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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1编制目的规范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2、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赤峰市范围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2)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特别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发改委(能源局)按照统一部署完成相应工作;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发改委(能源局)按照统一部署完成相应工作;一般及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赤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改委(能源局)配合内蒙古煤矿
3、安全监察局赤峰监察分局完成相应工作。(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加强事故预防,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测、预警和控制,搞好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4)依靠科技,依法规范。加强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推广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建设高水平的专家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1.5 风险辨识评估我市煤炭主要分布在3个旗县区。分井工、露天方式开采。主要灾害有水灾、火灾、瓦斯爆炸、冲击地压、顶板冒落等。全市大部分煤矿属于自然或易自然煤层,发火性高。煤矿顶板多为砂岩、泥质页岩,质地松软、构造发育,难于管理。以上灾
4、害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因素极易导致透水、火灾、瓦斯爆炸、冲击地压和顶板冒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会造成群死群伤和次生灾害。因此,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防范,确保煤矿安全生产。2 .组织机构及职责3 .1领导小组及职责4 .1.1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市发改委(能源局)成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炭科,应急办主任由市发改委(能源局)副主任担任,应急办副主任由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炭科科长担任。组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主任副组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副主任成员:赤峰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炭科科
5、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能源科科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电力科科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炭科科员5 .1.2领导小组职责在赤峰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响应;协助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一般及较大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协调、指挥。负责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和结束;向事故现场派出工作组;向市党委和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应急资源;加强煤矿救援队伍管理,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6 .1.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办公室职责安排应急值班;承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6、;向市党委和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传达有关领导关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2)煤炭科职责1)负责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协助管理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了解市内外应急救援资源,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各类应急资源信息;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协助现场工作组组长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和应急处置情况;参加应急处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2)搜集事故单位建设和生产运行资料;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参加应急处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
7、其它工作。3)搜集事故单位建设和生产运行资料;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7 .2事故现场工作组职责8 .2.1现场工作组组长: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主任或副主任(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指定)成员: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炭科科长、科员,相关专家。222职责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督促旗(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根据前期处置情况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调动外部应急资源,指导当地做好舆论引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起草事故情况报告,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防各旗(县、区)煤矿安全监
8、管部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掌握辖区内危险源的分布、事故特点等基本情况。对可能引发事故的灾害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企业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等,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3.2预警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各旗(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上报的事故预警信息等。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预警:预判
9、为特别重大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预警:预判为重大事故,用橙色表示。In级预警:预判为较大事故,用黄色表示。IV级预警:预判为一般事故,用蓝色表示。I级、II级预警信息由自治区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发布,In级预警信息由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发布,IV级预警信息由旗(县、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3信息报告331应急值守电话值班值守电话:XXX332信息报告煤矿
10、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要求做好信息报告:(1)事发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如实报告属地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3)事发地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并核实有关情况,了解事故情况(包括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事故地址、人员伤亡和事故起因等),适时研判、决策和上报。(4)市发改委(能源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并报告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立即按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发布启动应急响应和响应级
11、别指令。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响应、II级(重大)响应、In级(较大)响应、IV级(一般)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级响应: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H级响应: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n级响应: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12、,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4)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V级响应: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等。I、II级、III级应急响应: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立即按各自职责进入工作状态,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IV级应急响应:由旗(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保持与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的联系,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应及
13、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4.2先期应急处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按照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在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前提下,组织先期应急处置。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事故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1)隔离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并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2)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控制。(3)根据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对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安全地带撤离,并妥善安置。(4)现场处置,首先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现场涉及的各类信息,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实施现场应
14、急救援、医疗救治等工作。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5)扩大应急,当事故可能超出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及时向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支援,启动市级应急响应。4.3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响应流程4.3.1 组长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委派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下达指令,启动应急响应。(2)听取事故及救援情况的汇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救援方案,配合做好救援工作。(3)超出救援能力时,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建议。(4)宣布结束应急响应。4.3.2 副组长应急响应
15、流程(1)接到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2)当受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委派到现场承担现场工作组组长职责时,执行组长应急响应流程。(3)协助或代表组长在现场召开现场工作组会议,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现场救援方案。(4)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组长部署的任务。4.3.3 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2)从专家库调集有关专家,协助制定应急救援方案。(3)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救援工作。(4)做好事故调查的准备。(5)参与新闻信息发
16、布相关工作。4. 4应急结束(1)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失踪人员经必要时间的寻找和搜救无生还希望的,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由现场工作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2)煤矿事故发生企业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组,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依据。4.5后期处置4.5.1 善后处置事故单位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社会稳定。4.5.2 总结评估评估内容:(1)事故信息接收、处置、报告跟踪内容是否符合应急预案标准。(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17、是否按照应急预案标准响应。(3)现场工作组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4)根据总结提出应急预案修改意见。5. 应急保障6. 1通讯信息保障各旗(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等的通信联络平台,做到即时联系,信息畅通。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煤矿企业要建立与政府、应急救援机构等的通信联系,保证企业与应急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7. 2应急队伍保障与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煤矿企业可直接向救援队伍主管部门或企业申请救援服务,救援队伍到达服务矿井开展救援服务前,必须立即向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发改委(能源局)报告。8. 预案管理9. 1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每
18、2年要组织1次演练,本预案采取桌面演练方式。9.2 预案9.2.1 修订部门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炭科负责组织修订应急预案。622具体要求(1)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发生重大变化时要进行修订。(2)随着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健全,应急预案要随之修订。(3)随着应急资源的更新,应急预案要随之修订。9.3 预案备案本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9.4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文件下发之日实施。7.辖区内煤矿不同类型事故处置要点10. 1透水(或水灾)事故(1)加强排水,撤出灾区及受威胁地区的人员。(2)救护队对灾区进行侦察,查明待救人员的地点和数量,并引导、救助其撤离危险区;查明透水地点、水量、水的流动路线;
19、查明有害气体成分、范围;查明风流情况、通风设施被破坏情况;查明巷道被破坏及支护情况。(3)确保提升、排水、运输、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地面主扇的正常运转。(4)准备好有关水文地质图纸资料,观测水文和判断分析水源和水量。(5)抢险救灾人员在作业时,要有防二次透水的措施。(6)若有遇险人员被封堵在灾区内且短时间无法被救出时,应积极采取打钻孔、掘小巷道等方法同遇险人员联系,并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10.2 灾事故(1)实施紧急应变措施(停电撤人)。(2)注意避免火风压引起风流紊乱和产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事故扩大,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3)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20、4)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5)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6)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10.3 斯、煤尘爆炸事故(1)以抢救遇险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再引起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3)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4)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5)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护救护人员安全。(6)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得进入灾区。7.4顶板
21、事故(1)发生冒顶事故以后,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等方法与其联络,来确定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2)如果遇难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难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逃生通道。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在清除冒落砰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3)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难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把
22、其顶起,将人迅速救出。(4)顶板沿煤壁冒落,砰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难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人救出。(5)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7.5冲击地压(1)如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2)救护队到达矿井后,应先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区域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瓦斯浓度等,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必要时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逃生通道畅通。(3)处理冒顶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下作业,先加固好冒顶区前后的支护。(4)如巷道底鼓严重,断面狭窄,无法直接进入事故区救人时,可采取加固支架或套小棚前进的办法救人。8.附件8.1 煤矿事故信息接收记录8.2 煤矿事故信息处置记录8.3 煤矿事故信息上报记录8.4 赤峰市发改委(能源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