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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点】简政放权&放管服一、概念简政放权是指:精简政府机构,减少行政干预及简化行政程序,下放管理权力给下级机关或企业机构。目前政府职能定位是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背景近年来,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但总体上看,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较多,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仍然相对薄弱。因此,进行简政放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此,必须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让政府工作的关注点和着力点转向完善宏观调控、严格市场监管,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
2、共服务和保护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因此,要从体制机制上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三、对策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要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入手,改革以审批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管理体制,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事项,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事项以及社会组织可以替代的事项,凡是公民法人在法律范围内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都不应再实行或再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确实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也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做到标准明
3、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分明。2 .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政府减少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完全大撒把、撒手不管了,而是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使市场活而不乱。3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必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把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受计划经济等影响,我国政府长期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当前
4、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审批转圈屡见不鲜,推诿扯皮不足为奇,地方截流蚕食红利,只有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才能实现共赢。因此,要以减少行政审批为主要抓手,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个人,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管”即放管结合,促进公平竞争。在“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政府简政放权,下放众多行政审批权,轻装上阵,这并不意味着它推卸责任,恰恰相反,减负不减责,如何实现及时有效的管理,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是摆在各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检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智慧。因此,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即优化服务,营造便利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本质上回答了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显示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之本和力量之源。脱离群众在政务服务亦司空见惯。不论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是“旋转门踢皮球”“中梗阻”,都疏离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恶化了亲清的政商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才能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