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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措施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提示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提示如下:1.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2、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在其它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4、因违规停放、充电造
2、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5、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6、广大从业人员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及时制止。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
3、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要在专用区域规范存放,严禁在施工区、办公区和工棚宿舍内停放,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聚集场所和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也不能将电池带至施工现场、办公室和宿舍充电。5、严禁飞线充电等危险操作。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一座多充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时应先插蓄电池的插头,再插电源端的插头,严禁反向操作。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得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自行车及时转移到专用停车区域,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8、严禁在不安全状态充电。严禁雨淋、潮湿状况下充电,严禁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充电前应确认电动车安全状态,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座头和线路等,排除电池漏液、线路破损老化等异常状况。9、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