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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合作伙伴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名称: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鉴于:1 .公司发起生态合作计划,联合各类行业解决方案伙伴,帮助合作伙伴快速融入当地生态,共建共享发展红利,实现共创共赢。2 .鉴于乙方已经甲方审核通过,并成为甲方的合格生态合作伙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合作目标1.1. 双方互认彼此为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秉持“发挥优势、资源互补、诚信和谐、共创共赢”的宗旨,共同建立、发展可持续的生态伙伴生态合作圈,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共同拓展市场,不断提升竞争力,促进双方品牌的共同推广。12双方将在合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实现
2、双方跨越式的合作。2 .合作方式2.1. 本协议及附件完整签署后,乙方即加入甲方生态伙伴生态合作圈,成为生态伙伴。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将作为双方具体项目合作实施的前提及指导性文件。2.2. 根据乙方的具体伙伴类型,甲方可与乙方就具体项目进行合作,双方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在政务服务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并应与乙方签署标的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该等合同均被称为本协议的下位协议。下位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同时履行本协议及下位协议约定的义务。下位协议就其具体合作事宜,具有独立效力;如下位协议未作约定的内容,可使用本协议的相关约定。23双方将在合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人力人才、智力、技术专利、
3、软件和硬件架构、专业领域能力、对客户的业务理解优势、客户关系、行业渠道、项目案例、品牌资质等),给予对方产品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营销支持、销售支持、培训支持。3 .伙伴类型及级别3.1. 合作伙伴类别:o3.2. 合作伙伴级别:o4 .合作基础乙方理解并同意,作为生态伙伴期间,应持续满足如下条件和要求:(1)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可能影响最终客户评估的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4、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6)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保;(7)自愿接受本协议正文、附件约定开展双方的合作。5 合作期限5.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均同意双方目前正在合作的项目和本协议有效期内将合作的项目均受本协议约束,双方前期签署的通用合作协议将不再适用;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已履行完毕的项目,适用项目签订时或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确认的最新版本有效期内的通用合作协议。5.2. 本协议有效期由生效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至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书面提出异议的,自协议期满的第二日开始,有效期自动延长一
5、年,延期的次数不限。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当期协议期满后不再延续。5.3. 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产品或服务进行采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甲方是否最终采购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视双方是否签署采购合同而定。6 .承诺与保证6.1. 甲乙双方均向对方保证:作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注册及有效存续的经济实体,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具有签署本协议及下位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充分授权,具有提供下位协议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在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及下位协议项下义务产生
6、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6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及其中所含的产品满足中国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的标准,与下位协议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完全相符,且保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质量是优良的,满足实现合同目的的需要,符合下位协议中所述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许可证明文件等文档是真实的、有效的、完整的。6.3. 乙方保证对其所销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及其附带的软件、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4.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在甲方采购与合作项目
7、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6.5.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工程建设、装修装饰、工程维护、现场维护、室外广告等可能影响甲方、甲方客户或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的,乙方应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甲乙双方及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乙方应对为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人员进行安全及职业道德教育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因乙方及其人员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
8、责任。6.6.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及下位协议的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乙方所有行为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如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项目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乙方应负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6.7. 乙方保证具有承接合同项目的法定资质,乙方缺乏相应资质或者乙方提供虚假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及下位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8. 乙方及其参与甲方项目的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并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安排胜任的专业人员依据双方约定或行业通常标准完成,并服从甲方及其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6.9. 乙方应
9、遵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与为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服务人员的福利、劳保、安全、计生等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人员与乙方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并保证不影响为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6.10. 乙方不得将甲方项目/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若因实际需求确需分包的,需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依法选择分包商。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不代表解除乙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对其分包商或其聘用的人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同时乙方还应对因分包引起的甲方损失承担全部的责任。6.
10、11. 任何一方均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诚实守信,对履行合同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7 .权利义务7.1. 公司的权利义务7.1.1. 公司将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材料,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7.1.2. 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市场环境、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不定时对管理规范、产品服务条款等做相应的修改和调整。7.1.3. 公司将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培训支持、技术支持、营销支持、销售支持,协助乙方取得开展本协议项下合作所需的各项授权,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7.2. 生态伙伴的权利义务721.乙方须具备本协议
11、第四条约定的相应资质,为甲方/客户提供全方面、完善优质的支持、服务及产品,并承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时,其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也不会侵犯本协议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7.2.2. 乙方应及时向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并应及时按照公司在合作期限内提出的其他必要的资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取消本协议与本协议项下合作。7.2.3.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附件之规范,遵从公司对合作伙伴所做的管理与指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合作政策和其他业务规则。7.2.4. 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须保证客户知晓其所购买的产品及服务为一公司所提供(如该等
12、服务为公司提供),但该等明示并不表示免除了乙方根据规定(包括本协议及附件、下位协议等、乙方与用户之间协议等的规定)须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义务。7.2.5. 应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公司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7.2.6. 乙方与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7.2.7. 乙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7.2.8. 乙方应当建立与甲方沟通的机制并指定专人为联络人,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提供解决方案,
13、以及落实合作等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建立定期例会汇报制度,乙方应当指定参与合作的专门人员参加项目例会,通报项目进度并按要求向甲方出具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7.2.9. 应当为双方合作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并应与甲方紧密配合,尽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拓展合作领域,维护甲方声誉。8 .知识产权与许可8.1. 双方在开展合作过程中如形成了智力成果,其转化而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根据具体项目下位协议的约定执行。8.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前,已创设、取得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的技术(技术特指已获得相应知识产权确权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信息数据等,均归其自身继续所有,不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而发生转移
14、。83甲方依本协议及下位协议向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和宣传资料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F1.ASH片等,无论是否被甲方最终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善意或非善意的目的在本协议及下位协议之外自行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8.4. 对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业务规范、标准等所开发出的智力成果,约定为甲方所有或甲乙双方共有的,均须遵循以下约定:1.1 .1.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具体项目下位协议所产生的智力成果相关的产
15、品、文档及或任何数据、程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明示或暗示地披露、提供或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8.42 乙方不得将在按甲方提供的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开发上述相关软件产品的过程中获悉的任何技术文档、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明示或暗示地提供或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利用。8.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就具体项目下位协议所产生的智力成果转化而成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确权。8.44 4.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将所有与项目有关的、以任何形式载有的技术资料、数据或程序(包括其电子文档)全部、完整的交给甲方。8.45 如因乙方违反或不履行本条上述条款的规定而直接或间接地被第三人使用了相关智
16、力成果或技术规范、标准、流程的,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5. 甲方如向乙方购买软件使用许可,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含了某项软件,而该软件是该产品或服务得以正常使用、实施的前提时,乙方除应遵循下位协议的约定外,还应遵循如下约定:8.5.1. 乙方的软件使用授权许可是不可撤销的,甲方使用软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展示、修改、翻译、注释等,下位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8.5.2. 如果乙方提供的软件包括第三方拥有著作权的第三方软件,则该第三方软件是乙方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而可以合法使用的,且此种许可包括乙方有权许可甲方使用上述第三方软件。如乙方与上述第三方
17、产生的一切纠纷、抗辩,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5.3. 甲方有权在下位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或乙方提供产品、服务使用期间,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或产品、服务中附带的所有软件;并且除合同规定的各笔款项外,但甲方不必就使用上述软件而另外交纳任何其他费用。8.5.4. 上述软件应在合作期间被认为乙方和有关第三方拥有著作权。乙方同意,针对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上述软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对上述软件权利的主张与纠纷,甲方有权根据本条规定向乙方进行追索。如果第三方软件供应商要求乙方就第三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施加额外限制或责任,乙方应将该等责任或限制通知甲方,作为下位协议的一部分。8.
18、5.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果甲方因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产品或服务而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因此涉入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纠纷),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指派代表为甲方的权益并以甲方的名义参与上述第三方提起的侵权纠纷,乙方应在上述侵权纠纷进行过程中就诉讼策略及其他事宜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设备和/或软件使用费等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5.6. 如果甲方因司法机关对上述侵权纠纷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因为避免损失扩大
19、且经乙方同意而与第三方达成生效和解协议,致使完全不可能继续使用原产品或服务的,则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的违约责任。8.6. 经双方沟通后,甲方根据本条所获得的软件使用许可,同样适用于受让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后继所有人而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7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下位协议约定,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甲方的违约责任根据下位协议约定执行,下位协议未约定的,甲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9 .合作伙伴许可9.1. 品牌权利9.1.1. 乙方确认并同意,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公司品牌的权利持有方,一切源自“公司品牌使用而衍生的商誉及信誉均属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0、乙方同意不会就品牌持有权的有效性自行或协助第三方提出争议,或针对公司或其权利方之任何权利提出任何法律或非法律的非良性建议,包括:申请注册/购买/受让任何含有公司”品牌、或与“公司品牌相似、或足以导致与“公司品牌产生混淆的企业名称字号(商号)、商标、品牌、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9.1.2. 合作期内乙方应致力于维护、提高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任意知识产权的相关权益;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终止后,乙方亦不会对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任意知识产权造成善意或非善意的任何损害。9.2. 许可使用9.2.1. 为本协议之履行,公司同意:(1)乙方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名片以及广告内容中使
21、用”公司某某合作伙伴/生态伙伴”等字样和统一标识,但每项使用必须遵从源自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统一指引,并应在事先取得其书面审批后方进行制造或安排上线。除此之外,乙方若需要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属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任意知识产权成果,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公司,并获得公司的在先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2)本条所述之使用授权为独家或非独家的,乙方均不得进一步转让或转授权,经双方沟通后可在本协议期限内可由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书面通知进行修改或撤销。(3)乙方未经公司事先审批确认、或超越公司授权范围、或超出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对公司上述内容的使用行为,均属于侵权
22、行为,乙方应负相应的侵权责任。9.2.2. 基于本协议项下之合作,乙方同意:(1)公司可以就其与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包括具体合作项目)作为使用范例或成功案例用于善意和良性的宣传和推广(本条中所述范例或成功案例仅限除保密协议之外的内容)。(2)在这类宣传推广中,公司有权就乙方的商标、企业名称字号(商号)、品牌、服务名称进行善意的使用(就上述内容,公司将与乙方另行确认)。(3)公司如在宣传和推广中需要使用乙方具体合作项目的,依据双方签署的具体项目合同的约定执行。(4)合作期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如需要在其宣传材料、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品牌及/或标识、或其他属于对方
23、或其权利方的企业名称字号(商号)、商标、品牌、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在获得对方的在先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对方或其权利方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 .网络与信息安全10.1. 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若涉及信息系统或网络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标准;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乙方发现其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将做出相应处理并通报最终客户。10.2. 若具体项目涉及为党政机关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服务的,乙方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0.2.1. 乙方保证遵守党政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24、政策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安全审查,并接受党政部门和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的网络安全监管。10.22乙方承担项目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和公民隐私信息、直接影响党政机关运转和公众生活工作的关键业务的,乙方必须保证数据迁移、传输的安全,避免泄露、遗失或篡改。10.3. 乙方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双方合同有效期或约定的保质期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乙方对于服务的任何优化、升级、更新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还须对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将采取的风险控制举措进行说明,以便甲方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并通知最终客户。10.
25、4.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中若有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方可提供给甲方。如该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安全审查。105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对于发现安全事件的,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实施应急预案或其他安全措施,同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对业主方的报告、接受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106乙方不得利用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收集、泄露、篡改、毁损甲方的业务信息或甲方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是,业务信息经甲方同意,个人信息经甲
26、方及被收集者个人同意,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除外。未经甲方及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10.7. 乙方应保证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各项规定,维护信息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及甲方用户的合法权益。11 .保密11.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112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
27、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资料、客户资料或销售数据等。12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2.1. 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协议之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合作内容等事宜进行变更。12.2. 协议的终止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终止:1221.协议期限届满并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而终止;12.2.1. 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1223.除本协议另行约定的情
28、形外,任何一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协议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30日后终止;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下位协议的效力。12.2.4.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12.25由于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必要,双方均可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1226.由于政府政策规定或法律法规变化原因导致公司与乙方合作模式变更或本协议签约模式变更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司另行签署新版合作协议。否则甲乙双方合作自甲方向乙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终止。13 .违约责任13.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下位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下位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与
29、本协议有冲突的,以下位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准。13.2. 合同任何一方因承诺不实或保证无法实现,造成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给对方/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就此向对方承担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33乙方参与甲方开展的具体采购项目并取得中标(中选)资格后,除法律规定的免责的情形外,乙方拒绝在收到中标(中选)通知后30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中选)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原中标(中选)项目金额(或预估金额)2%的违约金(该项目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适用)。13.4. 除具体项目合同有不同约定外,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
30、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13.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方应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违约或解除合同的通知。该等通知中应详细列明对方违约的时间、违约行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通知中应规定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的合理期限(不多于六十天)。如果违约方在超过该规定期限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可就此向发出方提出解释或质疑,双方应及时确认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此种确认并不影响双方按合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行使的其他权利。如违约一方对违约金和/或赔偿数额有异议,应在接到对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对方提出的
31、违约金和/或赔偿数额。13.6. 根据本协议及下位协议的规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含甲方及其分公司)有权从最近的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14 .其他约定14.1. 不可抗力14.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4.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
32、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4.2. 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15 .合同联系方式15.1. 为
33、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15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5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5.4.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5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5.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6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一g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7 .附则17.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7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S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