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075544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3.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分领域、分行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结合实际闹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加快构建智能高效、布局合理、安全稳定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

2、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实现人、车、桩、网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为城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布局。加强发展顶层设计,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公共充电网络。坚持突出重点。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要求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源协同力度,在总量规模、结构功能、建设空间等方面留有裕度,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电需求。坚持技术创新。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3、以服务群众、便捷充电为导向,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坚持安全保障。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等技术运用,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全周期安全管理,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可靠性一致性,不断提高充电服务经济性和便捷性,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多样化有效供给,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二、发展目标加快构建智能高效、布局合理、安全稳定的充电网络。到2026年完成公共停车场、重点交通枢纽站、商业综合体、单位内部停车场、旅游景区、乡镇重点区域等场所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共充电桩3000根,自用充电桩1万根,满足全城

4、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充电服务水平。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1、优化城市公共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充分挖掘城市可建桩公共停车场资源,逐步优化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密度。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旅游、休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不低于30%,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25%o打造“路边停车+充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合理设置电动汽车专用车位。按照从中心区域到边缘区域,从电动汽车流量较大区域到较小区域的原则,逐步提升布点密度。2、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

5、村公路沿线镇村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新建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鼓励具备条件的干线公路服务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在干线公路沿线、流量较大或距离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较远的高速公路出口,配建快充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3、加快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按照固定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既有居住社区现有配电设施无法满足充电设备用电需求时,配电设施为供电企业

6、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支持引入第三方充电运营商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方式,分时错峰充电,提高现有配电设施使用效率,降低增容改造成本。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固定车位实现自用充电桩应装尽装。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至少建成3个以上公共充电车位。4、加快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各类旅游景区(点)、康养度假地既有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停车

7、场车位的10%o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其他旅游景区结合游客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力争实现全覆盖。5、加快县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推动农村地区充电网络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结合乡村振兴,引导充电运营企业优先在干线公路、农村四好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电基础设施,支撑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发展的战略布局。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

8、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场所充电桩建设。6、推进电动汽车换电专用设施建设。鼓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满足自有车辆充电需求的情况下,积极开放共享。探索城市内部客运、物流运输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新增公共充电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1。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集团式、规模化换电场站建设,实行车电分离”方式,推动换电站标准化建设运营;开展换电示范应用城市建设,依托新能源汽车监测管理平台,加强换电模式车辆、动力电池等动态监测,提高安全运行水平。(二)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支撑1、加快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推进公用、专用

9、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公共充电服务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外经营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及享受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要全部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探索开展数据监测分析探索发布站桩建设热点、充电热点等信息,提供充电导航等服务,为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支撑,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实现人、车、桩、网深度融合发展。2、加强配套电网保供能力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优先保障一号旅游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及乡村等基层偏远地区实现配电增容。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接入

10、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对现有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充电负荷需求,同时综合运用“光储充”、负荷控制等技术,保障小区内充电设施用电有序供应。3、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提升信息化水平,运营商对小区内部共享停车位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管理;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鼓励在周末、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大型商场等区域依托原有移动储能设备、储能电源车等,探索移动充电等服务模式,不断增强用户体验;鼓励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建设,逐步提

11、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应用比例;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系统高效协同,提升充电保障能力和市场-7-4-兄竽力O4、推进智能充电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根据需求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示范建设无线充电线路及车位。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一体站,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效率。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开展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设备制造、运营服务龙头企业。鼓励推进有序充电、负荷控制等技术示范应用,增强充电负荷需求侧响应能力,挖掘现有电网供电潜力,

12、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站建设。5、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自用、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要求,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考评体系,全面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树立超前意识,分类制定完善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供电保障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联合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发挥好协调保障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调度,实行动态

13、管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二)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充电设施运营主体责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自用、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要求,未经验合格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得投入使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投保”的原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三)强化用地保障。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用地,合理规划布局车辆停靠场所,保障公共服务车辆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用地。鼓励采取供应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优先保障县城建成区充电服务半径2公里范围内供应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镇镇全覆盖”。(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引导,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序、规范发展,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