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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制丝工艺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切丝和切梗切割火花、粉尘引起操作人员受伤、引发火灾的情况。在原料入口设置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将其刀门部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吸尘罩。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2.1、7.2.2和7.2.3条机械伤害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
2、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箱式储丝未设置温度监测设施或温度监测设施失灵,贮丝积热,引发火灾的情况。应对贮丝柜所贮烟丝进行温度监测,防止自燃。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4.6.2条火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
3、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卷烟落符尘爆的有除发。备装的引况设未求,情烟口要统的卷料合系炸卷烟设备的落料口装有吸尘罩,并与独立的除尘系统相连。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5.1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
4、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气力输送气力输送管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引发火灾和爆炸的情况。采.,应,的车气的应作不墙火应产使作道制道火防相生可工管料管防筑取,置止送材送筑建采施设停输属输建过应措应送。力金力过穿,火内输关气用气穿如墙阻间力开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6.1、7.6.2和7.6.3条火灾其他爆炸卷包工艺序号场所
5、/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选用干式除尘器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选用湿式除尘器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禁止选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2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
6、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泄爆、抑爆、隔爆或抗爆措施一种或多种(不能只用隔爆)防爆装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条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
7、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5和8.4.6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禁止采用正压吹扫的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7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
8、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2条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1条风管内不出现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3.3条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过滤装置不得密闭,不得存在沉积泥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
9、5577-2018)第8.4.10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电气系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3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10、,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2条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
11、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接地导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4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
12、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作业要求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及检维修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止加工作业的状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2.1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
13、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5和10.5条清扫、收集的粉尘应及时处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1.3和9.6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
14、款1危险化学品验收危险化学品验收环节未按规定执行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并保存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合格证、安全标签和实物的相符性等,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5条腐他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5.1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5条火灾其他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处5
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不当,无通风措施,或电气不符合防爆要求,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按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确定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禁忌物料贮存的要求,符合GB13690和GB17914、GB17915、GB17916关于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和贮存方式的要求。易燃易爆性商
16、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4.2.2条、第4.3.2条腐他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4.3.2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4.2.3条、第4.2.4条火灾其他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
17、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不当,无通风措施,或电气不符合防爆要求,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现场通风良好,应设置温度计;并根据易燃液体的特性确定温度控制要求;应按GB50058的要求选用EP1.等级(EX)的防爆电力装置。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4.2.1条、第4.5条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4.1.1条、第4.5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4.1.1条、第4.4条火灾其他爆炸灼烫
18、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
19、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不当,无通风措施,或电气不符合防爆要求,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酸性腐蚀品和碱性腐蚀品不得同室储存;储存数量少的可在同一室内分柜存放;对批量存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施“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4.3.2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4.2.4条火灾其他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剧毒化学品以及
20、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7Tz电-IT又备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室环境条件雨、雪及小动物进入室内破
21、坏绝缘层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或灾灾的情况。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1.1条电灾触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
22、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配电室门应为防火门。2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1.2和6.1.3条2油浸式变压器部件绝缘损坏而发生触电,紧急情况时变压器油无应急存放点而导致火灾的情况。应设置将油排到安全场所的设施,危险环境中应设置能容纳全部变压器油的储油池。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1.7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二、电气线路和
23、动力配电箱1低压临时线路线路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产生的电瓠火花而引发火灾的情况。沿地面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第3.5.5条电灾触火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沿
24、墙架空敷设的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5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第3.5.6条2高压配电个体防护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绝缘胶垫等绝缘安全工器具未定期检测,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绝缘胶垫等绝缘安全工器具是应根据规范定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张贴合格标签使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附录E触电特种设备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起重机械1简易升降机电气
25、联锁装置致使%门未况出而升降机启每个层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当任何一扇门开启时货厢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第7.1.5.1条起重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
26、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菜用机械的动作方式,并能使货厢可靠制动和停止。简易升降玩安叁期帽(GB28755-2012)第9.3.2条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运行阻碍保护、限位开关、极限开关、缓冲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第9.4、9.5、9.6和9.7条。二、锅炉与锅炉房1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卖畲附件及保导致锅炉内血压或缺水而引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位测鲁与示控装置
27、、温度测量装置,以及其他保#装置的送妻、验最符春相关规号锅炉及附件应7.TyJ1Sxo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第5章锅炉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
28、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导致锅炉内超压或缺水而引起爆炸的情况。2吨/小时及以上蒸汽锅炉应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室燃锅炉应装设跳闸时切断燃料供应的联锁装置;其他类型的锅炉应按照TSG11-2020第5.6条的规定装设安全保护装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第5.6条锅炉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
29、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锅炉房特殊安全要求锅炉房通风系统未独立设置或设备不防爆,使可燃气体或蒸气遇点火源点燃发生火灾或爆炸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通风量必须符合GB50041第15.3.7条的要求锅炉
30、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5.3.7条其他爆炸易燃可燃液体或蒸气泄漏遇点火源点燃发生火灾或爆炸室内油箱应采用闭式油箱;油箱上应装设直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油箱上不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6.1.9条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蒸汽管道的地下敷设地下敷设管道的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蒸汽管道的高温产生爆炸的情况。热力管道严禁与输送易挥发、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和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惰性气体的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
31、1-2020)第18.3.9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32、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三、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失内血力增加而2起爆炸的情VuO泄压装置、显示装置、自动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应完好,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2条容器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若有吞负责人或寅其为:弋一。求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
33、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应注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1.2和7.1.6条程危上保燃力爆将安性度计的易压或应至毒高位漏装的阀口引或、液泄盛质全放质燃度的防,,介安排介。易极质有置性,的的点于为介装装毒器片放地用度害应护和容破排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3.2.1和7.2.3.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
3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
35、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工业气瓶的使用瓶体腐蚀或混装,导致瓶内高压气体爆炸,或使用不当导致瓶内气体急剧膨胀而产生爆炸的情况。瓶体漆色、字样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的相关规定。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2条容器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
36、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不得用超过40寸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善有着负责人或寅其为:70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
37、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气瓶内气体应留有余压。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气体气瓶不允许卧放使用。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工业气瓶的使用瓶体腐蚀或混装,导致瓶内高压气体爆炸,或使用不当导致瓶内气体急剧膨胀而产生爆炸的情况。气瓶瓶口不容许沾有油污。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3条
38、容器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善有着负责人或寅其为:70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日至第五项的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置舍荐人民誓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瓶阀与气瓶的连接螺纹与瓶口螺纹匹配,保证密封可靠。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7.2.1.3条四、工业管道1管道的安全防护的质或火情动介用致的流爆作导炸道燃静H,和。管易因超灾况可能产生超压的管道应当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并确保其灵敏、可靠。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版一工业管道(TSGDOOOl-2009)第127和12
39、8条火灾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
40、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TSGDOOOl-2009第130条和第131条规定的易燃易爆物料管道应分别设置放空阻火器和管道阻火器,并符合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OOOl-2009)第130和13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管道的敷设和支架管道敷设位置不合适或支架不牢固,导致管道泄漏时不易发现而发生爆炸的情况。架空管道穿过道路、铁路及人行道等的净空高度,以及管架边缘与其他设施的水平距离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第8.1.5和&1.6条容器爆炸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42、规定追究刑事责任。B类流体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内、室内的吊顶内及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贮罐区等。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第8.1.23和8.1.25条公用辅助设施设备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空压机1空压机及管道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失灵而导致压力剧增引起爆炸,或管道内积碳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引起爆炸的情况。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空压机压力联锁装置完好可靠。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第6.0.7条;固定式
4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2条其他爆炸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44、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活塞式空压机、隔膜空压机与储罐间应装设止回阀,空压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设消声器。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第3.0.14条离心空压机的排气管上应装设切断阀和止回阀。空压机与止回阀间必须装设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设防喘振调节阀和消声器。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第3.0.15条建筑与消防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建筑物1建筑防雷建筑物未设置防雷装置,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的情况。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
45、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1.1条火灾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