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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弱电工程计算机机房设计规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2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2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2第三节设备布置3第三章环境条件3第一节温、湿度与空气含尘浓度3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与静电4第四章建筑4第一节一般规定4第二节人流与出入口5第三节防火和疏散5第四书室装饰5第五节噪声与振动控制6第五章空气调节6第一节一般规定6第二节热湿负荷计算6第三节气流组织6第四节系统设计7第五节设备选择7第六章电气技术8第一节供配电8第二节照明9第三节静电防护10第四节接地10第七章给水排水11第一节一般规定11第二节系统和管材11第八章消防与安全H第一节一般规定11第二节消防设
2、施12第三节安全措施12附录一名词解释12附录二本规用词说明13弱电工程计算机机房设计规发布日期:2008-6-27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与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第条本规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的规定。第二章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宜设于第二、三层
3、。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力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与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第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与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
4、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 .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与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o2 .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2)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O?/台);N计算机主机房所有设备的总台数。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与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1112计算第三节设备布置第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
5、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与管理而定。第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第条产生尘埃与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第条主机房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L2m。第三章环境条件第一节温、湿度与空气含尘浓度第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应符
6、合表一1的规定。表T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级别A级B级项目夏季冬季全年温度232C2021828C相对湿度45%65%40%70%温度变化率50Ch并不得结露V10Ch并不得结露二、停机时电子计算表-2停机时电子i-机机房的温、湿度,应符合表一2的规定。卜算机机房的温、湿度目别级项A级B级温度535C535C相对湿度40%-70%20%-80%温度变化率5oCh并不得结露10oCh并不得结露第条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第条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二、
7、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采用。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品种项目卡片纸带磁带磁盘长期保存已记录的未记录的已记录的未记录的温度540C1828C040C1828C040C相对湿度30%70%40%70%20%80%20%80%磁场强度3200Am4000Am3200Am4000Am第条主机房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于或等于0.5Uln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与静电第条主机房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八)o第条主机房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o第条主机房磁场干扰环境场
8、强不应大于800A/mo第条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与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Omms第条主机房地面与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第条主机房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IkVo第四章建筑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第条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宜为2.43.0m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楼板荷载可按5.07.5kN112设计。条能条条各条条第性第第足第第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
9、匀沉陷等O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宜设技术竖井。室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与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电子计算机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便。第二节人流与出入口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部门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和值班室。人员出入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第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计算。当无
10、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第三节防火和疏散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建筑设计防火规与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第条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第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与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第四书室装饰第条主机房室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
11、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与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仅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第条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装饰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
12、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除尘。第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室色调应淡雅柔和。第条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第条当主机房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第五节噪声与振动控制。 施 措 振 隔O 取 条条施条采 第第措第应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主机房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当第二类辅
13、助房间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设备与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第五章空气调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第条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第二节热湿负荷计算第条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容: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三、太阳辐射热;四、人体散热、散湿;五、照明装置散热;六、新风负荷。第三节气流组织第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与房间温湿度、室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
14、筑条件综合考虑。第条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5.3.2选用。对设备布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式。表气流组织、风口与送风温差气流组织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送风口1 .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2 .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3 .孔板1 .散流器2 .带扩散板风口3 .孔板4 .百叶风口5 .格栅风口1 .百叶风口2 .格栅风口回风口1 .格栅风口2 .百叶风口3 .网板风口4 .其它风口送风温差46送风温度应高于室空气露点温度4668第条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送风气流不应直对工作人员。
15、第四节系统设计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第条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与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材料与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第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围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第条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第条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
16、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9.8Pa0第条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三项中的最大值:一、室总送风量的5%;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11vh;三、维持室正压所需风量。第条主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末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第条主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控制装置应满足电子计算机系统对温度、湿度以与防尘对正压的要求。第五节设备选择第条空调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和节能的原则。第条空调系统和设备选择应根据计算机类型、机房面积、发热量与对温、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综合
17、考虑。第条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机。当采用水冷机组时,对冷却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第条空调和制冷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第条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第条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应有备用装置。第六章电气技术第一节供配电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与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的规定执行。第条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划分为A、B、C三级(见表6.1.2)。表供电电源质量分级项目等级ABC稳态电压偏移围(%)25+7-13稳态频率偏移围(Hz)0.20.51电
18、压波形畸变率现)35588-10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4-200200-1500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有扩展、升级等可能性,第条电子计算疝机房宜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第条机房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主机房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第条当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五、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第条当采用静态交
19、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第条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防护措施。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TN-S或TNCS系统。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第条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o第条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置。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
20、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第条主机房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第条主机房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第条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第二节照明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300、500IX取值;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IX取值。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应按现行照明设
21、计标准的规定取值。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照度标准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眩光限制标准可按表6.2.3分为三级。表眩光限制等级眩光限制等级眩光程度适用场所I无眩光主机房、基本工作间II有轻微眩光第一类辅助房间III有眩光感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第条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表直接型灯具最小遮光角光源种类光源平均亮度7(103cdm2)眩光限制等级遮光角管状荧光灯7500H、III20第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
22、射。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应采用无光泽表面。第条工作区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l5o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的1/10。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其照度不应低于0.51Xo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穿钢管明敷。第条大面积照明场所的灯具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第条技术夹层应设照明,采用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第
23、三节静电防护第条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OXIO7-1.0IO10-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第条主机房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第条主机房的工作台面与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1071.0101cm。第条主机房的导体必须与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第条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第条静电
24、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IOcm2o第条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与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IMQo第四节接地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与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第6.4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二、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C;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执行。第条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
25、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第条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与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应按计算机系统与有关规的要求确定。第条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第条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第七章给水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第条主机房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
26、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第条主机房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第二节系统和管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空调、生活、消防等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第条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并采取有效的防蚀、防腐、防垢与杀菌措施。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用焊接。第条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第八章消防与安全第一节一
27、般规定第条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的要求执行。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的规定。第条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第条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二节消防设施第条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与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与活动地板下
28、,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第条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第条当主机房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第三节安全措施条况条气条条条条 第情第氧第第第第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日能从机房打开。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攵器。电子计算机机房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电子计算机机房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根据主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29、附录一名词解释附表1.1名词解释本规用名词解释电子计算机机房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与第三类辅助房间的总称主机房计算机主机、操作控制台和主要外部设备(磁盘机、磁带机、软盘输入机、激光打印机、宽行打印机、绘图机、通信控制器、监视器等)的安装场地基本工作间用于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处所。其中包括:终端室、数据录入室、通信机室、已记录磁介质库、已记录纸介质库等第一类辅助房间直接为计算机硬件维修、软件研究服务的处所。其中包括:硬件维修室、软件分析修改室、仪器仪表室、备件库、随机资料室、未记录磁介质库、未记录纸介质库、硬件人员办公室、软件人员办公室、上机准备室和外来
30、用户工作室等第二类辅助房间为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达到各项工艺环境要求所必需的各公用专业技术用房。其中包括: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器室、灭火器材室和安全保卫控制室等第三类辅助房间用于生活、卫生等目的的辅助部分。包括:更衣室、休息室、缓冲间和盥洗室等静态条件电子计算机房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计算机系统已安装,室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均在正常运行,而计算机系统不工作的状态附录二本规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要求(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