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液化气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化县液化气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规范.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1.开化县液化气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规范一、设施标准(引用城镇燃起设计规范)8.6.1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按其气瓶总容量V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8.6.1的规定。表8.6.1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名称气瓶总容积(l113)I级站6V2011级站110206103613明火、散发火花地点35302520民用建筑151086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25201512道路(路边)主要108次要55注:气瓶总容积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8.6.5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与修理间或生活、办公用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IOmo管理室可与瓶库的空瓶区侧毗连,但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2、。8.6.6I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由瓶库和营业室组成。两者宜合建成一幢建筑,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8.6.7In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可将瓶库设置在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房间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5.2条的规定;2、室内地面的面层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发的面层;3、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4、照明灯具和开关应采用防爆型;5、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6、至少应配置8kg干粉灭火器2具;7、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8.6.4条中11级瓶装供应站的规定;8、非营业时间瓶库内存有液化石油气气瓶时,应有
3、人值班。二、行业服务标准保证连续、安全、可靠地供应合格燃气,未经批准,不得停止供应液化气。液化气充装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15kg气瓶充装量为14.50.5kg,50kg气瓶充装量为49.01.Okg。气瓶充装时,瓶内液化气残液量符合以下规定:YSP-15气瓶残液量不大于1千克。YSP-50气瓶残液量不大于2.5千克。经营企业应对销售的液化气实瓶标注下列内容:(一)企业名称(委托充装的还应有液化气充装企业名称)。(二)液化气充装量。(三)气体质量承诺。(四)服务投诉电话号码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号码。应对液化气气瓶进行保洁,交给用户使用的气瓶不得有明显的污渍。不得向用户销售其他企业标识的液
4、化气气瓶。不得限制用户选择供气站点。应履行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的义务,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提供用户使用的液化气气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用户液化气泄漏报告的同时,提示用户采取关闭液化气钢瓶角阀、保持自然通风、禁止开关电器、使用明火等安全措施,关于接报后及时或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上门处置。三、人员标准从业人员上岗应培训,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统一。四、管理标准建立便民服务制度,并上墙公示。建立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并有台帐。建立交接班制度或碰头会制度。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并组织或参加演习。语言举止文明,履行便民服务。执行退残制度,设置公平秤,接受用户监督。燃气销售明
5、码标价,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设置并公示投诉电话,做好记录、办理、回复等台帐,回复率达100%O工作环境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序,空、实瓶分类排放。供应站(点)区域内无违章搭建及有碍安全的建筑。不向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消防安全设施齐备、完好,并按规定检查,设备、设施均在有效期内。禁火区等重点部位、设备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达到消防安全要求。送气工运输工具应完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工遵纪守法,无社会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附件2:开化县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须知编号:1、审批事项瓶装燃气经营许可2、审批实施单位开化县规划建设局3、承办对象瓶装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4、审批依据浙江省
6、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5、申报条件一、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综合经营类)(一)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燃气气源:(三)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燃气专业规划的贮存、充装、配送等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工具:(四)贮存规模在400立方米(含)以上的,应配备一名(含)具有燃气、化工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负责人:贮存规模在400立方米以下的应配备一名(含)具有燃气、化工专业初级职称以上的技术负贲人: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六)有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其注
7、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且安全生产险投保额应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应:(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供应经营类)(一)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燃气气源;(三)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燃气专业规划,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瓶库及配套设施:(四)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六)有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且安全生产险投保额应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应;(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瓶装燃气经营许可(机动车加气经营类)(一
8、)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燃气气源:(三)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燃气专业规划的贮存、加气设施;(四)应配备一名(含)具有燃气、化工专业初级职称以上的技术负责人: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六)有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且安全生产险投保额应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应;(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报材料一、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综合经营类)(一)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工商营业
9、执照;(三)瓶装燃气经营设施的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四)气源来源情况(与气源单位签订的供气协议);(五)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附劳动人事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六)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情况(附劳动人事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七)有相应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户和相应制度);(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章程和服务规范;(九)其它有关文件和证明。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供应经营类)(一)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
10、等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三)站点的核准文件:(四)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五)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抢险抢修人员名册和设备清单;(六)有相应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户和相应制度);(七)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三、瓶装燃气经营许可(机动车加气经营类)(一)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加气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三)站点的核准文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四)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五)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六)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情况(附劳动人事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七)有相应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户和相应制度):(八)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7、审批程序(一)申请人提供资料交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收;(二)燃气主管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三)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书。8、收费依据、标准无9、审批期限1、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Fl10、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受理机构全称: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建窗口联系电话:6016628Ib审批项目年检无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