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教案第1课认识民航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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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航法律法规教案课时分配表章序课程内容课时备注1民航法概述42空中航行法律制度63民用航空器管理去律制度104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65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86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运输合同法律制度87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28民用航空器的搜寻援救及事故调查49民用航空吉B罪和刑法4等十52课题认识民航法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技能目标:(1)理解民航法的概念与特点,明确民航法的调整对象(2)了解民航法的渊源和发展(3)能准确判断民航领域的某项具体活动是否属于民航法的调整对象素质目标: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以对生命、规章、职责的高度敬畏,为民航安全

2、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民航法的概念与特点教学难点:判断民航领域的某项具体活动是否属于民航法的调整对象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设计第1节课:课前任务一考勤(2min)獭热(5nin)一案例导入(5min)T专授新知(33min)第2节课:问题导入(5min)一传授麟Q(25min)T探索活动(IOmin)一课堂小结(3min)一作业布置(2min)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课前任务【教师】布置课前任务,和学生负责人取得联系,让其提醒同学预习本课知识,同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民航法的由来【学生】按照要求完成

3、课前任务通过学生课前预习,让学生了解所学课程的大概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考勤(2min)【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新课预热(5min)【教师】自我介绍,与学生简单互动,介绍课程定位、内容安排、考核要求等【学生】聆听、互动【教师】教师讲解民航法的诞生1903年,由莱特兄弟发明的飞机飞行者一号首次试飞成功。这次成功飞行标志着飞机时代的到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飞机开始作为一种武器应用于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飞机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开始承担邮件、货物,乃至旅客的运输工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天空广阔,但如果飞机在天

4、空中飞行时没有相应的规则,航空活动就难以获得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于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民航法便诞生了。【学生】聆听、记录通过老师自我介绍,与学生相互熟悉,并让学生了解这门课的大致内容和考核要求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旅客携带违禁物品登机,违反民航安保规定被拘“(详见教材),通过案例导入的(5min)并提出以下问题,随机邀请学生回答(1)案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是否属于民航法的范畴?(2)民航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民航法的渊源有哪些?(3)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导入本节课课题:民航法律法规方法,引导

5、学生思考民航法律法规的范畴、调整对象、主要内容等相关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传授新知(33min)【教师】引入新知,讲解民航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点一、民航法的概念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是指规定领空主权及管理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用来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所谓航空,是指任何器械凭借空气的支撑力在空气空间运行的活动,亦称“空中航行.【教师】提出以下问题实施空中航行,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要素?【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1)适合活动的场所,这些场所被称为空域.(2)适合飞行的工具,这些工具被称为航空器。最主要的航空器就是飞机。(3)合格的相关人员,

6、这些人员被称为航空人员.(4)地面保障设施。(详见教材)【名词解释】展示“领陆、领水与领空的示意图“(详见教材),讲解领陆、领水与领空等相关知识领空是指主权国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它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享有绝对主权。国家领土包括领陆(指国家陆地疆界线以内的陆地)、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详见教材)民航法分为国内民航法和国际民航法两大部分,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其中,国内民航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它涉及领空主权的宣告及其空域管理制度,用来规范民用航空行为,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产生的民商法律关系,还涉及采用刑法手段保护民用航

7、空安全的问题。国际航空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定了领空主权原则,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开展民用航空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二、民航法的调整对象民航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民用航空活动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同时应协调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特别是民用航空与军用航空之间的关系。【教师】提出以下问题通过老师讲解、课堂问答和知识拓展等方式,使学生了解民航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点等基础知识民用航空、军用航空与公务航空,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民用航空是指除军用航空和公务航空以外的一切航空活动。军用航空是指军事部门使用航空器为执行军事任务而进行的航空活动;公务航空是指国家机

8、关使用航空器为执行公务而进行的航空活动,如公安机关在巡逻、追捕逃犯等情况下使用航空器进行的航空活动。民用航空又分为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两大类:公共航空运输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使用民用航空器在区域之间进行位置移动的活动,包括定期航空运输(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空运输(主要形式是包机运输)。通用航空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包括航空作业、急救飞行、航空训练、航空体育等。民航法调整的是在民用航空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具调整范围十分广泛。凡是与航空器、航空器的正常状态、航空器的操作、航空器所有权及其正常转移、机场、信标、商业航空客货运输及其国际通航、民用航空活动可能造成的损害责任、

9、民用航空活动保险等方面有关的问题,都在民航法的调整范围之列,受民航法的约束。【提示】关于航空的国际条约和各国的国内法的共性(1)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原则,它是所有民航法的基础。(2)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中活动时,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以保障空中航行的安全和通畅。三、民航法的特点(一)民航法具有国际性航空活动的国际性决定了民航法的国际性。因此,航空立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教师】提出以下问题你认为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具体来讲,民航法的国际性

10、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民航法的国际性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在航空活动中,尤其是在国际航空活动中,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安全有序的空中航行将难以得到保障。2 .各国国内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与国际航空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由于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因此,各国在制定民航法时尽可能与国际航空法保持一致。(详见教材)(二)民航法涉及公法与私法简单来说,按照古罗马以来的法律传统,法律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公法是指规范国家和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换句话讲,只要适用法律的一方是公权力主体,那么这个法律就是公法。私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关

11、系的法律规范。民航法首先要解决航空活动中的公法问题,如飞行管理、空域管理、民用航空全方面的法律问题。在私法领域内,由于民航法涉及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中的运输凭证、承运人责任及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而各国在财产权禾1、合同、侵权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则千差万别,因此各国需要制定统一的规则为国际航空运输保驾护航。在国际航空私法的发展历程中,最显著的成就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其全称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又称新华沙公约)的签署,该公约为航空损害赔偿制定了统一规则。2005年7月31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知识视窗】组织学生阅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12、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详见教材)(三)民航法是平时法民航法是平时法,是指民航法仅调整和平时期民用航空活动及其相关领域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战争时期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民用航空活动要受战时法令或紧急状态下非常法的约束。此外,民航法以民用航空器为其规范对象,不包括军事、警察、海关部门的航空器,以及军事用途的航空器。民航法的这一特点,就是要求所有航空活动在和平时期都必须遵守统一的空中规则,以维持空中交通的正常秩序,保障飞行安全。但在国防需要的紧急情况下,军用航空器有优先通过权,以保障国家领空不受侵犯。.(详见教材)(四)民航法具有综合性民航法的综合性是指用于调整民用航空活动及

13、其相关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纵横交错,且法律调整的方法多种多样。民航法之所以具有综合性,主要是因为:第一,在航空活动的历史发展和实践中,公法和私法往往交织在一起,打破了传统上将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界限;第二,民用航空部门包含多工种人员,民用航空活动的开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必将形成多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此时自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多种法律规范和调整手段。鉴于民航法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我们在研究民航法时,一方面应考虑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法律的一般原则;另一方面,应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民航法与行政法、民法、

14、经济法、刑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详见教材)【教师】提出以下问题谈谈你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的理解。【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知识视窗】讲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让学生了解区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标准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意思是,在由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中,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区分一般法与特别法时通常采用以下三个标准:(1)以法律适用的地域为标准。(2)以法律适用的主体为标准。(3)以法律规定的事项为标准。(详见教材)(五)民航法具有独立性所谓民航法的独立性,是指民航法自成一类,只用于调整民用航空活动及其在相关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学生】聆听、思考

15、、理解、记忆第二节课问题导入(5min)【教师】提出以下问题,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你了解民航法的发展历史吗?请简要说一说。【学生】聆听、思考、回答用问题导入,让学生主动探究,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传授新知(25min)【教师】引入新知,讲解民航法的渊源和发展四、民航法的渊源民航法的渊源是指民航法的组成或具体的表现形式,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多边国际公约在现在生效的国际民航公约中,缔约国众多、普遍适用的公约有以下三类。1.宪章性公约民航领域的宪章性国际公约是以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为主体的一系列公约。这类公约对国际法在航空领域的具体适用做了整体性规定,为解决公法问题提供了依据。例如,国际民用航

16、空公约规定,航班非经许可不得在他国领土上空飞行,空中没有无害通过权。【名词解释】无害通过是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一项适用于沿海国领海的船舶通行制度具体是指外国船舶可以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连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不需要事先通知沿海国或获得沿海国的许可。【知识视窗】组织学生阅读”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详见教材),了解公约的主要内容2.安保类公约长期以来联合国一直积极开展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为了制止航空3罪活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制定了大量国际法律文书。民航相关的安保类国际公约主要如下:(1)东京公约(2)海牙公约(3)蒙特利尔公约(4)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议定书(洋见教材

17、)3.私法类公约私法类公约主要包括1929年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及由该公约的一系列修订文件形成的公约。这类公约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中有关民事责任的统-三!L通过老师讲解、课堂问答和知识拓展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民航法的渊源和发展等相关内容(二)双边航空协定双边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交换过境权和营运权,确定航路、运力和运费价格。民航局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与128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00个。(详见教材)(三)国内法和法院判例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民航法。各国民航法的内容既有与国际公约协调一致的方面,也有与国际公约相冲突的方面,因此,各国

18、在民航领域的某些方面只使用国内的具体规则。这些具体规则主要指各国的国内法和法院判例。在航空刑法方面,各国需要根据本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来解决相关问题.在航空民事责任方面,在遇到国际公约尚未涉及的相关问题时,各国只能适用国内法和法院判例。我国民航法的渊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三个层次。法院判例不是我国民航法的渊源。从构成上来说,我国民航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为核心,形成了一套内容齐全、层次分明、和谐协调的法律体系。(四)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国际惯例根植于国际交往实践,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习惯性做法,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

19、使用,后来各国普遍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对于没有国际条约、国内法可适用的民航问题,各国可参照国际惯例来解决。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国际惯例也可以作为民航法的组成部分。(五)国际组织的立法文件和准立法文件国际组织的立法文件和准立法文件是民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典型的是国际民航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ssociation,IATA),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欧洲民航会议(EuropeanCivilAviationConference,ECAC)的立法文件和准立法文件。

20、(六)国际合同或协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际合同或协议也是民航法的组成部分,如1966年美国民航委员会(甲方)与世界各国民航公司(乙方)签订的蒙特利尔协议。五、民航法的发展(一)民航法发展的初始阶段1783年11月21日,人们使用热气球实现了首次载人飞行,象征着人类开始征三空气空间,这一事件被载入航空发展史册。1784年,针对这种可运载的热抻,法国巴黎市政当局发布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一未经批准,不得放飞”.1819年,法国塞纳省第一次制定了空中航行安全规章。该规章规定:电载人要配备降落伞;在农民收割农作物之前禁止气球飞行.1889年,法国邀请巴西、美国、英国、俄罗斯、墨西哥等28国代表集会

21、讨论航空问题。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了禁止从气球上或用其他新的类彳以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19(X)年,法国法学家保罗福希耶向国际法学会提出,需要制定一部国际空中航行法典;1901年,福希耶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学著作空域和气球的法律制度。1902年,福希耶应国际法学会的要求,提出了第一部国际航空法典草案浮空器的法律制度。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成功试飞了一种由动力驱动的飞行器械一现代飞机的雏形,翻开了航空发展史崭新的一页。1910年,欧洲19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了第一次国际空中航行会议.(详见教材)(二)民航法发展的活跃期1914-1918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航空器

22、被广泛用于战争,民用航空因此而停顿。战争刺激了航空技术和航空制造业的发展,为战后航空器民用化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储备。同时,飞机在战争中的使用,让各国认识到了飞机的民用前景。1919年,美、英、法等27国在巴黎和会制定了第T国际航空法典航空管理公约(即1919年巴黎公约)192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为首的部分欧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共20个国家)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订了伊比里亚一美洲航空公约(通称1926年马德里公约)。1928年,美国与若干美洲国家签订了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通称1928年哈瓦那公约).1929年,国际航空法专家技术委员会于波兰华沙制定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即华沙公

23、约).1933年,国际航空法专家技术委员会在意大利罗马针对飞机对地(水)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问题制定了统一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详见教材)这一时期,随着国际航空法的形成和发展,一些国家的国内航空法也在逐步完善。(三)民航法的成熟与完善期1.芝加哥公约【教师】提出以下问题芝加哥公约被称为国际民用航空活动的宪章性文件,那么你认为它在国际航空法中具有什么重要意义?【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2 .民航私法3 .民航刑法(洋见教材)【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探索活动(10min)【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案例分析一机票标注不明确,赔偿限

24、额引纠纷“(洋见教材),并提出以下问期案例中,机票标注不明确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该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属于民航法调整对象中的哪一类?民航法的综合性在该案例中是如何体现的?通过探索活动,加深学生对民航法的认识和理解【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回答课堂小结(3min)【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本节课学习了民航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点,讲解了民航法的渊源和发展,希望大家通过学习民航法的基本知识,能够深入认识和了解民航法,为后续学习打好基础.【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巩固学生对民航法相关知识的印象作业布置(2min)【教师】布置课后作业杳阅相关资料,简述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规定的内容、发展历史等。【学生】完成课后任务通过课后练习,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教学反思本节课学生接触了新的知识,学习兴趣较高。不过知识点较多,全部消化还是比较难.在教学中,教师要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时刻关注学生学习成绩、方法等各方面的变化,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转为自主学习和思考,从而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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