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建筑公司超高层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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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前言2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3第一节.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主要管理人员责任3第三章 总承包方管理体系4第一节. 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4第二节. 总承包方管理体系5第四章 分包方组织管理体系6第五章 总承包方管理实施办法7第一节. 进场管理7第二节. 现场施工管理8第三节. 施工总平面管理10第四节. 安全管理14第五节. 质量管理19第六节. 技术管理21第七节. 文明施工管理23第八节. 治安保卫管理25第九节. 消防安全管理27第十节. 后勤生活管理29第十一节. 临电管理制度30第十二节.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34第十三节. 物资管理35第十四节. 工程工期管理制度36第十五节. 机

2、械设备管理制度40第六章 考核、奖罚机制41第七章 其它42附件一:43附件二:45附件三:49附件四:54附件五:55附件六:58表一64表二66表三67表四68表五69表六70表七71表八72表九73第一章 前言*项目共包含*栋超高层(*栋000米五星级酒店、*栋00层公寓式酒店、*栋00层高级住宅)、3层地下车库(局部4层)及5层大型综合商业与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成为城市的新高度和地标。工程结构形式较复杂、机电专业系统多、分包方多,二次设计工作量大;精装修阶段,各专业立体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总体施工协调难度比较大。施工总承包方管理是全面的“总承包方总管”。面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分包方队伍,

3、不同的分包方类型,不同的施工素质,实现全方位的“一盘棋”管理,是本工程的又一个关键之处。为全面履行总承包方职责,提高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管理,并协调、管理各个参施分包方及业主指定分包方,实现我方承诺的各项工程管理目标,做到工程质量、工期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设备运行、回访保修等方面让用户满意,功能达到设计指标。本工程总承包方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方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汇编(项目颁布)以及项目管理手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颁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4、,特制定本系列总承包方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第一节.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主要管理人员责任主要责任人管理职责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协调、配合服务等管理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包方图纸会审,审核其施工组织设计、深化设计图纸以及各分包方的技术协调等技术管理。商务经理负责协同业主对专业分包方工程招标、拟订三方合同中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管理的合同条款,协助业主对直接发包工程招标、合同洽谈,组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方合同的交底、工程争端中合同条款解释以及工程签证的办理。生产经理负

5、责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分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工作面、进度计划、工序插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工作搭接、联合调试等工作的协调。质量总监审核各专业分包方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对其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指导、跟踪检查管理,协助其质量通病的防治。安全总监组织各专业分包方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审核各专业分包方工程的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对各分包方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分包方工程项目经理接受总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作面及施工机械协调管理,优化各种资源配置,精心施工,对分包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向业主、总承包方负责。分包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受总承包方技术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组织本专业图纸会审

6、,组织施工图深化设计,协调解决本专业分包方工程与总承包方、其他专业分包方的技术对接问题。第三章 总承包方管理体系第一节. 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会议制度总承包方制定会议制度。对会议进行分级管理,规定周生产例会、周质量例会、技术专题会议、分包方协调会议、月各种综合会议等各级会议参加人员、会议流程、会议记录及会议精神的传达等相关规定。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召开项目管理例会,项目生产经理每周组织生产例会。奖罚制度总承包方依据主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制订一系列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对总承包方及分包方进行奖优罚劣管理,确保各项目标实现。检查制度总承包方依据各分项分部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

7、文明施工目标要求,制定对总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总体协调制度总承包方通过制定一系列对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堆场、工作面交接、办公住宿、其它临建设施的管理制度,对总承包方及分包方进行总体协调,确保工程有序施工。收发文制度总承包方依据文件类别、收发对象及文件级别,制定项目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及时传递会议决议、设计变更、合约签订与变更以及各级管理规章制度通知等文件(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总承包方制定一系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对总承包方和各分包方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安全活动、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维护中的行为。综合管理制度总承包方制定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

8、、门禁、CI形象、劳动工资及对外联系等管理制度。第二节. 总承包方管理体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业主对总承包方管理的要求,建立以下总承包方管理体系:第四章 分包方组织管理体系专业分包方工程项目组织管理直接承包工程组织管理(业主发包)表示专业分包方工程或直接承包工程项目部必须按总承包方及合同要求配置的部门或人员。第五章 总承包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节. 进场管理1. 所有按协议或合同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方队伍均应按本程序规定依次履行各项手续。2. 进场前一周内应由各分包方驻现场代表按总承包方要求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和有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等),经总承包方安全保卫部审核合格后通知进场,并通知现场警卫,分

9、包方应在约定时间进入现场,并保证按经审核的花名册人员如数进场。总承包方可随时对分包方进场人员进行检查。 3. 分包方应按市外来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组织进场人员进行体检或出示年度健康证,如检查身体不合格者或不能出示健康证者,请自愿退场,如有违反本规定者,总承包方有权予以罚款和强行清退,各分包方人员的身体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未按要求进行体检,进入现场人员发生的任何问题,均应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4. 各分包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总承包方的具体安排及现场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安排办公用房和工具用房,但分包方应严格遵守总承包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罚则处理。5. 纳入总包管理的分包方应按国家以

10、及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场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入场教育应做好相关记录已备各项检查。6. 分包方进入现场后,请严格按照本规定及所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文件执行。7. 甲指分包方需按合同额的1%(不少于5万元)交纳总承包方管理押金后方可进场施工,总承包方管理押金由业主开设专有账户直接在分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不缴纳该押金的总承包方有权拒绝该分包方进场施工。如发生对甲指分包方的经济处罚,总承包方将通知业主,罚款从该管理押金中直接扣除。总承包方管理押金仅用作为总承包方对甲指分包方的一种管理措施,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完成后半年内退还甲指分包方。第二节. 现场施工管理1. 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方施工合同要求的

11、进场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承包方领取进场会签表,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安全、消防保卫等各项管理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见表一)。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未获许进场,总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予顺延。2. 分包方进场后,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临时场地自行搭设临时设施的,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统一标准,否则总承包方不同意投入使用。未经许可私搭乱建的将一律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3. 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安排。 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承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

1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叉作业或不同分包方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承包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承包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搞好该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5. 总承包方负责提供指定的水源、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自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并负责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在建设单位每次付款后10工作日内,各分包交纳建设单位付款额的0.8给总承包方做为水电费,各分包在与建设方办理结算签字完毕后10天,必须按照结算总价的0.8交齐余款。分

13、包方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水、临电设施时,应事先通过填写“临水、临电使用申请表”(见表二)的形式,书面向总承包方的电工、水工工长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点。使用的配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总包)的规定。6. 分包方如需单独、集中使用总承包方的垂直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总承包方生产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见表三)7. 未经总承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采购脚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可向总承包方的物资部或工程部提出书面委托和使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见表四)8. 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承包方的

14、认可。9. 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总承包方指定地点,做好工完场清工作。10. 分包方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总承包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项协调会,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11. 分包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总承包方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分包方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监理或业主批准。第三节. 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原则1.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紧凑合理,不用(或少用)施工用地。2.保证场内施工道路畅通。3.科学确定施工区域内设施和布置,要求满足方便生产,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要求。4.将生产性和生活性设施分开布置。总平面布置依

15、据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基础施工平面、建筑立面图。2.施工组织总设计。3.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4.施工总平面具体布置及做法。5.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水电接驳头位置,所有建筑物外的施工场地,包括生活区场地道路必须硬地化。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临时道路管理1.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满足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大型机械运输的通畅运行,施工临时道路包括施工标段内各拟建建筑物之间、拟建建筑物与施工临时设施之间,施工临时道路必须硬地化,道路两旁设满足施工需求的临时排水设施。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施工临时道路。2.设专人负责道路的清洁、障

16、碍清除维修保养工作,保持道路清洁、畅通,保证环境卫生,预防空气污染和环境污染。3.专业分包方的大型构件场内运输和卸货必须由专业分包方向总承包方申请,由总承包方统筹安排。4.为保证总承包方,各专业分包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材料供应商、监理工程师、材料供应监理、发包人以及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方便、安全地到达作业区域,总承包方负责全部施工作业通道的搭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总承包方在自身和及各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时应有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通道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易于行走、安全措施可靠,总承包方每天巡视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内容发文给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立即做出整改。

17、在施工作业通道的管理上达不到总承包方要求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5在施工道路旁的堆放材料时,分包方应自行看护或及时倒运。由此出现任何问题,分包方自行承担责任。施工用水(排水)管理1.总承包方提供施工用水总管线(平面、立面)和生活用水总管线,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布置;主管道有明显的保护标志,以防以外损坏;分包方有责任保护施工总管线,严禁私自分接管线。2.总承包方对工地用水实行统一管理。3.各专业分包方用水必须向总承包方提出申请,按总承包方指定的位置接驳,并负责各自的用水计量、及时交纳费用。4.总承包方对总用水管线进行日常维护管理。5.总承包方做好各专业分包方用水计量管理、水费管理

18、,专业分包方现场使用的施工、生活用水费由专业分包方负责。6.总承包方对场内的排水(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专业分包方施工区域和生活的排水(污)进行检查,保证排水(污)系统畅通,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河涌。施工用电管理1.施工用电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总承包方提供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根据施工需求自行铺设完善,横跨大门或道路时,高度应6m;3.用电按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分离设置;4.总承包方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在建筑物内必要的位置设置分配电箱,以提供专业分包方施工用电接驳,专业分包方负责用电管理配合工作;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5.各

19、专业分包方向总承包方提出用电申请,按总承包方指定位置接驳,负责各自的用电计量及时交纳费用,当用电计量困难时,由分包方与总承包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包括损耗费)。6.总承包方对施工主用电线路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二级箱以下线路由分包方自行维修、维护。7.总承包方应对各专业分包方的用电进行计量管理、电费管理,专业分包方现场使用的施工、生活用电费由专业分包方负责;8.总承包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9各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总承包方的临电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10各分包方按规定配置数额相当的专职临电电工(取得相应资格证),并服从总

20、承包方统一管理。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场地管理1.施工场地的布置应服从总承包方的安排。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招标文件、合同的规定,施工现场的场地、施工临时道路保证(持)平整、坚实、畅通;3.在大门两边分别设置“五板一图”;4.总承包方负责施工场地的用地安排协调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规定的具体要求向专业分包方详细交底和部署,各专业分包方应协助总承包方对各自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总承包方根据各专业分包方工程具体情况统一划分施工场地安排;5.总承包方按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及拆卸退场计划结合平面布置进行综合管理。施工现场公共厕所、办公、生活区管理1.总承包方有义务在施工现场设置合适数量

21、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布置须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方便,并严格按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卫生要求派专人清扫整理,保持现场清洁。2.总承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偿提供各专业分包方现场办公、场地。专业分包方现场办公、其它设施等由总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协商解决。人员管理各专业分包方必须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各专业分包方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身份证、健康证、婚育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方。各专业分包方必须以班组为单位在进场后及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情况

22、进行书面记录,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名确认,以备总承包方及相关方检查。各专业分包方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方,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各专业分包方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为了便于人员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各专业分包方进场后2天内向总承包方提交有关人员资料,由总承包方制定工作牌、工号识别卡,统一管理。安全帽管理:按总承包方要求,进场后统一向总承包方调拨安全帽。经总承包认可后方可使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1.总承包方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2.施工机

23、具设备的进退场和使用必须遵循:1)各专业分包方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提前向总承包方提出申报,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报总承包方。2)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施工机械设备一律拒绝进场。总承包方有义务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出现施工机械设备未做登记的现象。3)总承包方及相应专业分包方有义务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4)总承包方应及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出场。5)专业分包方必须严格按规定对施工机械用电进行安全交底和管理,并负责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6)

24、大型施工机械所属单位应设立专职机械调度员负责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统一调配,总承包方有义务进行跟踪管理监督。7)各专业分包方必须对所属进场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总承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进入其它标段或公共区域。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当施工现场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时,总承包方有权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总承包方人员、专业分包方及数量。总承包方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前10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业分包方,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各专业分包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向总承包方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报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

25、施工及管理人员数量,由总承包方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总承包方派驻专人在指定入口验证放行。在专业分包方的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单位验收后,各专业分包方将特别通行证退回。来客管理1.总承包方及各专业分包方的来访客人(指定在本工地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才能进入现场:1)来客向门卫递交有效证件并办理必要的来访登记;2)由门卫向来客发给临时出入证;3)来客离场时凭临时出入证。如客人丢失临时出入证,由被访人所在部门或单位向门卫办理临时出入证登记手续。2.总承包方负责治安保卫和门卫管理工作,负责来访登记管理,以及负责制作临时出入证。车辆出入管理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

26、,由安保部门统一实施车辆出入管理。安保部门对运出现场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所有材料如无总承包方签字书面同意外运的,一律不得运离现场。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管理为保持良好的现场施工次序和整体形象,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内容、设置、张贴和悬挂必须服从业主及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和协调。1.统一策划制度总承包方统一策划管理所负责设置施工现场各类非商业宣传性标牌、条幅,如现场导向牌、安全施工标志牌、各类标语等。要求统一字体、样式、规格和设置。2.实行申请制度1)各专业分包方安全标志牌费用由相应单位负责,由专业分包方根据自身需要提前15天向总承包方提出申请。2)总承包方、各专业分包方以及其它单位要求在现

27、场悬挂、设置的各类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广告、标语、条幅,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总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广告、标语、条幅的规格、样式、内容、悬挂位置和时间。当地协调总承包方、各专业分包方、均有义务协调好当地政府与人员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组织管理等不受当地外来因素的干扰。第四节. 安全管理1.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承包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合格有效操作证,报到总承包方的经营部及资料部备案。2.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其所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总承包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体系管理协议书(见附件二

28、)。4.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总承包方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见附件三)。5.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施工,施工前应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班前讲话活动(见附件四),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承包方安全部备案登记。6. 分包方人员的配备,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质量员等一系列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其人员要有资格证书,以备给总承包方存档。7. 分包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总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统一指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8. 分包方是所施工工程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包方应落

29、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为配合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方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他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总承包方统一协调。9. 分包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分包方给施工人员提供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10. 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自

30、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结果、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承包方备案。11. 分包方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报总承包方备案,以备各项施工检查。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等。13. 机械设备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养台帐。14. 严禁乱拆各种脚手架拉接点,严禁乱拆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各分包方且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15. 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

31、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16. 各分包方50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员,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17. 总承包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包方的施工部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隐患比较严重或较多时,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分包方的文明安全施工在总承包方的项目旬检中必须达标。18. 分包方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总承包方安全部。19. 分包方对自己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

32、包方在自己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止。20. 总承包方将组织分包方进行工作面的书面交接,分包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总包单位将对分包方进行处罚。21.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总承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总承包方将清退出场。22. 因分包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23. 因分包方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械设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24. 分包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承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相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

33、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25. 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逐步作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2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27.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拆除时严禁投扔。28. 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阳台要有防护措施。29. 机械设备必须要有防护装置,不准“带病”运行。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地保护,临电符合要求,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30. 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脚手架、防

34、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31. 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产品,不得自行采购。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32.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所有自备配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33. 安全处罚规定:分包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罚:A.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于处罚501000元的经济处罚。1)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的处罚50元。2)进入施工现场不将胸牌外挂于左前胸的处罚50元。3)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者处罚50元。4)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劳动

35、保护用品者处罚50元5)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的处罚100元。6)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的处罚50元。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者处罚200元。8)2m(含)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处罚200元。9)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元。10)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100元。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处罚500元。1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处罚500元同时开除。13)未经领导许可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者处罚100元。14)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者处罚500元。15)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处

36、罚500元。16)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200元。17)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者处罚500元。1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者处罚100元。19)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着,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者处罚100元。20)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100元。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23)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2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25)电、气割、

37、焊工无证操作、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B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 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2) 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和安全检查处罚10002000元。3) 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4) 工、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5) 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6) 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处罚500元。7) 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

38、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8) 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9) 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10) 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11) 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12) 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13) 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14)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C有下列行为对使用临边、洞口防护和脚手架使用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 应该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

39、处罚3000元。2) 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3) 不按总承包方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4) 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5) 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D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施工、违章指挥、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项目罚款5003000元。E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文件处罚。F.工程技术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措施不及时的,按规定处罚。其他事项的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第五节. 质量管理1. *项目结构工程质量目标为省“*杯”。2. 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0、,并上报建设、监理、总承包方。3. 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资料报验,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及时向总承包方质检部汇报工作,否则总承包方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4. 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材料,提供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等,并及时向总承包方、监理报验。无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总承包方、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料未检验通过强行施工者将令其返工,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所有进场材料前必须有建设、监理、总承包方确认的材料封样

41、单(见表五)。5. 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并报监理、总承包方、业主、设计人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6. 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承包方后予以验收(见表六)。7. 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总承包方提供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当以上几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要求为准。不按时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工。8. 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承包方将向分包方下达不合格品通知单(见表七)。分包方要针对其编制整改措施,经总承包方审批后,在规

42、定的限期内组织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者,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9. 施工过程中,总报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会议,分包方的主管领导或者质检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10. 如果分包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钱江杯”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返修、损失由该分包方承担。11. 分包方必须服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12. 各分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13. 工程质量奖罚规定:1) 分包方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按照双方预定的条款执行。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

43、,给予处罚。处罚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3) 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挂牌表示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的,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4) 对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挽回影响的按合同或实际情况进行处罚。5) 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不及时对原材进行复试就擅自使用的,给予处罚,处罚额按实际情况一次性罚款5000元以上,并对新使用该材料的部位进行核查,根据检查结果,按造成损失的情况予以三倍罚款。6) 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罚款500-1000元。7) 不按图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视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8) 分包方

44、不及时组织分项质量评定,不认真填写和上报检查资料的,给予300-1000元罚款。9) 未经过“三检”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1000元罚款。10) 对总承包方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不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300-5000元罚款。11) 对本规定的其他方面,分包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给予100-2000元罚款。12) 施工过程中各验收批质量检验及标识不及时不清晰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分项工程结束后无检验及标识的罚款2000元。第六节. 技术管理1. 分包方须接受总承包方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技术管理工作。2. 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须将施工方

45、案提交监理、总承包方、业主方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执行。经业主、监理、总承包方评审后的方案不得擅自更改。3. 分包方收到总承包方评审的施工方案后,必须立即组织修改和学习,并细化分解,依据方案编制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流程图。4. 如分包方对评审的施工方案有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在没有得到更改指令书前,必须执行原施工方案。未经许可私自更改的,总承包方将下发整改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己承担。5. 分包方在人员配备、方案编制、技术交底、问题反馈等方面均应认真完成,对业主,总承包方负责。6. 特殊工艺和重要部位,分包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监理、总承包方评审。7. 分包方须

46、设置专职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由总承包方资料员统一领导,并接受总承包方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报总承包方复查。分包方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必须及时并与工程同步,资料内容和整理满足“琼花杯”要求(见附件五)。8. 分包方分包方的工程交工时,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及影像、图片等,要按义乌市资料规程及创优资料要求及时交总承包方归档。如分包方施工资料不能满足创优的需要,总承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方整理,分包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9. 分包方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方管理原因造成的错误,一切后果自负。10.总承包方对分包方技术工作违章处罚条例如下:1) 分包方不按时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2) 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期停工,并对分包方罚款500元。3) 分包方私自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不上报总承包方,罚款4000元。4) 分包方不对操作层进行交底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5)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一经发现,每发现一项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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