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写作应遵循“不作恶”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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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小说写作曲翻不作恶原则1问题的提出中国网络小说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而崛起和发展壮大的,其传播渠道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的文学网站,诸如博客、论坛等社交平台发布,因为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互动性,读者在阅读作品的同时表达自己对作品的见解,作者依据读者的反馈不断地调整小说内容以达到读者预期效果。台湾作家蔡智恒1999年的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可以说是最早的网络小说。其作品在学生群体中可谓风靡一时。在无商业利益牵涉的无功利的时期(1991至2002年),网络小说创作主体们动机较为单纯,“情动于衷而发乎笔端”,只是将网络小说视为情感倾诉或宣泄方式,顶多希冀获得更多人的认同,整体的创作水平较高。从2003年起点

2、中文网领军的各大网络小说网站线上收费的商业模式形成至2008年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成立,网络小说商品化奠定网站持续运营基础的同时,亦为作者提供了不菲的收入,网络小说的娱乐功能致使网络写作无功利化的特点彻底化为乌有,自此中国网络小说作者、读者、作品呈现爆炸性增长,出于经济利益以及为了迎合读者的趣味宣泄、狂欢与渎圣的状态中寻求到精神满足,“红袖添香”网站早期推出的类型小说甚至以“最暴力、最情色、最变态、最血腥、最贪婪、最虐待、最无耻”为宗旨。作者之间陷入争夺点击率、VlP竞争和冲击“阅读排行榜”的漩涡之中,作者们再次回到了“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的原始文化状态,“大众趣味”成为左右网络小说创作主体们

3、的“看不见的手”,使其陷入了两难抉择,要么“媚众”,要么在虚拟空间的海量信息中被彻底淹没,而大多数选择了前者,不再承担道德、社会和美学意义生成的贡任。因此,网络小说也因内容道德观念淡薄,离经叛道而被学界所诟病。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在传统文学“和者盖寡”的尴尬时期,网络小说借助互联网强势覆盖之下以燎原之势占据文学千年帝国的半壁江山,并为大众,尤其是青少年所熟知热爱。根据2017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lC)在京发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网络受众群体主要集中在青少年。网络小说的受众年龄及学历结构如何,笔者以起点中文网站为例,“该网

4、站的覆盖人群也主要是青少年,年龄结构主要集中在10-29岁,1019岁占比23.8%,2029岁占比22.3%,U29岁总占比46.1%,并且覆盖人群学历结构以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为主,各占比42.6%,23.8%,总占比66.4%。”从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是网络小说阅读的“中坚力量”,这些青少年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稳定,心智不完全成熟、意志力相对薄弱,网络小说中良莠不齐的思想或多或少对其产生影响。据新浪新闻报道,2015年12月4日,湖南邵东县创新学校高中生小龙挥刀弑师,被刑事拘留的小龙被问及为何弑师时,性格沉默寡言的小龙说,“因为他阻挡我看小说,喜欢腹黑的、智商高的、感情淡漠的反派角色

5、”,就像被小说控制了,感觉他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2,小龙只处众多沉迷于网络小说的青少年的缩影,这起惨剧的发生在指责学校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同时,网络小说对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亦成为关键因素。2 ”道德缺失叫乍品对青少年造成影响的理论依据为何心智尚不健全的青少年最容易深层次地受到道德伦理方面缺失的网络小说的影响,乃至陷入虚幻的世界中不能自拔,甚至不惜挥刀杀人?笔者认为,这与网络小说阅读者对作品内容“代入感”的强弱层次,或审美能力或自控力息息相关。因此笔者将网络小说阅读者代入感”(审美能力或者自控力)分为“强、中、弱三个层次,并分析造成层次等级不同的内在机理,从而揭示出青少年由于审美能力或

6、自控力较差,相对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而言,青少年在阅读作品时处于相对低级的审美方式,即处于移情阶段。(1)当审美经验、能力或自控力处于弱的层次时,网络小说采用的审美方式往往是处于低级阶段的移情一即“由我及物”,自我与审美对象产生“相似情感,移情作用的这种以己度人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理智方面的原因一易理解;二是情感方面的原因一接近、亲切。”3将自我情感移植到审美对象上去,这是移情在阅读代入感的常态。处于此种阶段的人群在阅读文本的过程中极易引起内心情绪冲动,从而激发执行器官产生直接动作。“作者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创作了一批喜欢刺激、疯狂、好奇、无知无畏、真诚、无使命感的主人公”4,他们的人生轨迹往

7、往是从最初的平凡或者坎坷曲折到中期的实力高歌猛进、所向披靡、艳遇无数再到后期的大权在握,生杀予夺全在一念之间。这些都是激发憧憬美好未来的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理想设定,也是作者制作爽点的不二法门。读者在阅读此类作品的过程中,大脑潜意识地扮演着“共享者”的身份,将自我投射丁审美对象,共享作品主角的生命活动,处于无我”的状态之中,进而混淆现实世界与艺术世界的界限不能自拔。(2)当审美经验、能力或自控力处于中等层次时,最常用的审美的方式“内模仿”一即“由物及我”,对心灵和理念的模仿,不是处于意志的模仿,观照者完全沉浸在那所见的动作里不能白拔,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以及身体里发生的一切,进而意识不到其外现

8、的模仿动作。5简而言之,作为主体的人在对审美对象进行观照时,因外物运动作用,人会与对象产生情感交流,进而依照本能的直觉对审美对象的性质、运动以及情感内涵进行内模仿,并产生愉悦感。处于此种阶段的人群有较强的自控力,与处于移情阶段相比,情绪冲动的程度尚不足以转化为执行器官的直接动作。但是值得注意是,长期阅读网络小说的过程中,作品中人物的行为举止、思想观念倘若反复不间断地渲染、强调以及暗示,极有可能转化为读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影响阅读人群的行为。读者产生内模仿情绪体验往往出现在作品文字描述最为“逼真生动”或与现实生活经验最为贴切的部分。就目前而言,网络小说中最能引起读者的“内模仿”的情节

9、主要是“很黄很暴力”的内容,因为“很黄很暴力的场景最能刺激读者内心的躁动,青少年尤甚。(3)审美经验、能力或自控力处于高等层次时,阅读者往往具有极强的白控力和阅读欣赏能力。在阅读过程中往往保持审美“心理距离,即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小说中人物的际遇或荒诞离奇的情节,纵观全局,细览各部,对小说传达的内涵进行统一理智的判断。通过分析在网络小说阅读过程中的三种心理反应,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作品道德伦理价值方面的抉择或取向,极有可能对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读者产生影响。因此如何避免下一个“小龙”的出现,就网络小说创作主体而言,笔者认为正视网文自身必然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即任何具有公开传播特征的、可

10、能会影响人心尤其是未成年人心志的东西,都应该着眼于可能引发的结果而对白身作出规范。至少做到网络小说写作符合最基本的道德正确,笔者受到GoogIe的“不作恶”商业信条的启发,提出网络小说创作时应做到基本的道德正确,即“不作恶”原则。何为“不作恶”原则?为何网络小说写作应遵循“不作恶”原则?如何做到作品内容符合基本道德正确?笔者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分析。3 “不作恶”原则界定3.1 从GOOgIe“不作恶”说起本文所提倡的网络小说创作不作恶原则借鉴于GoogIe创始人之一AmitPatel在1999年制定的商业信条,即“Dontbeevil”(翻译:不作恶)不要作恶。我们坚信,作为一个为世界最好公司

11、,从长远来看,我们会得到更好的回馈,即使我们放弃些短期收益。简而言之,就是主张不要为了短期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大众利益。众所周知,作为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其主要收入来源一是在线广告业务,二是向其他公司提供搜索技术。Google凭借众多的优秀工程师,早期并没有多少强力的竞争对手,他们不必为实现商业价值利益的最大化而呕心沥血,Google创始人及初始员工起初就对他们这间非凡的公司有着非凡的道德愿景,心中更多是秉持着简单朴素的愿望及信念踏踏实实地为用户若想,即使“不作恶”依然能成功,这就是“不作恶”的骄傲!他们认为信息的普及本身就是一种向善的力量,基于此种信念及愿景,为了消除迫于客户要求,费尽心机混淆更

12、改广告搜索结果排名、挖空心思诱导客户给关键字出高价,死皮赖脸反复纠缠用户延长停留网站时间、利用技术优势、垄断地位不择手段地给后来者设置障碍或者开发一些他们不愿意开发的产品的隐患,“不作恶企业价值观应运而生。在“不作恶原则下,GoOgIe组建并领导了若干支技术团队,开创了一个真正技术创新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其“武学总纲一GFS、MaPRedIJCe和Bigtable三篇论文的发表共享,催生无数优秀开源项目,不知多少企业从中受益。世事迁移,谷歌的创始人以及初始员工也许依旧秉持着“不作恶”信条,然而GoogIe毕竟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是慈善组织,需要对股东负责。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Facebook.

13、亚马逊、微软、雅虎、百度等各种强力竞争的出现,加之近年来互联网用户增速放缓以及盈利模式太过单一化,使得谷歌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做出一些“恶”的事。从2013年爱德华斯诺顿曝光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项目(GoogIe早在2009年1月就加入了“棱镜”项目,该计划允许美国国家安全局获得电子邮件、视频和语音交谈、影片、照片、档核传输、登入通知,以及社交网路细节等)再到长期接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杳等等,Google离“不作恶”的企业价值渐行渐远,该口号也成为人们对GOogIe嘲讽、谩骂、口诛笔伐的切入口。3.2 网络小说写作“不作恶”原则界定在前文我们简单梳理了网络小说的发

14、展历程,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网络小说创作者创作心态转变历程以及Google从“不作恶”到“作恶”的过程,我们会发现,网络小说的创作主体和Ggle的创立者在创作或创立之初都曾秉持着相对单纯的动机,前者只是把网络小说当作情感倾诉或宣泄方式,后者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更多地秉持着服务客户的心态开发产品。随着网络小说阅读收费模式的成熟,网络小说渐渐从无功利创作转变到利字当头。近年来网络小说内容因道德意识浅薄,充斥着杀戮、暴力等因素而广泛受到社会和学者的批评。然而,在网络小说娱乐化、创作模式结构化难以逆转的情况下,过分强调网络小说具有强烈的道德意识,囊括广大的社会问题,秉承“文以我道、立言不朽”以及“终极关怀”

15、的价值信条一对人类整体目标即精神彼岸的自由王国所展开的向往、叩问与追寻,未免以偏概全,一厢情愿,这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小说顶着“娱乐”的帽子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亳无道德底线。因为“教诲是文学的本质属性,网络小说亦属文学,教诲功能也应成为网络小说属性。实际上,教诲在强调娱乐的网络小说面前,往往被作者轻视甚至被忽略,为博取眼球,直接无视作品内容价值内涵对心智尚不健全的未成年人可能产生的危害。因此,本文倡导网络小说应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一不作恶”原则。“道德”概念纷繁复杂,倘若以广义上的道德标准要求网络小说创作者,既犯了形式主义,以偏概全的错误,并不现实,同时也会扼杀网

16、络小说的创造性思维和新奇性特点。那么如何界定“不作恶”的基本道德准则,笔者认为可以参考中外宗教戒律或信条。中国拥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精神思想领域方面最具代表性,影响最为深远的莫过于“儒、释、道三家思想。佛教五戒: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道教五戒:戒杀,戒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酒;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佛门以五戒为未来获得正果的条件,道家以五戒为处事的根本,儒家以五常为做人的标准。犹太基督教文化处西方文化的核心和重要源头之一,对西方社会思想文化和道德演变影响深远。其中最具代表的宗教戒律莫过于“摩西十诚摩西是犹太民族中容智的先知和领袖,将上帝在西奈峭壁上所刻的十条

17、诫律带回,作为他们同神耶和华立下的誓言,即摩西十诚工据圣经出埃及记记载“摩西十诫”: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无罪。当纪念日,守为圣日。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的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综合“儒、释、道三家思想以及基督教“摩西十诚”内容,笔者归纳总结得到让网络小说作品“不作恶”的基本原则,即至少

18、以下几点不应过分钱美与宣扬:肆意杀戮、偷盗抢劫、奸淫、妄言欺诈、渎神。4网络小说写作如何做到“不作恶”社会对网络小说的道德底线争论和批判声音由来已久,无形中对写手写作具有一定的压力和制约,使其承担社会舆论的压力,这也是应有之义。然而要求作为“快餐文学”的网络小说起到教化人心的作用,这一点并不现实。因此本文倡导网络小说写作“不作恶”原则,做到不过分宣扬肆意杀戮、偷盗抢劫、奸淫、妄言欺诈以及渎神,然而这并非禁止作品中出现这些情节,而是指当小说情节发生与现实世界相悖的道德价值取向或普世价值,须为其正名。即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以下笔者以金庸创作的天龙八部为例,就网络小说写作如何做

19、到“不作恶”提出几点意见。4.1 事出有因事出有因,简言之就是作者在塑造人物过程中需为其行为设定符合现世价值观的“因”与“果”,因为本文旨在讨论内容“不作恶”,因此这里的果指恶果”。因即原因,须追本溯源,言之成理,不可过于牵强附会。如:四大恶人”排行老二的“无恶不作”叶二娘,每日偷他人孩子来玩弄甚至弄死,其原因是自己的孩子被盗,生死未卜导致心理扭曲。而造成这个“恶果”的原因又在于这个孩子的父亲早年做下错事,让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遭受无妄之灾,家破人亡。因此叶二娘的行为让人痛恨的同时乂让人同情,也就是所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是倘若网络小说借玩弄小孩来表现“四大恶人”之恶,再借助主角之手将其铲

20、除,其传达给读者的只会是种纯粹的“恶人就应该杀死”的快感。另外,在正面角色中,段替母亲刀白凤与误失皇位而落魄潦倒的延庆太子的那场露水姻缘完全出于报复段正淳的心理,因为段正淳莺燕环绕,风流成性。因此这场背离伦理标准的行为,可以得到读者的理解。假设网络小说对于此类情节激情描述缺失对刀白凤内心挣扎的描写,而为了博取眼球详述双方激情享受过程,这就是明目张胆地宜淫了。4.2 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即被逼得没有办法,不得不这样,但是这个“不得已”与“事出有因”样,需符合现实逻辑。如乔峰在聚贤庄大开杀戒,当场击毙当世无数英雄,且间接导致庄聚贤流落江湖,仇恨深重,人性扭曲,凄苦一生。即便如此,读者对乔峰的

21、嗜血行为并不感到突兀,因为这是乔峰逼不得已,是基于现实的道德正确的支撑。网络小说等大众小说“暴力血腥”的情节基本无法避免,但是相对于冬无顾忌的暴力杀戮行为相比,基于现实的道德正确要有益的多。4.3 事后忏悔所谓忏悔:忏者,忏其前愆:悔者,悔其后过.这是佛门用语。引申为认识了错误或罪过而感到痛心并决心改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说中的主角难免会有冲动的时候,做出令人匪夷所思,不符合角色本意的行为。事后给予角色一段忏悔的内心独臼,为其“正名,如:少林方丈玄慈一方面因“雁门关”惨案深知自己罪孽深乱被萧远山揭开真相后更是备受煎熬,与此同时,与叶二娘的孽缘乂使其心怀愧疚,因此在接受棒刑时刻意不运功护

22、体而圆寂,这情节的设定使玄慈这个人物形象在圆寂时更显高大圆满。除此之外,乔峰错杀爱妻阿朱更是包含了“事出有因、逼不得已以及事后忏悔三大正名方式,读者对乔峰误杀妻子这种有违人伦的大错更多的是惋惜和同情。然而现在大部分网络大众小说往往在涉及杀戮的情节时,凸显主人公的杀伐果断,事后对自己的行为考无悔过之意,反复标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处事原则,甚至大部分玄幻小说中主人公修行以杀戮证道,为杀而杀,可以想象这会给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产生怎样的阅读效果。如果读者不以为意,反而拍案叫好,这又当如何论之?与此同时,这三种“正名”方式除了让文本内容1不作恶”或“少作恶1之外,这也是在塑造“圆形人物”的不二法门,进一步增强人物性格的真实感。5总结本文通过数据及理论分析了道德缺陷的网络小说对青少年思想的潜在危害,除了政府加强网络小说传播的监管以外,本文提出网络小说写作“不作恶”原则,希冀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一点社会资任,努力避免对恶的传播一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恶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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