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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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某某县塘坝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招 标 人:某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卷 商务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3章 评标办法24综合评估法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1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1六、施工组织设计61第二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79第1章一般规定82第5章 施工导流工程93第三卷 招标图纸96第一卷 商务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某某县塘坝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

2、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某某县塘坝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某某县县城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2.3招标范围:堤防加固、建筑物工程等; 2.4招标金额:施工标约1987万元,监理标约42.0万元;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预计2013年02月01日开工,2014年01月31日完工;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

3、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

4、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

5、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有关规定。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必须至少派4位现场监理员;投标人在2009年01月0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部门的河道整治或防洪堤加固工程。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

6、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某某县、赣州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5.招标文件的获取1.1 5.1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2 5.2招标资料费:(1)施工标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前由

7、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未缴纳者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 01 月22日08时3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 01月 22日10时30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有关事项说明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招 标 人:某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8、:谢高腾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丁学军 联系电话: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某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构 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1.4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某某县塘坝河堤除险加固工程1.1.5建设地点某某县县城1.1.6现场管理机构某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1.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3.1招标范围堤防加固、排水涵闸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2月01日计

9、划完工日期:2014年01月31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1.3.4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 壹年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

10、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原核发副本无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

11、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企业近5年(即2008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内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该类似工程为合同价16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或防洪堤加固工程。【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11.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符合赣水建字2012341号文件规定:外省施工企业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建造师;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放弃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12、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 01月05日下午17:001.10.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3年 01月07日下午17:00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 01月07日下午17:002.2.2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01月22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01月22日10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书面澄清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13、在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本项目由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通知,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因此原则上招标人不会在上述时间(招标人书面澄清截止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故郑重提醒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澄清或疑问,另外,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在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14、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以避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在上述时间后发布的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标段户 名:某某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账 号:7281310182800006141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8日下午16:00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15、。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某某塘坝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按无效标处理。3.5.2进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

16、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但需按上述正本要求签字或盖章。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后再提交3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标段投 标 文 件合同编号:【_ _】在2013年01月22日10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

1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2日 10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第一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代表担任开标顺序: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逆序依次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帐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份数:1份;格式:E

18、XCEL19972003;载体: U盘(不接受光盘);封装:报价标段的电子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放入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封装袋内,并在信封上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和标段名称10.2原件 (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交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中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交资格审查需要的原件或提供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的原件(除开标现场需要查验的原件外)必须用密封包装,不需要封口。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包内附投标人提交原件清单表。10.3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

19、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在开标会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10.4中标人须支付费用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2、根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房字(2000)7号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综合服务费。3、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将上述费用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其他1、中标人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7日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中

20、标通知书。如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的,还应先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这些费用。2、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商谈并签订合同。 招标人将严格按本条规定执行。3、如中标人出现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或出现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并将确定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严格按本条规定执行。2. 3. 总则3.1 项目概况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21、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3.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2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 投标人资格要求3.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

23、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6 保密

2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9 踏勘现场3.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3.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25、,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10 投标预备会3.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3.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3.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 分包本招标项目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26、附表规定。3.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 招标文件4.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投标文件格式;(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招标文件的澄清4.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

27、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形式,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4.2.3 投标人及时关注查收,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4.3 招标文件的修改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4.3.2 投标人及时关注查收,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5. 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5.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28、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4) 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 施工组织设计;(7) 项目管理机构;(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 资格审查资料;(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5.1.3 若本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

29、交所中标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份数由招标人另行确定),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2 投标报价5.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5.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5.3 投标有效期5.3.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5.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30、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保证金5.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5.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31、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5 资格审查资料5.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以上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5.5.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一致,若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预审)文件或第3章“评标办法”中有规定允许变更的,按

32、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5.7 投标文件的编制5.7.1 投标文件应按本卷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5.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

33、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必须每页签字、盖章,其他见本卷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5.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

34、,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6. 投标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6.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2 投标文件的递交6.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

35、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6.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6.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6.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

36、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7. 开标7.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7.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现场来宾与前期招标工作情况;(2) 邀请出席开标大会的有关领导讲话;(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并查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4)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在招标监督人员

37、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系数;(6) 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7)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逆序;(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前查验投标文件封装标识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8. 评标8.1 评标委员会8.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38、.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8.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8.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9. 合同授予9.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并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

39、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9.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3 履约担保9.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9.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40、过部分予以赔偿。9.4 签订合同9.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10.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10.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 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1、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5) 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6)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0.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1. 纪律和监督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4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 其它串通投标行为。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 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 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11.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11.2.3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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