解除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当预警级别调整并重新发

31、布时,局应急指挥部应按照变化后的级别调整预警措施。当宣布解除预警时,集美生态环境局应继续跟踪事件进展情况直至确定污染危害已经消除。属于上级部门发布预警的,集美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整或解除。3.3 信息报告与通报局应急办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室(值班电话:12369),做好应急值守,随时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4. 3.1信息接收(1)集美生态环境局值班室电话接警集美生态环境局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发现者报告时,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报告内容、信息来源、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填

32、写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表,值班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立即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报告给局应急指挥部。(2) IlO联动、12369环境保护热线或其他部门接警当集美生态环境局值班室值守人员接到110联动、12369环境保护热线或其他部门转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值班人员立即与报告人联系,填写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表,值班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立即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报告给局应急指挥部领导。(3)其他方式接警集美生态环境局值班室值守人员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值班领导立即派遣值班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并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

33、报告给局应急指挥部。集美生态环境局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急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单位、危险源种类、性质、规模、数量、人员伤亡、气象条件、周边环境、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12369环保热线信息接收填报单见附件4。3. 3.2信息报告时限(1)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人员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人员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区政府或者集美生态环境局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

34、的单位和居民,并立即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市政府。24小时环境污染举报电话为12369o(2)集美生态环境局信息通报集美生态环境局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局应急指挥部应当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后4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通报区其他相关部门。对初步认定为较大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集美生态环境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集美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速报,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速报。对初步认定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发生下列一

35、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集美生态环境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速报。区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向市政府速报。突发事件信息从区级速报到市政府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做好信息速报的同时,区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续报和终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厦门市集美生

36、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表见附件5o报告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微信、QQ、传真等方式报送,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微信和QQ等形式报送的,应于1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3.3.3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向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出现或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按事件等级和规定时限上报。可通过政府网站、传真机、手机短信、电话方式报送。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污染物、污染情况、人员受害情况、附近的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情况等;事件情况不明时,可先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污染情况,有关情况待核实后再作续报

37、。续报:在事件确定结果或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可按事件的处置过程多次续报。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处置结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O书

38、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3.4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集美生态环境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有关情况。3.4 事

39、态研判3.4.1 现场调查应急处置组人员到达现场后,联系事故单位,迅速展开调查,判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污染物种类、来源、性质、数量及排放形式、污染途径,已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范围等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和敏感人群、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与后果,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动态情况,参与指导区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表见附件6o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踏勘图见附件7o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建议书见附件8o3.4.2 级别判断接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确认和判断事件级别。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

40、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启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启动本预案。确认和判断事件级别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经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提请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环境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启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后,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响应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局应急指挥部保持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辖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2)执法大队、环境科迅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和联系专家赶赴现场,对现场环

41、境进行调查和监测;根据现场需求,提出调动应急物资支援现场处置的建议;(3)应急专家根据监测数据和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对策建议,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4)配合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4.3 分级响应按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I级、11级、In级、IV级四个等级,由各级政府分级响应。集美生态环境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第一时间确认和判断事件级别,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集美生态环境局首先启动本预案,同时提请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局应急指挥部配合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

42、作,并向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政府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5 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组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协调市监测站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应急监测,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和土壤开展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协助提供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数据,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变化情况,为应

43、急处置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简报见附件9。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及设备依托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的检测仪器及设备清单见附件10。3.6 污染源排查3.6.1 明确排查对象当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应急处置组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3.6.2 协助切断污染源应急处置组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实施切断,处置措施主要提供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7 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

44、,尽快提供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的建议。(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协助相关单位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等,对污染源的围堵和污染物的收集提供应急处置建议。(3)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污染物,提供设立拦截设施建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3.7应急处置3.7.1评估与决策咨询专家咨询组开展污染事件的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污染源扩散趋势分析,提供分析报告,为局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咨询和决策依据,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建议。1.1 7.2协调和保障集美生态环境局做好与市政府、区政府、区级有关

45、部门、周边地区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物资、装备、交通、通信、人员等保障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媒体联络等工作。1.2 7.3安全防护环境应急人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严格执行环境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与特点,向区政府或市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建议。几种典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见附件11。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12o3.8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方案调集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并启用相应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水体内污染物进

46、行打捞和拦截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救援打捞设备、吸油毡、围油栏、筑坝材料、溢出控制装备等(主要暂存于坂头水库管理所)。(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3)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导流槽、应急池等。(4)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导流槽等。(5)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及降解的应急工程设施,如拦截坝、节制闸、导流渠、分流沟、前置库等。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包括个人防护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VOC检测仪、无人机等。具体库存情况、地点、物资调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3,3.9 舆论监测与信息发布由区政府宣传部牵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各级各类媒体管理,及时核实并解决反映的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对于不实信息,及时在网站及政务微博上予以纠正并发布正确消息,对于负面信息,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In级以上响应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负责,局应急指挥部配合,协助市政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10 响应终止3.10.1 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影响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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