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法律常识》教案第4课了解民法(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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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了解民法(上)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1)理解民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2)理解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素质目标:增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民法的特征和民法的基本原则教学难点: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设计第1节课:考勤(2min)一案例导入(5min)f专授新知(23min)一探索;酝ft(15min)第2节课:问题导入(5min)T传授舱口(25min)一探索活动(10min)T课堂小结(3min)T作业布置(2min)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考勤(

2、2min)【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案例导入(5min)【教师】讲述模块导入“捡到的东西可以占为己有吗?”的案例(详见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什么是限制民普亍为能力人?若小尹的妈妈坚持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是否应当应允?为什么?【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通过案例导入,让学生主动探究民法的相关知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传授新知(23min)【教师】讲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和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如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规定)e(二)民法的特征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是指当事人在民法上都具有独立的人格,他们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尽管当事人在经济实力上可能存在着差别,但是这也不能改通过教师讲解、课堂互动、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学生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以及民法的基本原则变他们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事实。【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请举例说一说,什

4、么是平等主体.【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2.民法调整的范围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什么是人身关系?什么是财产关系?它们各包含哪些内容?【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或身份而产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且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体现为人格权关系.身份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身份而形成的社

5、会关系(如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继父母关系等),在法律上体现为身份权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转移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于民法规范的根本规则。它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依据。【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

6、括哪些内容?【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和绿色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开展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并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自愿原则是民法的核心原则。【与法同行】【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老李一直都由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表达谢意,老李决定将自己的房子赠与江某,并与江某签订了赠与合同。老李去世后,其儿子小李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与江某,认为赠与无效,想要回房子,便就此事提起诉讼。思考:小李能要回老李的房子吗?为什么?【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法承担基本相当的民事责任。公平原则不仅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8、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裁判准则。(四)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彳壬何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秉持善意,不欺不诈,言行一致,在行使权利时不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在履行义务时信守诺言。【法治之光】【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法官调解促履行,人人守法讲诚信”(详见教材),让学生借助具体案例进一步理解诚信原则【学生】阅读、学习、理解(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课堂提问】【教师】随机邀请学生

9、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公序良俗?【学生】聆听、思考、回答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善良习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称社会公共道德,是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并遵循的道德准则。善良习俗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地域性,随着社会成员普遍道德观念的改变而改变。公共秩序强调的是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价值理念,善良习俗则突出的是民间的道德观念,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六)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当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10、民事主体可依法寻求保护。(七)绿色原则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既传承了人与自然和请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相对有限的资源之间的矛盾。【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探索活动(15min)【教师】组织学生分组,每组3-5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李先生为自己爱车投保时,要求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但是保险公司核发的保单中,却仅仅确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没有确定车辆损失险及相应保费。保险推销员将保单正本交给李先生时也没有做彳王何解释,李先生以为保单没什么问题就收下了。一个月后,李

11、先生的爱车被他人烧坏,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未投保车辆损失险为由,拒绝赔付其损失。保险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学生】思考、讨论、回答【教师】评价各组的表现通过案例分析,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帮助学生加深对民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第二节课问题导入(5min)【教师】提出以下问题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通过问题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传授新知(25min)【教师】讲解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民事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

12、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主体平等性、意思自治性和权利义务对等性等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哪几个方面?【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1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者组织。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关民事主体的内容将三下文详细介绍。2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

13、中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概括起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价证券等.【与法同行】通过教师讲解、课堂互动、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某公司在某小区开有一家美容店,黄某是该公司股东兼任美容师,邵某是该小区业主用PM因美容服务问题在美容店内与黄某发生了口角。为报复黄某,召腥利用其小区业主微信群群主的身份,多次在业主微信群中散布谣言,对美容店、黄某进行污蔑、谩骂,并将黄某从业主

14、群中移出,给美容店和黄某带来了重大不良影响。思考:在上述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剧十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四、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两户“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两户是指的什么?【学生】观看、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15、自然人要成为民事主体,首先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详见教材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据年龄、智力、辨认能力等因素,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3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如何区分完全民事行

16、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的通过自身的行为完全独立地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类:一是18周岁以上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二是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的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取得部分民事权利、承担部分民事义务的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类:一是8周岁以上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17、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身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上可知,民事行为能力并非自然人生而有之,且每个自然人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一样。(二)法人【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什么是法人?法人具有哪些特征?【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法人是指具有民事

18、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具有如下特征: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 .法人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硼E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它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

19、人。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两者都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在存续时间上具有一致性。两者的内容范围也是一致的,都取决于法人的经营范围。(三)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艮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会计UiW务所)等。【学生】聆听、理解、记忆探索活动(10min)【教师】组织学生分组,每组3-5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Sg:甲、乙、丙经协商共

20、同成立德利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为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10万元的,应当经过三人协商同意。为更换车辆,更好地承接任务,甲未经与乙、丙协商即定购了一辆价值2()万元的运货车。在一次搬运的过程中,公司员工王某、李某工作中打闹嬉戏不慎!当客户赵某阳台上的一盆花碰落,恰好砸在行人刘某的头上,刘某为此支付通过组内案例讨论,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帮助学生加深对民事主体的认识和理解了医疗费和其他费用8万元。在购买车辆及对刘某责任的承担上,甲与乙、丙产生纠纷。问题:刘某所受损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形成结论、派小组代表

21、进行汇报【教师】评价各组的表现课堂小结(3min)【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本节课学习了民法的概念与特征、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能够理解民法的基本内容,增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巩固学生对民法的概念与特征、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相关知识的印象作业布置(2min)【教师】布置课后作业完成模块检测”中的相关习题。【学生】完成课后任务通过课后练习,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教学反思本节课教学整体效果不错,但部分环节让学生觉得较为枯燥.教学中,教师要反思如何才能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如何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何才能激发出他们的学习潜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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