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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附大笃考项)(公示稿)项目名称: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工程WLLM(W配套沥青拌合站建设单位(盖章):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工程WLLM04标配套沥青拌合站项目代码2204-469023-04-01-12265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澄迈县(区)/(街道)金江镇金屯路太平村委会太平村西北侧具体位置)地理坐标(109度99分80.237秒,19度68分86.8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
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质品业”中的第60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的其他类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64.2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J是:项目已安装拌和用地面积(m?)27298.6主楼、沥青罐以及原料堆料区,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本项目进行处罚澄综执罚诀字2022第STOOI号,已缴纳处罚款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本项目排放废
3、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苯并a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太平村、上大谭村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编制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符合性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WLTJ9标搅拌站临时用地的复函(澄自然资函2021922号),原则同意临时使用该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为自然保留地,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复垦期限为半年。该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根据金江镇人民政府临时用地申请的批复(金府函【2021】223号),原则同意临时使用
4、该用地。其他符合性分析(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已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建设过程中仅为设备安装及落实环保措施无永久建筑物、构筑物,符合临时用地规定,综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澄迈县总体规划是相符的。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则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符性根据海南省发
5、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1043号令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3、与市场准入负20201880号)相符性分根据市场准入负面20201880号),本项目:入类,也不在许可准入类(2020年版)(发改(三)与国务院关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符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案的通知(国发(2018要“加大对水利、港口、1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目,为公路基础设施提供初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中的加大公路等基础设施(四)与公路环境符性分析表Ll公路环*要求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石灰、粉
6、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宜采用袋装、罐装方式运输,当采用散装方式运输时应采取遮盖措施;该类材料的对方应有遮盖或适时洒水措施以防止扬尘污染。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析j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既不在禁止准!o则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改规20201880号)要求。士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分析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34号)第二十八条“完善配套政策”,几场、公路、铁路、综合枢纽等重大基”本项目为新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项万青原料,与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海;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4号)建设的支持力度相契合。t保
7、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相竟保护设计规范相符性分析表项目相关措施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气经过水喷淋+油雾分离+电捕捉+UV光氧催化设备+排气筒进行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气筒高度15m的排放速率限值。符合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状和粒状原料储存采取封闭厂房建设,并设置喷淋系统洒水降尘,原料输送采取封闭式输送带和气力输送的方式封闭运输,项目在物料储存和输送的过程中均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小粉尘的排放。符合项目300m范围内为东南侧符合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8、GB16297)的规定;搅拌场站距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沥青混合料及混凝土搅拌站因此,建设项目与弓中的相关政策要求相符。(五)与工业炉窑356号)要求相符性分析表L2工业炉窑大金政策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188m处的太平村,本项目为集中沥青拌合站,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环境,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堆料区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并采取微雾降尘措施;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气经过水喷淋+油雾分
9、离+电捕捉+UV光氧催化设备+15m排气筒,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碎石)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3个矿粉筒仓呼吸粉尘各设置1个布袋除尘器+3个20m排气筒。澄迈县盛行风向主要为偏东风,夏季以吹东风为主,冬季以吹偏东北风为主,而春、秋季则为这两种风向互为转换过渡季节。本项目处于太平村西北方向,属常年上风向。满足“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现行
10、编制指南以及相关导则,对卫生防护距离无要求。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A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K2010)1气污暗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T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表项目相关措施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生产所用设备符合效环保治理设施。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
11、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因
12、此,建设项目与大气(2019)56号)中白不在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范围内;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屯路太平村委会太平村西北侧,根据澄自然资函2021922号,原则同意临时使用该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为自然保留地,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复垦期限为半年。且本项目工业炉窑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对炉窑生产废气进行高效处理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限值。项目生产所用燃料为天然气,为清洁低碳能源,不使用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作为燃料。符合本项目使用的炉窑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6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项目
13、在生产过程中,粉状和粒状原料储存采取封闭厂房建设,并设置喷淋系统洒水降尘,原料输送采取封闭式输送带和气力输送的方式封闭运输,项目在物料储存和输送的过程中均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小粉尘的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勺相关政策要求相符。(六)项目用地合法性分析根据临时用地协议(附件3),2021年11月9日,本项目用地由王海霞租与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360公路WTJO9标项目经理部,2021年12月2日,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360公路WTJ09标项目经理部将本项目用地使用权租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60公路WLLMO4标项目经理部。因此,本项目权属无
14、争议,手续完善。(七)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建设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屯路太平村委会太平村西北侧。厂区东侧为金屯路。厂区功能分区合理,环境良好,所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条件良好,本项目所在区域20O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等敏感点,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可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加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各环节要素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环境,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堆料区布置在
15、封闭式厂房内,并采取微雾降尘措施;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气经过水喷淋+油雾分离+电捕捉+UV光氧催化设备+15m排气筒,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碎石)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3个矿粉筒仓呼吸粉尘各设置1个布袋除尘器+3个20m排气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东侧橡胶林做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流沟收集至雨水沉淀池,通过雨水沉淀池排出厂外。沥青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塔水循环使用。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
16、固废能够得到治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经过以上污染物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故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八)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局部图)(附图6)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屯路太平村委会太平村西北侧,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噪声等指标基本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能够做
17、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原则。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资源消耗为新鲜水、电能,水取自附近村庄自来水,电能由供电管网供给,燃料为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因此本项目实施可满足区域水资源、能源资源和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澄迈县一般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
18、46902330001o本项目为新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烘干炉燃料为天然气(清洁能源),经查询,本项目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见附件)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见附件),不在该文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包含金H、3041、307k3072小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项目占用资源较少,符合澄迈县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具体内容见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符合性分析。5、与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办发(2021)22号)
19、相符性经查询可知,本项目属于澄迈县一般管控区,所属的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69023300010本项目与澄迈县“三线一单”分析如下。表13项目与澄迈县域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严禁高能耗、高耗水、高排放产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经查询,本项目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见附件)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见附件),不在该文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
20、业包含3011、3041、307k3072小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有色金属采选业(海域矿产资源除外)、非金属矿采选业(建设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海域矿产资源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新增煤电,基本淘汰35蒸吨蒸、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全面禁止土法熏烤槟榔,全面禁止新建小水电项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目。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新建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本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起意见,本次选址合理。符合禁止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开发商品住宅。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
21、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实施围填海。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表L4项目与澄迈县分片区NE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中部农业经济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金江镇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其他乡镇建成区达到6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东侧橡胶林农肥。符合禁止在禁养区开展畜禽养殖,其他区域畜禽养殖加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
22、秸秆还田,推进增施有机肥。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加汽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设,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强建设施工和运输管理。项目对扬尘进行防治处理,加强管控。符合规范矿山采选方式和工艺技术,严格控制“三废”排放;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澄迈县
23、“三线一单”是相符的。6、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符合性澄迈县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澄迈县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的内容:表L2澄迈县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分析发展定位和目标发展现状及问题管控目标符合情况1.区域发展定位打造成为辐射全省、连接琼州海峡、面向东盟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成为海南支持广东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支点;高新技术、现代物流与信息产业集聚区;南海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2.功能及规划产业海南省的新型工业基地,低碳休闲旅游基地,物流核心集散基地,热带高效特色农业示范L产业现状及问题工业发展基础雄厚
24、,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不断提高,海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最高的5个市县之一。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2.资源承载力(1)水资源:用水总量开发利用程度临界超载。(2)土地资源:建设用地承载盈余。1 .重点保护重点保护水源涵养功能、防治水土流失。2 .重点解决问题(1)优化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水资源临界超载的问题。(2)采取合理控制措施,加强养殖业的污染管控。(3)优化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布局。(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应严格控制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建设规划,本项目的建设为二次利用原有混凝土搅拌站的场地上二次利用建设,项目本身为配
25、套国道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工程WLLM04标服务,待国道G360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能促进海南省经济以及旅游业发展,为周边区域服务业带来一定的推动作用,与澄迈县发展目标与定位相符。基地。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油气勘探生产服务、信息技术、数字创意、低碳制造业、特色品牌农业等产业。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与澄迈县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是相符。澄迈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澄迈县一般管控区,所属的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6902330001o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管控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澄迈县一般管控
26、区的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码单元类型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ZH4690233(X)Ol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禁止进口、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禁止燃用石油焦。2 .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但经省政府批准的特殊需要和限用的品种除外.3 .禁止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槟榔熏烤加工。符合,本项目不涉及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2.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汽车应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化,2030年达到100
27、%,全面禁售燃油汽车。新生产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3 .建设施工和运输车辆应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防尘墩和高效洗轮机等防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4 .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沿海港口向远洋船舶销售普通柴油除外)和低于国Vl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禁止各类船舶加注和使用质量不达标的燃油,加强对冒黑烟船舶的监督管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投入运营。5 .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
28、型禁止进入市场。符合,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扬尘进行防治处理,加强管控,其他内容不涉及。2.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L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2.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符合,经查询,本项目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见附件)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见附件),不在该文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包含301K30413071、3072
29、小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3.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2 .禁止在
30、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3 .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4.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 .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IH类(严格)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或煤制品、重油、渣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木柴、木屑、秸秆、稻壳
31、等)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符合,本项目采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不采用高污染燃料。5.对区域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符合,本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燃料,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 .企业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2 .到2025年完成畜禽
32、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任务,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格局,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化肥和化学农药减施行动,到符合,本项目不涉。2025年实现全市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较大幅度下降。3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寺庙道观燃烧高香、城区公共场所露天祭祀烧纸焚香。4 .在用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者定期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5 .全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现有企业改扩建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实施清洁能
33、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域内现存的高污染项目。2 .推动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3 .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严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4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5 .全面禁止露天烧烤。6 .严格执行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符合,本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燃料,符合环保要求。3.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
34、排放标准。2、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符合,本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燃料,天然气导热油锅炉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现有企业改扩建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域内现存的高污染项目。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改扩建。环境风险管控L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
35、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2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3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4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
36、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本项目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固废暂存场所均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晒、防雨和防渗“三防”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2.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绿色可持续修复,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本项目不涉。资源利用效率执行
37、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气代柴薪”工作。符合,本项目不涉。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澄迈县一般管控区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概况1、背景说明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的建设地点是海口市甲子镇;定安县定城镇;澄迈县永发镇、瑞溪镇、金江镇和福山镇;临高县皇桐镇、多文镇、博厚镇和临城镇。主线按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采用26m;临高县城连接线按平原微丘区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主线全长
38、74.463km,设置桥梁12588.4m38座,其中特大桥7819m4座,大桥4277m17座,中桥240.4m5座,小桥252m12座,桥梁占比16.91%,涵洞49道,通道40道,平均每公里1.71道;互通式立交11处,天桥32座;服务区1处(K88+700,与养护工区同址建设)(服务区设置有加油站,加油站尚未明确建设规模。)、永发停车区1处(K63+150);永久占建 设 内 容地512.4hm2,其中基本农田74.07hm2;拆迁房屋面积砖混房14424m2,砖瓦房6657m2o连接线全长5.782km,设置桥梁314.2m3座,其中大桥180.6ml座,中桥133.6m2座,桥梁占
39、路线总长的5.43%,涵洞13道,通道2道,平均每公里3.11道;永久占地18.93hm2,其中基本农田5.88hm?;拆迁房屋面积砖混房1331m2,砖瓦房2094m2.路线全长41.63km,共设置桥梁8722m36座,其中大桥8177m22座,中桥387m7座,小桥158m7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20.95%,涵洞48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交叉2处,通道45道,天桥12座;服务区1处(K35+500)、养护工区1处(K30+966);项目永久性占地253.8hm2,其中基本农田20.02hm2;全线拆迁砖混房1723.4m2,砖木房307L8m2,土木房63m?;总投资34.8亿元,平
40、均每公里造价8359.35万元。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十三五交通扶贫“双百工程项目之一,是海南省国省道路网丰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中“丰”字第一横重要组成路段,是海南主骨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补充。2019年9月,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已委托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6日,取得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工程项目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9438号)。本次项目用地原为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工程项目配套的搅拌站,已撤离退场变为空地,用地北侧为预制场。
41、原搅拌站的设备、以及场地原有的截流沟均已清除,原有搅拌站无遗留内容。为了加快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的建设进度,提供公路实际服务所需的沥青混合料,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二次利用该场地,建设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WLLM04标配套沥青拌合站项目,本次项目并非国道G360定安至临高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工程,属于后期加快建设而配套的项目(独立项目),目前场地已平整完,已安装拌和主楼、沥青罐以及原料堆料区,为露天状态,属于未批先建,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本项目进行处罚澄综执罚诀字2022第SToOl号,已缴纳处罚款项。待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WLLM04标工程竣工后,本次项
42、目也随之停止,并按照复垦方案进行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自2021年1月I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质品业”中的第60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海南鸿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
43、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国道G360定安至澄迈段公路工程WLLMO4标配套沥青拌合站(2)建设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场地面积:27298.6m2(5)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屯路太平村委会太平村西北侧(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区、沥青储罐区、原料堆料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附属用房等。其中,主生产区中包括拌和主楼、矿粉仓等;试验区包括集料室、沥青原材室、沥青混合料室,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绿化、道路及场地硬化等
44、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一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合料36万吨。本项目试验室均为物理实验,不涉及化学实验,无实验废水、废气产生。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2-lo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类别项目内容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区间生产区位于项目南侧,占地面积为2000m2,地面采用C20混凝土硬化,其中包括拌和主楼,设有1个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和1个烘干筒,该区域主要用于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设有矿粉筒仓3个80m3,高度18m,用于矿粉的储存。沥青储罐区位于生产区内东侧,占地面积为408m2,设置6个50t的卧式沥青储罐,主要用于沥青的供储。原料堆场区位于项目东部,占地面积为3780r112,采取钢结构大
45、棚覆盖并进行地面硬化,主要用于碎石料的储存。辅助工程办公区设有办公室、沥青混合料室、外检室、土工室、沥青室、水泥砂室、力学室、养护室、水泥室石料室、留样室、危废间等,单层活动板房结构,位于项目用地内西部,占地面积为800m2o生活区设有食堂、厨房、员工宿舍、公共厕所等,单层活动板房结构,位于项目用地内西部,占地面积为60Om2。公用工程供水采用外接入附近村庄自来水管线供水,主要用于项目的生产及生活用水。供电外接入电网供电,主要用于生产设备运行和办公生活用电。供热供热主要为骨料进行加热,供热设备为烘干筒,采用燃烧器直接对骨料进行加热,其中介质为空气,因此该加热设备属于工业炉窑,供热燃料为天然气;沥青储罐加热使用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供气设置1个25nP天然气储罐,主要用于项目生产设备运行。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东侧橡胶林做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流沟收集至雨水沉淀池,通过雨水沉淀池排出厂外。沥青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废气治理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堆料区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并采取微雾降尘措施;沥青储罐呼吸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