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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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摘要摘 要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所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指单一的买方设定包括功能、质量、期限、价格为主的标的,约请若干卖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买方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工程招标,要求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让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然后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技能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从法律上强制推行招

2、标投标制度,解决规避招标、行政干预、地方与行政保护、招标行政监督体制不顺和职责不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诸多问题。本课题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理论探索,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措施和相关的意见建议,最后对一些实际的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对赶紧招投标制度,推进其规范化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存在问题、规范化研究ABSTRACTBidding is the 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a transaction generally used by way of engineering constr

3、uction project. It refers to a single buyer set including features, quality, duration and price as the main subject of, asked a number of sellers to compete through bidding, buyers select winners and deal with Protocol, followed by implementation is the subject of the contract. Engineering tender, r

4、equirements tender people with tender file will delegate of work content and requirements will of has interest participation competition of tender people, let they by provisions conditions made implementation plan and price, and by review comparison elected reputation reliable, and technology skills

5、 strong, and management level high, and quote reasonable of can trust units (design units, and supervision units, and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ply units), to contract form delegate its completed. To standardize bidding and tendering activitie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6、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public interest and tender activities, improve economic efficiency, ensure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from the law enforcement of public bidding system, resolved avoiding tendering, administrative intervention, local and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

7、n system not Thuan Hoa, tender duties are not clear, many problems in bidding and tendering activities. This subject of theory with practice, nonstandard bidding system on Chinas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n issues, and proposed some solution measures and related suggestions, finally analysed some rea

8、l case studies on the hurried bid system,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ts standardization, will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Keywords: construction bidding process, problems, standardization of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1. 绪论12. 招标投标的概念及过程32.1 招标投标的概念及意义32.1.1招标投标的交易原则32.1.2 建设项目招标种类与方式42.1.3招标方式42.1.

9、4建设项目施工投标42.2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52.2.1 项目招标准备72.2.2 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83. 建设工程招投标容易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的主要表现103.1 招标组织以及投标活动不规范103.2 评标定标过程不规范113.3 标底编制的不规范123.3.1 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123.3.2 影响标底编制的主要因素123.4 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性133.4.1 行业管理不规范133.4.2 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143.5 地方保护主义143.6 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执行力度154.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措施164.1 加强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执行力度164.1.1 以制度

10、为保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164.1.2 规范运作,把好招投标过程174.1.3 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控制招投标市场诚信缺乏184.1.4 建立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过程控制184.1.5 加强监督,提高交易透明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94.2 加强过程管理194.2.1 加强招标前的管194.2.2 加强招标过程管理204.2.3 加强招标后的管理215. 不规范案例及对策236. 结论29参 考 文 献30致 谢31 绪论1. 绪论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由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公民的税款和捐赠,提高采购效率、节省开支是纳税人和捐赠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

11、,这些国家普遍在政府及公共采购领域推行招标投标作为采购交易方式,招标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采购制度。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货物采购、工程承包、咨询服务采购等交易活动中积极推行招标投标方式,使其日益成为各国和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认可的交易方式。在招投标制在建筑业历史悠久,在国际市场上已实行了200多年,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被广泛采用。这种承包制在20世纪初叶传入我国,1949年前中国的建筑业基本上采用招投标进行经营,1949年后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产品购销和工程建设任务都按照指令计划统一安排,因此,不存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的

12、市场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也不断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接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在工程建设、进口设备、机电成套设备、科研课题分配,出口商品配额分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等方面,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筑工程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建筑市场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投资制度透明度低、投资效益低,资金运作中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推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促使招标投标制成为我国投标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强化投资过程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一定作用。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

13、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从法律上强制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解决规避招标、行政干预、地方与行政保护、招标行政监督体制不顺和职责不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诸多问题。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明确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实施方式、行政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招标投标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招投标活动步入法制化轨道,告别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也是与世界经济接轨迈出的一大步。在招标投标法正式施行后,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工程建设、设计、机电设备招标等的各种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

14、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建筑工程计价的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和依据的复杂性等特征,加上我国市场体制不健全等因素,在招投标市场中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作用的发挥。在我国加入WTO的局势下,对我国的招投标进行规范化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招标投标的概念及过程2. 招标投标的概念及过程2.1 招标投标的概念及意义建设工程招标是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订立采购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采用这种方式,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5、;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经济体系及法律保障手段;具有采购条件的买方市场及具有竞争条件的卖方市场。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趋向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1)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2)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至有效控制。(3)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进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成价。(4)实行建筑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利于规范价格行

16、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5)实行建筑项目的招标投标能够养活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2.1.1招标投标的交易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是指招标投标活动应有较高的透明度,由潜在投标人或其他人所获取信息、操作程序应具有公开性,具体表现在招标投标的信息公开、程序公开、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公开及结果公开。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论招标人、投标人的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有无差异,都应当杜绝一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与对方,杜绝招标合同条件有失公平、恶意压价、设定行来或地域限制,以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进行干扰、影响招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恶意串通、提高标价、性偏离、

17、损害双方利益等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公正指在投标活动中,依据国家法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办法,实事求事地进行招标、评标和决标活动,以同样的准则、程序、方式、方法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是指真实和合法,不是故意、过失造成他人损失,不歪曲或隐瞒事实去欺诈对方。信用是指遵守承诺、履行合同,不得见利忘义、弄虚作假,不损害他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按合同法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行为是无效的,并应对由此造成他人的损失和损害承担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标准、方式、方法,均应遵循这一原则。2.1.2

18、建设项目招标种类与方式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根据不同建设阶段,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可以分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2.1.3招标方式1)从竞争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从招标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3)从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招标人自行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2.1.4建设项目施工投标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

19、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要求应满足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要求。 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含所有的补充通知和附件)应完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制,并包括投标人认为应提出的其它技术资料。2.2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在建设项目项目各种招标活动中,施工招标是最有代表性的,施工招标是指招标的的施工任务发包,通过招标方式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选出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的承建单位,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的经济活动。施工招标的特点之一是发包工作内容明确具体,牺牲品招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即定的工作内容

20、和工程量编制标书、制定报价,但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建设项目招标是一项非常规范的管理活动,以公开招标为例,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见附图一)。1招标前期准备2签订招标委托协议3细化招标方案,制定招标实施计划4发布资格预审公告4招标公告发布5发布资格预审文件6资格审查7发资格合格通知书、投标邀请8发售招标文件9现场考察10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与补遗1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挡收投标文件13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14开标15评标16定标17发中标通知书18签订合同编报资格预审文件编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无投标资格通知中标结果招标活动准备准备发布资

21、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未中标未通过附图一: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程序示意图2.2.1 项目招标准备(1)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发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确定招标方式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贵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

22、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3)标段划分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标段的划分是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一项工作,主要根据项目大小,项目专业要求,项目管理要求,对工程的投资影响以及各项工作的衔接进行划分。(4)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招标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的机会。(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

23、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的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满足起资格要求文件的审查,排除那些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陈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6)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由招标人发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将来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调教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7)现场考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设置此程序的目的,一方面

24、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以便于编制投标书: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确定投标原则和政策、经济方面、其他方面,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他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推卸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也为制定出合理的报价打下基础。2.2.2 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从开始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阶段,是对各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1)开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开标会议,并邀请项

25、目有关主管部门、当地计划部门、经办银行等代表出席,招投标管理机构派人监督开标活动。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如果有标底应首先公布,然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出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后,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也不允许再增加优惠条件。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评标、定标的原则和方法,则在开标会议上应予说明,投标书经启封后不得再更改评标、定标办法。如果在开标会议上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宣布投标书为废标:投标书未按招标

26、文件中规定封记;逾期送达的标书;未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标书;为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2)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人选应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小型工程由于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合同金额不大,可以采用即开、即评、即定的方式由评标委员及时确定中标

27、人。大型工程项目的评标因评审内容复杂、涉及面宽,通常分为初评和详评进行。初评是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审查各投标书是否为响应性投标,确定投标书得有效性。检查内容合格后由评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后请投标人签字确定。投标人拒绝确定,按投标人违约对待,没收其投标保证。详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书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实质性评价与比较。评审时不应再采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考虑因素以外的任何条件作为标准。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经过对各投标书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的结论性报告,作为定标的主要依据。在各合格投标书的评价;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等内容。如果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8、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出现这种情况后,招标人应认真分析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招标过程,对招标工作范围或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后重新进行招标。(3) 定标 定标程序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和保函。(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招标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为订立合同的条件,双方也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容易

29、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的主要表现3建设工程招投标容易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的主要表现由于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立法滞后,行业的地方行政法规较多、较乱,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大于法,以及司法中存在腐败、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判决后执行艰难,再加上法律规定本身不够具体,缺乏维权和制约违规的可操作细则等,使得经济活动中违规现象仍十分普遍。3.1 招标组织以及投标活动不规范(1) 虚假招标虚假招标是以明招暗定(即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内容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权钱交易”、“关系交易”、“领导(行政)指令交易、”控制评标(评委人选、评分标准、评审过程、实施差别待遇)、以某投标人先期进

30、场实施准备工作为由诱导评分及排序优先等情形。(2) 规避招标规避招标就是不招标,包括按法律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招标人将其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 “关系交易”、“权钱交换”;或直接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议标)缔约,或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对方达成“损公肥私”的默契。因此,规避招标行为直接与腐败行为紧密联系,与规避招标对应的违规行为是划小标段、不当牟利。(3)细分标段细分标段是指招标人将相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手法的项目,不合理地划分为多个标段,并由多家承包人同时实施的招标行为。同时项目划分多个标段,无非是吸引更多的投标。表面上看,这种举动有利于竞争充分,获得理

31、想交易价格;深层分析,此类行为隐藏有利众多卖方的不当竞争,从中获得更丰厚的不当利益,或将腐败所得化整为零,即所谓“多一份关系多一份情,多一个承包人多一份礼”。标段划分过细的恶果,必须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根据资料和文献统计分析:国内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的0.1%-2%;国际招标项目,每个国外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2%-6%。比较理想的情况,通过竞争招标选择承包人,能使业主节约项目投资约占概算额的1%-3%。按以上分析,如果有10家投标人同时抢一个标,那么10家投标人开支的费用总和将超过项目完工后节资的总额。这种招投标的效果,极大地抵消招标理应发挥的正面作用。

32、(4)招标歧视或限制投标招标歧视是指招标人有意限制或排斥本行业、本地方以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其实质就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形成市场独占。招标歧视和限制投标,阻碍着市场开放和国家统一市场格局的形式,为维持垄断、保护落后、扩大行政权力干预、巩固腐败得利提供了手段和途径。3.2 评标定标过程不规范(1)评标随意、决标不公评标随意是指招标人未严格按照评标程序或事先未指定公平一律的评标标准,草率敷衍评标的招标行为。评标随意包括简化评标程序,有目的地邀请中庸水平的评标专家和组建受其控制的评标委员会;随意变更评标原则或评分标准;限制或不能保证公正评标所需的合理时间由于随意评标,可能

33、将最合适的承包人排除在中标之外,因此导致决标不公。 (2)单纯追求低报价追求最低报价是指招标人以最低报价作为评标、授标的唯一标准行为。根据惯例,招标人通常应将标授予标价最低或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但是标价不等于投标人的报价,标价是综合资信、履约能力、实施手段、风险大小测算的价格,更接近竣工结算价格。在评标中,对商务尤其是报价的评分比较容易建立打分标准,评委打分的灵活性不大,但对技术的评审打分都存在较大的灵活性。因此,应将技术部分评分的评审及规则作为评标与赋分的重点,形成技术分总分比商务分高才合理。投标报价,仅代表签订合同时的协议价格,不是合同最终支付价格,招标人盲目追求最低报价,无非是以暂定的

34、价格掩盖将至的风险,同时导致的结果是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损害工程质量为代价。(3)随意变更标的内容招标是一种有组织的、规范化的交易运作方式,通常是由招标方以公开的方式发出邀请,召集若干承包商或供应商投标,然后通过招标机构规范科学的评标方法,择优选出最佳竞标者中标。不难看出,招标实质上是一个多目标多准则决策问题,评标定标则是对待评标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由于招标评标对象的多样性,普遍适用的评标方法是不存在的。基于对现行及在研的几种主要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多属性分析法、基于不确定性理论以及基于主成分分析的评标方法)的原理及评标模型中,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确定评标方法的适用性,针对指

35、标特性(定性/定量)、主观因素影响程度等问题,选择最科学的评标方法。3.3 标底编制的不规范3.3.1 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

36、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3.3.2 影响标底编制的主要因素(1)投资方的态度投资方为了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力求少花钱。由于投资方的影响,在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标底编制不同程度地存在偏顾建设单位,不利于标底的客观公正性。(2)受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影响由于基本建设长期以来是国家投资,国家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分配和平衡,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没有树立起足够的市场竞争观念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编制预算的工作得不到高度重视,影响编制的准确性。(3)投资环境的影响有

37、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利益,在工程征地、水库淹没赔偿、当地材料的使用等方面提高单价,设置障碍,无形中提高了工程造价。(4)设计文件的深度、规模。为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投资方要求缩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导致施工图设计达不到深度,若再提交的资科不细,就会造成计算工程量不足或漏项,从而影响标底的编制质量。比如水电工程的特殊性,错过一个枯水期就等于错过了1年,正由于此,有的项目为在当年枯水期主体下河开工,肆意压缩设计周期,设计单位在相当紧迫的时间里完成设计任务,必然影响其设计文件的深度,造成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或漏项,影响标底的编制精度。(5)标底编制人员的水平水电建设招投标工作中,标底编制

38、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编制人员是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否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否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从业经历也会影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如果专业水平较低、经验少,就会少算、漏算甚至错算都会使编制的标底有失水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如在一水电项目标底中,砂卵石回填碾压单价不足4元/m3,而从砂卵石的开挖、运输、回填到碾压至设计规定的密实度95,至少得30元/m3,由于标底编制人员的这一失误,导致施工单位数10万元的损失,以至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纠纷不断,工程完工已1年有余,双方仍在为此价格争执不下,

39、竣工决算无从谈起。实行执行了严格的执业准入制度,只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人员编制的标底,才是合法有效的标底文件,执业准入,是提高、保证标底编制人员素质,保证标底的公正性的重要手段。(6)受材料价格的影响材料价格的来源很多,目前主要建筑材料采用由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信息价格,全国各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都在发布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信息发布是否准确、及时也会影响到标底编制的准确性。3.4 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性3.4.1 行业管理不规范(1) 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单位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比如保证某某单位中标,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不能兑现而引起纷争,从而导致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业混乱。

40、(2)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激烈,为了承揽招投标项目,不惜降低收费标准,签订黑白合同、阴阳合同,恶意竞争。(3) 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提升自身企业业绩,同意和默许其他非正规单位和个人挂靠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从而获得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收入,此举不仅仅影响了行业的规范化运作,更大大的损害了招标投标行业的良性配置。(4).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陋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控制信息限制投标、设置障碍排斥他人、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暗中勾结泄露标底、签订合同偷梁换柱、转包工程获取利润等现象。3.4.2 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1)招投标从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从目前企业来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且没

41、有经过相关的培训,考试成为了从业人员执业的一种手段,而没有将内容落到实处,无任何工作经验和缺乏工程实践知识。(2)有的招投标从业人员为了私利,将招标信息及内容透露给竞争对手或他人,从中谋取利益。(3)对于招投标经验不足,个别无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无法胜任工作,甚至电脑打分都不能操作。应该对从业人员对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的培训从而适应招投标行业的发展。(4)行业政策、法规导向性不足,招投标法虽然出台几年了,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制度是在探索中逐步建立的,其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差,随意性较大,很不规范。有的制度即使建立了,也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配套制度滞后。如四川地区的招投标地方行政配

42、套法律法规正在完善,2006年8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继而又完成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汇编(第五版)说明国家尚未出台配套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在一些情况下,使代理机构无所适从,也给政府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3.5 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各个地区经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资质管理造成的市场分割等问题的存在,常常导致某些地区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而且某些招标人在编制标书时就加入了排斥外地企业投标的各种条件,如有的招标人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提供“某地区外建筑业企业进某地区登记证书”,而这种证书在短期内很难办理,有的甚至是一个漫

43、长的过程,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有在该地区施工的业绩才可以办此证,如果该企业未在该地区施工过,何来业绩?如何办证?怎么投标?就算办好了该证书,招标工作已经结束。其实质就是地主护主义,排斥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投标的一种表现。3.6 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执行力度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随着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施工质

44、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部分投标人利用包括商业贿赂等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权力部门或权力人达成默契进行串标。串标利用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2)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资质管理造成的市场分割等问题的存在,常常导致某些地区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3)投标人之间相互陪标。早期陪标往往以一个投标人编制数份类似标书的形式出现,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规定了包

45、括降低资质等级、一年或数年不能参与某地区或某行业的投标等较严厉的处罚。现阶段陪标出现了由各投标人单独编制标书,各陪标人标书的总报价和参与评分的单价接近的趋势,或替被陪方拉分(即不按常规的投标人报价思路报价, 故意报高价或低价使得被陪的投标人较易获得最高得分)的趋势。由于这种陪标方式的隐蔽性更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破坏性更大。(4)投标时超低价竞争,中标后通过不规范行为谋利。投标人之间无序竞争、过度竞争、不平等竞争屡见不鲜。部分投标人为了占领市场,通过故意降低投标报价,贿赂招标相关部门权力人,甚至在招标人面前恶意破坏竞争对手信誉等行为来使自己中标。投标人中标后为了获利往往大面积偷工减料,恶意进行工

46、程变更。这些不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信誉,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措施4.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措施建设部、监察部日前对2000年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以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加大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争取建筑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4.1 加强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执行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法、投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知法、守法,监督管理部门

47、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抓紧制订配套的法规或规章,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章可循;要继续做好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考核工作。各地对新开工工程的招标率、公开招标率要有明确的指标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追求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围绕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规避招标和假招标的问题,不依法委托质量监督、办理施工许可、委托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违反建设程序的问题,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证和越级承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一些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同时,要总结和推广一批在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抓规范、抓管理、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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