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电力公司电力招待所三至九层客房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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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电力公司电力招待所三至九层客房修缮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二章 合同条款16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25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30第五章 图纸及部分主材价格31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5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4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1第九章 评标办法66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五) 开标(六) 评标(七) 合同的授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内容与要求11.1工程名称21.1建设地点31.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8554.42m2 41.1 承包方式固定合同总价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装饰、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72.2工期要求2007年11月5日开工, 2008年3月30日竣工,总工期:147日历天。83.1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贰 级)资质;(2)项目经理为贰级(含 贰 级)资质,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4)投标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料单价法1215.1投

3、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145.1答疑及踏勘现场自行踏勘,书面答疑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6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某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楼截止时间:2007年 月 日 时 分1825.1开 标开标时间:2007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某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楼1933.4评标方法及标准依据甘建建(2006)230号文,采用综合记分评标法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

4、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现对某某电力公司电力招待所三至九层客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施工期间为保证部分楼层正常营业,分层分阶段进行施工。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

5、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

6、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及部分主材价格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7、,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人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

8、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都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9、)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保证金;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施工图预算;(3)主要材料

10、清单消耗表;(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表;(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

1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的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13.3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结合工程投标报价说明自行计算本工程总价。除劳保基金允许按中标人核定的取费类别相应的费率标准单独计取,并列入工程总造价外,投标人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本工程

12、其它项目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此项费用。13.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5投标人报价可按投标报价说明编制报价并自行考虑报价让利,让利内容应反映在报价编制说明及总报价表中。如果报价结构不合理,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3.6投标人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等风险。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当期的价格水平。137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

13、定、本标段施工范围、图纸以及企业管理经验、水平等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其报价应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和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劳保基金、利润、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现行费用中的其它费用、安全措施费、大型机具拆装费、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保险、政策性调整、物价变动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138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参照甘建价2004127号、甘建价2004198文有关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兰州地区基价;取费按甘建价2004323号文执行,取费类别为三类甲;劳保基金暂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按中标人核定的取费类别相应的费率标准单独计取,并列入工程总造价。

14、139 主材价格:除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表5.1列明的主材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价格执行外,其余主材按兰州地区二七年第二季度指导价执行。15、投标货币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

15、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担保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保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投标人应按要求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7.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

16、保证金将被没收:17.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报价。17.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定合同协议。18、投标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

17、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和商务标装订一册,技术标装订一册。20.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20.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20.3.1写名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0.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2)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4除了按本须知

18、第20.2款和第20.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3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20.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和第20.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任何反应投标人信息的内容,不得在外层密封上显示。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2.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4.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

20、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没收。(五)开 标25、开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或不签署相关确认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5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3开标程序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6.1.1逾期送达的或

22、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6.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6.2.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的;26.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6.2.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6.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

23、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

24、、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

25、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26、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相关材料。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

27、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中标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

28、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5的罚款。36.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

29、)给他人。第二章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部分。专用条款目 录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3、工期延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

30、、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及结算32、竣工验收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7、争议十一、其他40、保险41、担保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报价单。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汉语外,不得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

31、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某某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某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己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图陆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32、: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方委托的职权部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行使的职权:工期延长、投资增加、设计变更。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通至施工现场,满足开工要求,承包人装设水表、电表、向发包人交纳水、电费。(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已开通。(4)原有建筑物建筑结构、水暖电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33、:在开工前7日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7日内办妥。(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作交验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在开工前14日内完成并印发会议纪要。(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遵守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略。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略。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提交时间:略。(2)应提供计划、报

34、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进度计划报表于当月25日前完成。(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遵守通用条款。(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5)需要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组织协调,以上费用由发包人按时支付。(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

35、专用条款第8.1-()项办理。(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扰民或当地居民及其他部门干扰时,由承包人协调,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7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误期赔偿费金额为 元天(以合同工期为准)。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

36、有隐蔽工程须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中间验收的工程,工程量不被确认,不能作为付款依据。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保证行人安全和道路畅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其他遵守通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总价。23.2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表5.1列明所有材料的质量、品牌和价格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并用于本工程。23.3本工程全部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费用累计超过本工程合同总价的1%以上(不包括1%),超出费用进入工程结算。23.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中标后,承包人如发现漏项和计算错误等均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概不予调整。23.5

37、 承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23.3条进行调整,其它任何因素影响的价格变动,均不予调整。23.6 工程结算依据以上四条执行。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比例的20 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开工后分3次等比例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提交当月25日前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审核认证后作为付款依据,并交发包人认可,此款不能超出投标文件总价范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在监理工

38、程师审核确认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达到合同总价80%后停止付款。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确认后付至95%,另5%作为保修金。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材料设备的约定: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表5.1列明所有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八、工程变更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变更,承包人必须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甘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实施

39、(某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一式叁份,提交时间为竣工验收前7日。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略。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略。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

40、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误期赔偿金:元天(合同工期为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重建。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按发包人要求列出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在合同实施期间必须在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以上人员,否则视为违约。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有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

41、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自身的财产、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人身伤害及财产,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的意外伤害。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伍万元现金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二份,副本拾份。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目 录一、 合同协议书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4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装饰、给排水、电气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确保合格工程。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9)委托监理合同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

43、义与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 月 日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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