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土地转让合同(3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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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规土地转让合同(33篇)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精选33篇)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街(路)号(或店铺名)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门面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二、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门面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

2、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五、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

3、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为乙方代建房屋位于高楼街南原煤建公司、公路边、从东向西第幢带后院。该代建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乙方房位确定后不准退房和换房,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第二条乙方按下列付款方式进行付款:签订本合同时付房款,共计交付万元整

4、。剩余房款(人民币)万元,甲方交土地证、房产证给乙方时付清全部房款。第三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贰万元违约金。第四条甲方应当与年月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第五条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承担保修责任一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履行免费保修义务。第六条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若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第七条甲方负责门口规划的道路及排污管道的建设,并负责供水及供电到户。室内各种管线铺设、装饰及器具由乙方自行

5、负责。第八条补充条款:乙方土地证、房产证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好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定。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一日年一月B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6、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一年月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一年一月日前付清。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

7、关。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日期: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4甲方:乙方: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

8、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B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5转让方:(三人)(简称甲方)受让方:(二人)(简称乙方)根据中

9、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

10、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八、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

11、何关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此页无正文)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甲方住址:乙方签字:身份证号:乙方签字:身份证号:乙方住址:发包方代表(签章)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6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转让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

12、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至界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大写)亩(小写)亩二、转让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13、。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元(大写:);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O转让价款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2 .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 .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4 .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5 .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

14、品处置权。6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7 .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8 .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9 .其他约定:o五、违约责任1 .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承担违约金。2 .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3 .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4 .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六、其他约定1.本

1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 .经协商,决定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5 .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发包方(章):鉴证单位:(签章)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年月日年月

16、日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7甲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就合作购买土地事宜,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购买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使用年限至年月日。二、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和第三方签订合同,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乙方予以认可,并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共同承担对第三方的义务。双方共同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出卖人的对价为人民币元。甲方出资元,占50%股份;乙方出资元,占50%股份。三、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地块享有上述权能。包括基于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权属以及衍生的占有

17、、使用、处分、收益等权能由双方共同行使;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四、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出资款项以现金形式给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果乙方未能按时将上述款项给付甲方,应当按照万分之的利率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超过日未能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五、双方明确:共同出资购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六、甲、乙双方出让各自土地使用权份额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

18、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人:签订时间: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8甲方:乙方:原版石小学内土地,经双方协商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土地房屋转让面积:地块地点:羲和园小区第三排第一号,地面面积长10米宽4.5米,计45平方米,第三层为分层式面积(长I1.l米宽4.92米)+(长10.4米宽4.5米),合计101.41平方米,总计146.41平方米。二、土地房屋议定价格:地面及第三层为146.41平方米,由甲方负责建好墙体(不包括粉刷墙面),第四层由乙方自建,晒楼过面沙浆由甲方负责,议定土地房屋价格(88880.00元)三、有关事

19、宜责任:1、土地使用证、规划证、建设证由甲方负责办三层,房产证等税费由乙方负责。2、因土地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3、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好总自来水管道和总电路线到底层户外,水电入户、水表、电表安装费用应由乙方负责。4、排污总水沟由甲方负责,门前层后地面水沟等设施由乙方负责。甲方:乙方:签订日期: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9甲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基地土地,订立本合同: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区;土地面积亩。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元,占股份;乙方出资元,占外股

20、份。三、申请工业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共同承担。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理该地块。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正规土地转让

21、合同篇10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系村乙方:男,汉族,年_月_日,系村现甲方有板厂一处,由于种种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该厂转让给乙方使用,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就有关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合同如下:一、厂地坐落:该厂位于,东邻西邻,南邻,北靠计一亩。二、转让费及付款方法:双方商定转让价万元(大写:_),协议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一元。三、厂内附属物:大棚间,办公室间,宿舍间,车间设备四、合同生效起,该厂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及应交的各项税金。五、合同签订日期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不能因以上的债务涉及到乙方的正常运转,

22、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六、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当地司法机关解决,或到兰山法院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认真遵照执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

23、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一年一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土地条件:(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一通,即通(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通,即通,

24、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三)现状土地条件。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

25、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一年月一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一年月一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

26、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附属建筑物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比例;其他土地利用要求O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2);(3)o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一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

27、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

2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

29、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一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

30、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

31、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32、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一小时内将事件的

33、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一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

34、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

35、。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一款规

36、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一款之规定生效。(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一份。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一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一年月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

37、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受让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报:电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一、转让房地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地产座落:市(县)区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

38、厂房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

39、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签订日期: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一、甲方自

40、愿将自己承包村民小组政府开发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转让给乙方开发种植中药材。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使用和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属干涉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三、乙方承包期限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现种植烤烟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边玉米地,全部大约壹佰亩地,全部转让给乙方。四、乙方承包土地转让费捌仟叁佰元为一年,叁年内乙方必须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转让费,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权干涉乙方使用。五、甲方转让期限为叁年,如期限已满,乙方还要继续承包,甲方要先给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六、

41、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内如遇到政府和群众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债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七、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八、如乙方不执行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九、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运输畅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负责一切损失。十、承包的期限从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4甲方(卖家):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家):身份证号码:丙方(甲方见证人):身份证号码:丁方(乙方见证人):身份证号码: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

42、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概况1、该块土地位于,是总面积为平方米。2、该宅基地东,西至,南至,北至。3、该宅基地原归属于,身份证号码:,是(原因)甲方合法所得。二、转让方式1、甲方以元人民币(元整)将该宅基地永久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该宅基地的转让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2、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在乙方办理本宅基地变更手续期间,甲方负责协调本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等纠纷。三、支付方式1、乙方需提前预付定金元(元整)。余款元(元整)于签订合同起日内还清。若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定金相应数额违约金。2、款项

43、结清后,甲方需当场立收据给甲方,表示款项已完全结清。四、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五、附加条款:1、今后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发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出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2、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或其他集团征用或再次转让及它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转让人(甲方):接管人(乙方):甲方证明人:乙方证明人:签订日期:正规土地转让合同篇15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

44、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地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45、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O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4、乙方获得

46、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8、其他约定:o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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