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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格式大全 近年来,房屋委托依合同规定内容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于房屋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欢迎阅读。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1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2、产权人3、房屋号码:;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整;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准)。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1、介绍购房
2、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2、代收转交购房款;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5、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60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
3、私下洽谈并签约。6、委托乙方办理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甲方应当另行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授权委托书。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4、如实报告房价,不赚取差价。5、收取费用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7、对甲方的经济情况、各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第六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事项的,乙方的佣金为售房款的 %,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乙
4、方;2、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事项的,按人民币 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 甲方违约责任: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2、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3、承诺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 %的违约金;4、未承诺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时告知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5、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 %的违约金;6、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协
5、助义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 %的违约金;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代理费的的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价,导致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不如实报告房价,擅自赚取差价的,以赚取差价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八条 委托期限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个月。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
6、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1、 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收执壹份,乙方收执壹份。甲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住址:邮编:执业经纪人:蒋信用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
7、、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内容1. 项目名称:2.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4.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第二条 委托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8、复印件);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2.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3.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
9、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4.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广告投入等)。5. 提供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使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承担日常使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应注意节约,根据需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情况汇报,并与乙方商议作出相关决定。7.
10、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8. 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传和建议。安排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传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
11、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3. 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4. 根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传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计销售总额的 %。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传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节省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奖励。5. 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
12、过程中,应密切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6. 提供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调价或特殊情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根据。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8. 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9. 安排相关的售
13、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年度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及营销策划执行报告)。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准备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讨论及需确认事项,甲方准备周全后方正式举行会议。2. 文件的确认方式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所有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2. 销售代理阶段1)自本合同
14、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开始,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甲方确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含 %)的销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任务计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
15、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甲方承诺按照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c. 因客户需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须经
16、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屋以上的为团购。)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 %;乙方占溢价款的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a.结算时间:项目开始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
17、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款分成。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D.其它a. 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
18、关的所有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别约定: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所有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第八条 违约条款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19、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3. 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全额退还;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原因,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
20、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传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8.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售价、优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若接
21、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九条 其它约定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3(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受委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2、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第六条
23、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2) 元人民币。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简短房产代理委托合同格式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