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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答题:1为什么说教化法的烧定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教化法规定的事项,是表达国家对于教化的要求和意志的.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他人不得自行否定其效力.这与民法、刑法相比是迥然不同的.民法和刑法一般都涉及当小人双方,如原告和被告双方,以终依据民法、刑法裁决.教化法则不然,它所规定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具有不对等性,也就是说.不论这种关系的对方看法如何,只要国家机关依法下达/指示或吩咐,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J关系的相对方就必衢履行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任何个人无权否定教化法规定的法定效力。2学生提起申诉须要符合磬数条件?首先,提起申诉的人必需是不服学校处分或认
2、为学校或老师侵扰了其合法权益的学生本人.假如学生年龄小,可由面护人代为提出。其次,必需针对特定的被申诉人,包括作出不利处分的学校或侵扰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老师.再次提出申诉的事项必需在教化法律、法观等规定的受理范阳内,最终,提出中诉必“遵谯肯定的程序.3 .老师聘任制有哪些特征?.(I)老师聘任是老师与学校或教化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2)以同等H愿、“双向选择”为依据。(3)聘任双方依法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4 .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1)参与教化教学支配支配的各种活动,运用教化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3)在学业成果和品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赐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老师侵扰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5 .社会在实施义务教化中有哪些职责?义务教化法所称”社会,是指社会的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除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庭以外的其他公民和个人。在实施义务教化中,其主要职责有:(1)依法办学:(2)捐资助学:(3)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化,不得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4)维护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5)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
4、接受义务教化。6 .请说明“3+X”高考科目设置方案的基本涵义“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X指由高等学校依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实力测试。论述题:1试述教化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教化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化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化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化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化的活动。,参与这一活动的主
5、体老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建性活动。它要求敬市学问、敬重创见和实践,敬重教化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化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依据我国教化法,谈谈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的公益性特点.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的公益性特点,主要包括:(1)不以营利为目的。
6、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而划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的标准在于是否将办学和其他经营性活动获得的收入用于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是否用于填补自身办学经费的不足。(2)教化与宗教相分别。:国家实行教化与宗教相分别。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阻碍国家教化制度的活动。这是解除宗教对教化教学活动非法干预和渗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爱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重要举措,是保证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公益性的重要标记。3试述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学制的优点与缺点。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学制是与教化价值的基础-同等与效率这一范畴亲密相关的。单轨制有利于民众教化权的获得,教化的普
7、及以及教化机会的均等,但不利于教化效率的提高。双轨制由于强调特性、强调差异,最初的意义在于在教化权上保证了部分统治阶级子女的特性发展,但是由于等级的观念与特权观念的影响,不利于教化的普及。从某种角度上说,对统治阶级子女的这种“英才”教化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受教化权利为代价的,不利于教化机会的同等与全民素养的提高。分支型学制既要保证群众教化的普及,又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强化受教化权的差异性,突出好用主义学科教化,但是在阶段的连接以及分支程度上又不行避开地带来教化发展的盲目性与困难性。4.简述教化的同等性原则?教化的同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1)受教化机会同等原则。教化法第九条规定:“中
8、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同等的受教化机会J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化机会同等的基本原则。(2)扶持特别地区和人群教化原则。教化法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及人群赐予特别的帮助和扶持,以有利于保障教化的同等性原则的实施。女童、流淌人口子女、残疾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也享有同等的受教化权:(1)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3)努力学习的义务。(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5.简述教化法中所规定的学生的义务。(1)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遵守法律律
9、、法规”的义务。这既是学生作为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其作为受教化者应当履行的义务。(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敬重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努力学习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这是学生区分于其他公民的一项特定义务。(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论述题:老师法中对我国老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详细规定。1.老师享有“进行教化教学活动,开展教化教学改革和试验”的权利教化教学权是老师为履行教化教学职责而必需具备的基本权利。2.老师享有“从事科学探讨、学术沟通,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看法”的权利
10、。3.老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习成果”的权利。4.老师享有“按时获得工资酬劳,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5.老师享有“对学校教化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6.老师享有“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名词解析:教化督导: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化行政部门为保证国家有关教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化目标的实现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所辖地区教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老师考核: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依法对老师进行的考察和评价。学校
11、及其他教化机构:一般定义上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是有支配、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化、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最为普遍的社会机构。在法律定义上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化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经实施学历教化为主的教化机构乂包括各种实施小学历教化的教化机构。教化法I是调整国家行使教化行政权利和公民行使教化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简答题:1我国教化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1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制定教化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制定有关教化的规章.家庭实施义务教化中的主要职责
12、有哪些:1保证适龄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化。2不上在校接受义务教化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2倚述学生学业成果的评价:答学业成果管理主要是对学生在校学习各门学科或课程的学问、实力状况作出评定和记载。学生的成果一般通过考试或考查获得是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习实力的反映.考试分为平常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升学考试几种。学生的成果管理一般采纳五分制或百分制各地区学校的规定不一样一般采纳试卷考试的科目多用百分制其他科目采纳五分制或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分制.学年成果参照平常测验成果、期末考试成果和作业成果等按肯定权重比例计算。3简述校长的基本任职条件:答教化法对校长或主
13、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任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1必需具备我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居住.2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当.这些详细条件见于国家教化委员会制定的规章中包括政治思想要求、文化水平、业务索养、工作实力及身体条件论述题:1论述教化的公益性试述学校事故的侵权责任的特征。答学校事故的侵权贡任一般有如下特征:1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存在公允原则和无过错原.2实行谁主见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3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受害人的稍微过失一般并不影响侵害人的责任.4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对其赔偿的范围有肯定影响.5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负责而不对第三人过错所致的损害负责.筒答题
14、:1.简述学习教化法学的意义:(一)学习教化法学是适应依法治教形势的须要.(二)学习教化法学是提高教化法律意识增加教化法制观念的须要.(三)学习教化法学是正确履行老师职责的须要.(四)学习教化法学是老师带领学生并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化法的须要。2.简述教化法律规范的含义:答教化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关于教化方面的行为规范。依据教化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的授权性规范。论述题:1.结合实际谈谈公民的受教化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为什么?答受教化权是我国宪法赐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化的前提和基础所
15、谓受教化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化的机会和获得受教化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化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化的权利二是国家供应教化设施培育老师为公民受教化创建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化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丢失了受教化权假如缺乏教化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化权也可能落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化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与教化教学支配支配的各种活动运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依据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名词说明:1.教化法学:教化法学又称教化法律科学,是以教化法、教化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探讨对象的边缘学科.2.教化立法:教化法的制定
16、又称教化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说明。广义的教化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化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教化立法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化法律的活动。3.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有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4.老师:老师是履行教化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当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5.学校融资:详细是指学校从自身资金现状和运用状况动身,依据学校将来发展建设须要,经过科学的预料和决策,通过肯定的渠道,采纳肯定的方式,利用
17、学校内部积累或向学校的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团体及个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学校现实与将来发展建设须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曾答题:1敦化法的基本原则包括I(I)教化的方向性原则:主要指我国的教化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2)教化的公共性原则:主要指教化活动必需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3)敦化的同等性原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允受教化机会同等;二是指应扶持特别地区和人群发展教化事业I(4)教化的终身制原则:主要指适应社会须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终身教化体系。2 .他述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1)必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
18、且有机构章程.(2)必需有合格的老师.(3)必需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旃、设备等。(4)必需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3 .3.简术老师法中所规定的老师的权利.(1)进行教化教学活动,开展教化教学改革和试验(教化教学权);.(2)从事科学探讨、学术沟通,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看法(学术探讨权);.(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果(学生管理权上(4)按时获得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例劳待遇权);(5)对学校教化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
19、与管理权).(6)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进修培训权).六、论述题:1.公民的受教化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为什么?首先,公民的受教化权是人的应有权利我国和国际社会都普遍将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人人都有资格同等享受这项权利,其不因人自己或家族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理念、国籍、出身、财宝或其他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也不会因法律的存在而存在,更不会因法律的消逝而消逝.并且,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教化权已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中.其次,公民的受教化权已成为一种法定权利.我国宪法中对公民的受教化权做出了相应规定,以使公民应有的受教化权赐予法津效力,成为法定权利,如有侵扰公民受教化权行为的发生,则受教化权主体有权依法求得帮助和恳求国家强制力依法处理。2.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化法中所规定的学生的义务的理解和相识。.我国教化法对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二)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三)努力学习的义务.(四)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详细化.学生假如违反其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将会受到指责教化或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