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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吉县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评价成果及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制定本方案。一、发展趋势预测(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吉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5.95舟,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占全县面积的45.94%。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占全县面积的38.11%。截至2021年底,全县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04处,其中崩塌198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2处,滑坡3处;按险情等级分:大型2处,中型23处、小型1
2、79处;受威胁群众4048户、12322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7个乡镇均有分布。(二)全县气候趋势预测情况。去年我县9-10月出现两次极端强降雨天气过程,且入冬较早,土壤水分没有得到充分挥发,加上冬季受寒潮、雨雪等天气影响,加重了今年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2年度,全年降水量54965832毫米,较常年(509.4亳米)偏多1成以上,年平均气温(9.49.9C)较常年(10.9C)略偏低。分季来看:冬季(2021.12-2022.2),降水量偏多,气温偏低;春季,降水量偏少,气温偏高;夏季,降水量偏多,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
3、秋季,降水量偏多,气温偏高。(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背景条件分析,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将仍以冰雪冻融和降雨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等。从我县城镇、交通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近年来,生产建设强度持续增大,人类活动扰动因素突出,地质灾害发生的叠加因素明显加剧,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很高。二、重点防治区域(一)吉县县城及周边、义苧河沿岸、壶口-文城黄河沿岸重点防治区。该区总面积约166.12km2,占全县面积9.34%。区内地形起伏大,沟壑切沟密度大,大部区域为黄土覆盖,岩土体以新老黄土多层土体和平缓层状碎屑岩为主,是全县地质
4、灾害高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同时,区内人口密集,又有壶口景区和屯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经济产业区,需要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二)屯里-车城-吉昌、中垛-柏山寺、壶口-文城次重点防治区。该区分布在区内的其他黄土丘陵和黄土城梁区,分布面积最大,为1201.26k11占全县面积的67.49以区内堤梁、沟壑相间分布,地表侵蚀强烈,岸坡高陡,岩土体以新老黄土多层土体为主,区内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另外,区内中垛、柏山寺、壶口等主要集镇,在城梁、丘陵顶部自然村落分布较多,人口相对密集,且该区为全县重要的特色农业主产区,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三)县域北部的人祖山、管头山
5、一带和县城东部的高天山、屯里林场一带一般防治区。总面积约412.34km占全区面积27.17%。区内地形起伏,为中起伏基岩山区,工程岩组以平缓层状碎屑岩为主,是全县地质灾害低一中易发区。同时,区内以林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人口稀少,城镇与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等级一般,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三、防治工作内容(一)加强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冻融期和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汛期“三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辖区、主管行业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二)扎实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6、。在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扎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县有监测站,乡镇有负贡人,行政村有具体责任人,每个隐患点有监测人。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监测员名单,定期发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三)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公路、交通运输、水利、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要严格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不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
7、时有效治理。(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组织开展综合或专项地质灾害演练,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四、工作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吉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防治领导机构,切实
8、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一把手为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任务明确,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具体工作职责:各乡馍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明确本辖区地灾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员,督促检查监测人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于3月底前要发放到受威胁住户;拟定并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灾应急预案,做好
9、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第一时间开屐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指导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指导基层建立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办理用地手续。住建局:负责危及城市市政基础工程设施安全
10、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行为,负责落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财政局: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置、群测群防员监测补助、基础调查、项目勘查和可研报告编制与科研、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并对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和有尾矿库的企业,开展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
11、的监测、治理,对威胁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水利局:负责组织对危及水利部门所管辖的河道、水库及水利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在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建设中,督促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汛情、水情等实时信息;协助自然资源、气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公路段:负责国、省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治理,在规划、勘查、设计、施工等环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组织开展道路沿线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理。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危
12、及全县县、乡道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负责编制道路隐患区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负责道路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消除和防护;对农村公路沿线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开展应急处置与工程治理;在组织进行道路勘查、设计、施工等环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发改局:负责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统筹安排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其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逐步建立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库;组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物资的落实。行政审批局:负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对未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
13、的项目,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教科局:负责开展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负责对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负责所属学校校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临灾预警信息发布和人员财产撤离路线;督促新建学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负责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纳入行业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文物建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督促
14、景区景点、文物建筑设立地质灾害警示标识,做好日常巡查排查工作,督促景区景点、文物单位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民政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分配和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期间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拦截救灾车辆、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协助相关专业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各医疔卫
15、生单位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气象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雨情预报信息;会同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灾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供电支公司:负责组织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在组织电力工程项目设计、建设中,督促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相应防治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区电力抢修、供应和保障工作。矿山企业、建设用地单位:各类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
16、境恢.复保证金,开展本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因开枭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治理。建设用地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要按照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政策,负责对所使用土地范围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日常动态监测,积极上报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参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群测群防、应急避险、工程治理、生产自救等各项工作。县人武部、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现役和民兵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配合
17、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负责军事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三)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编制本辖区、本部门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要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确定防灾重点,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应急预案应明确有关人员职责,明确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确定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医疗救治、救灾物资供应等具体应急抢险救灾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四)完善预警体系。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县防范地质灾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目前我县已基本建立了县、乡镇及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
18、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与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保群测群防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为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奠定基础。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识灾、避灾、抗灾能力。(五)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六位一体”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建设工程与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