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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细则。一、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奖补对象对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先进制造业规上企业的研发投入予以财政补贴。(二)奖补方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当年较上年增长的情况,以企业增加的研发投入经费对企业进行奖补。2024年度资金的奖补时间为2025年6月,奖补金额为2024年研发投入比2023年研发投入净增加数额的50%,企业需按照奖补金额1:1配套并全部用于研发投入。(三)申报、审核程序免申即享。按照县区初审、市级联审程序执行。联系方式:科技与装备科
2、3379736二、先进制造业集群合作奖为推进全市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金属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贡献较大的规上企业予以表彰。(一)表彰对象对我市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企业配套合作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实际支付资金超500万元以上的参与表彰评定。(二)表彰条件1.采购和加工产品包括协同应用于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硬件产品和商品化软件产品,不包括水、电、气,煤炭、矿石等初级原材料,不包括行政办公用的软、硬件设备等。2 .关联企业之间不享受奖励。关联企业指企业之间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总和达到25
3、%以上;同为第三者控股达到25%以上;企业中一半以上的董监高人员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另一企业委派的等;其他认定为关联企业的情形。3 .享受奖补的企业2024年度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申报、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2025年5月31日前将在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内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行为的支撑资料上传至六安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审核程序评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表彰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联系方式:经济运行科3379297三、开展制造业新增贷款贴息(一)奖补对象对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二)奖补条件对企业在2024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间内,获得银行净增贷款2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含)以上,一次性给予净增贷款金额的1%贴息补助,单户不超过50万元。(三)申报、审核程序即申即享。按照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的程序执行。本政策有效期到2025年底。各县区经信部门对初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将相关失信信息上报至六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