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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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IrI(一)自然地理条件1(二)经济社会条件1(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2(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潜力情况4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5(一)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5(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6(三)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情况9(一)指导思想11(二)调整原则1)(三)规划目标12(四)主要任务14(五)相关依据16四、全市主要规划指标调薨情况19(一)省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情况19(二)全市指标分解情况19五、地利用结和布局况21(一)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21(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23(三)基础设施等重

2、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25六、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情况27(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27(二)规划调整完善前主要指标情况27(三)中心城区耕地规模布局优化调整28(四)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28(五)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29(六)中心城区“三线”划定情况34(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优化调整37七、1划兀方案的可仃性分.41()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41(二)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42(三)对环境影响分析43(四)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44(五)结论45八、规划实篇保障措施(一)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47(二)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力度47(三)建立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

3、激励机制47(四)加大土地整治实施力度48(五)加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力度48(六)提高规划实施的信息化管理水平48彳&i天!书0前言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复,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全市增强了按照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在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推动了社会事业发展和进步。随着“十三五”规划正式实施,特别是京津装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产业转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提速,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任务加重,规划目标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迫切需要进行规划调整。根据国

4、土资源部办公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和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等文件要求,邯郸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全面分析了邯郸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总结了规划实施情况,并从邯郸市实际出发,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核定规划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

5、。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方案是未来一定时期内邯郸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方案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基期年为2005年不变,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邯郸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2065.47平方公里。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地理条件邯郸市位于河北省最南部,太行山南段东麓和华北平原南部,地跨东经113o-115o,北纬36o04,-37o01,北接邢台市,东邻山东省聊城市,南靠河南省安阳市、濮阳市

6、,西连山西省长治市和晋中市,属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地带。地势总体西高东低,自西向东阶梯状分布着山地、丘陵、盆地、高低平原等类型。以京广铁路为界,西部由太行山中低山、山间谷地及丘陵盆地组成,东部属山前洪冲积和湖冲积平原。2016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邯郸市现辖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等六区,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等十一县,武安市一市,共18个县(市、区)。(二)经济社会条件2014年,全市常住总人口937.39万人,城镇人口460.54万人,城镇化率4913%.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同比2005年

7、增长166.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9万元/人。同年,全部财政收入3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是2005年财政收入的2.5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74.10亿元,其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三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1332.70亿元,是钢铁、煤炭、电力三大传统产业投资额的4.7倍,占全市投资比重达42.0%。(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4年邯郸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1206547.13公顷,土地利用总体情况如下:农用地面积86055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32%,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和西部山地丘陵地

8、带。其中,耕地667390.52公顷(1001.O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5.31%,以水浇地和旱地为主:园地17511.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林地127203.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4%;其他农用地48450.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2%,以农村道路、田坎、沟渠为主。建设用地面积19481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9822.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8%;交通水利用地2344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其他建设用地1542.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其他土地面积151179.14公顷,占土地总面

9、积的12.53%。其中,水域2143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包括穿境而过的漳河、卫河、凌阳河和老沙河;自然保留地129741.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5%2、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依地势起伏变化特点,以京广铁路为界,市域东西部土地利用差异明显。西部山地丘陵地带,林地及其他土地比例较高,煤炭、铁、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发展条件较好;东部平原以耕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以发展农业为主,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全市粮棉油的主要产区。(2)农用地和耕地所占比重大,耕地质量以中等地为主全市农用地面积86055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32%,

10、其中,耕地占农用地的比例为77.55%,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地区。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在5-15等之间,其中,中等地(9-12等)面积最多,约占耕地面积的60%;高等地(5-8等)约占耕地面积的30%;低等地(13-15等)约占耕地面积的10%。(3)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但布局较分散2014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1.58亿元/平方公里,较2005年的0.78亿元/平方公里增长了102.56%,年均增长8.16%;同年,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1.63亿元/平方公里,较2005年的0.33亿元/平方公里增长了393.94%,年均增长119.4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年提高

11、。然而,建设用地内部,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0%以上,分布较零散,西部中低山丘陵区,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农村居民点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东部冲积平原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农村居民点分布密度大,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远超出国家限定的最高标准,土地利用相对粗放。(4)其他土地的开发难度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全市其他土地可开发的类型主要为滩涂、裸地、荒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1.59%,但主要分布在西部武安市、涉县、磁县等丘陵山区,这些地区基础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块分散,整体开发难度大,耕地补充潜力较小,未来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偏大。(四)土地开发、整

12、理、复垦资源潜力情况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10970.95公顷。其中,可开发的其他土地7119.60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781.79公顷,滩涂1382.78公顷,盐碱地636.48公顷,沙地709.24公顷,裸地609.30公顷;可复垦的采矿用地为3851.35公顷。从各县(市、区)分布来看,都有耕地补充潜力,其中西部磁县、武安市、涉县、永年区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一)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规划实施以来,在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中,河北省核减邯郸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0.00公顷(1.34万亩)。此外,河北省分别于2

13、013年、2014年追加邯郸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0.()0公顷、1900.0()公顷,各县(市、区)进行了年度规划修改或调整工作,具体规划指标调整情况如下:表1邯郸市主要规划指标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规划2020年指标二调街接后2020年指标2013、2014年调要量调整完善*2020年指标耕地保有量651(X)0.0065100O.651000.0()基本农田面积568600.00567710.00567710.(X)园地面枳27300.0027300.0027300.00林地面枳1626(X).(X)162600.00162600.00牧草地面积7000.70.007000.建设用

14、地总规模167200.()019I932.24.00194332.00城乡建设用地规模I434(X).(X)169112.00I715I2.(X)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0300.0067586.(X)69986.00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3800.0022820.(X)2282O.(X)新漕速设用地总量(200&2020年)20600.0020600.0024.0023OOO.新增戏设占用农用地规模I7100.I71.0022088.91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3000.00I3(XX).(X)20690.9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重13000.0()13000.(X)20690.93人均城镇工矿用

15、地(平方米/人)115.00II5.(X)115.(X)(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情况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667390.52公顷(100I.08万亩),较2005年增加6436.03公顷(9.65万亩),较规划指标651000.00公顷(976.50万亩)高出16390.52公顷(24.59万亩),全面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保障了地区粮食安全。2(X)6-2014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8632.00公顷(12.95万亩),占规划目标20690.93公顷(31.04万亩)的41.72%。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507.77公顷(11.26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

16、衡。2、基本农田保护情况2014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1912.00公顷(857.87万亩),在落实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67710.00公顷(851.56万亩)的基础上,多保护了4202.00公顷(6.30万亩)。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面,省下达邯郸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46666.67公顷(220.00万亩),现已全部完成立项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3、建设用地指标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94811.79公顷,较规划指标194332.00公顷超出479.79公顷,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69822.06公顷

17、,较规划控制指标171512.00公顷低1689.9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4754.76公顷,较规划控制指标69986.00公顷低25231.24公顷,均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尚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24989.73公顷,较规划指标22820.00公顷超出2169.73公顷,突破规划指标。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主要是由于一批重大线型工程如京港澳高速扩容、邯临路、市南北环、邯黄铁路、邯济邯长铁路扩能、石武客运专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支漳河改造等项目陆续建成通行,建设进度超出规划预期,使得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大量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及城镇工矿

18、用地面积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一方面,由于二次土地调查中,将分布在农村周围的大量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都划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使得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全市有序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强存量土地挖潜,严格按项目用地标准审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城镇工矿用地增长。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6-2014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8342.38公顷,较规划控制指标23000.00公顷,剩余指标14657.17公顷。2006-2014年,全市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8045.71公顷,较规划指标22088.91公顷,剩余指标14043.2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507.77公顷(11.26万

19、亩),较规划指标20690.93公顷(31.04万亩),剩余指标13183.16公顷(19.77万亩)。5、园林牧草地变化情况2014年,全市园地面积17511.52公顷,比2005年减少9736.41公顷,比规划目标27300.00公顷少9788.48公顷。林地面积127203.82公顷,比2005年增加1671.47公顷,比规划目标162600.00公顷少35396.18公顷。园林地面积减少主要是建设占用及农业结构调整,且因土壤质地条件较差,树木成活率不高,造林工作成效不尽理想,林地面积未达到规划目标。牧草地面积为0,由于2009年二次土地调查中全市无牧草地,未来需通过生态退耕落实牧草地保

20、护任务。6、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2014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7.00平方米/人(按照规划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除以2014年城镇人口计算),低于2005年的127.00平方米/人的人均用地水平,略高于规划2020年11500平方米/人的指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0.78亿元/平方公里增加到2014年的1.58亿元/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从2005年的0.33亿元/平方公里增加到2014年的1.63亿元/平方公里,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市通过严格控制城镇工矿

21、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拓展用地空间,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取得明显成效。7、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安排204个重点项目,涉及交通、水利、能源、矿产、环保、旅游等6种类型。20062014年间,共实施75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交通项目22个,水利项目3个,能源项目29个,旅游项目20个,矿产项目1个。(三)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情况1、建设用地总量指标2014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3674.00公顷,未突破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27727.00公顷的总量控制指标,剩余指标4053.00公顷。2、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2006-2014年邯郸市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4

22、102.00公顷,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249.00公顷的36.46%,剩余指标公47.00公顷。从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用地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8940.00公顷以内,2006-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2503.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剩余指标6437.00公顷,因基础设施用地及一些省重大投资项目已经选址确定,不能再安排新的项目,实际剩余空间700.00公顷。从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至规划控制边界内用地分析,主要涉及户村镇、光禄镇、北张庄镇、花官营乡、辛庄营乡和台城乡6个乡镇。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309.00公顷,200&201

23、4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99.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剩余空间710.00公顷。三、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从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出发,坚持生态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和中原经济区合作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开辟发展新路径,坚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相协调,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打造京津冀联动中原的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优化土地开发空间格局,统筹区域之间、城乡

24、之间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科学划定“三线”,提升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能力。(一)调整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实施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引导原则和规划实施措施。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重点做好追加与核减规模落地,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2、保护优先、节约集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调控增量、盘活存量、坚守红线,形成规模适度、布局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促进城乡科学有序发展。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

25、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做好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障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等各项战略任务的实施。4、上下协调、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上下结合,协调对接,逐级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调整方案,做到指标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调整完善到位。同时坚持横向联合、开门规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充分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规划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

26、保护目标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规划期末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以及中低产田改造、提升耕地基础地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实行特殊保护。调整后,规划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635333.3333公顷(953万亩),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27767.46公顷(41.65万亩),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9135.46公顷(28.70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9200.00公顷(823.8万亩),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建设用地调控目标合理安排新峭建设用地规模,优

27、化城市用地布局,保障城镇发展、承接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城镇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支持产业园区做大做强。调整后,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9606.666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8552.2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6643.23公顷(39.96万亩)以内。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1413.333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76134.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25279.333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7.45%和12.55

28、%。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107.00公顷以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26.35%提高至U42.64%。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旧城改造,提高用地效率。调整后,规划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5.00平方米以内,保持原规划控制指标不变。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1.75亿元/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5.00平方米以内。(四)主要任务1、做好规划实施评估,为规划调整完善奠定基础以2014年现状数据为基础,在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全面分析各项目标

29、和任务落实情况,深入分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建设用地管控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通过评估,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掌握需求,为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落实上级下达指标,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指标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规划实施,根据河北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规划指标,重点以解决影响近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问题为主,结合邯郸市发展实际,依据一定测算标准,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市、区)执行。3、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充分

30、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成果,做好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合理安排生态空间。按照优进劣出、质量提升的原则,构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切实保护耕地传承农耕文化的载体功能;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推进建设用地向城镇、工业园区和集镇、中心村集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4、落实中心城区土地规划控制,科学划定,、三线”从节约集约用地出发,结合邯郸市2016年行政区域调整方案、经济开发区发展、重要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适当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继续采用划定边界和管制分区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进行用途管制基础上,深化空间管制。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划

31、定、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乡规划2020年用地规划等相关成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五)相关依据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7号);(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8)31号);(7)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

32、2号);(8)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9)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1)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1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46号);(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33、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5)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1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函(2016)84号)。2、相关规划计划(1)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3)邯郸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h(5)邯郸市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1-2030年)。四、全市主要规划指标调整情况(一)省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

34、标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河北省下达邯郸市三项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别为核减耕地保有量15666.6667公顷,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510.0()公顷,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606.6667公顷。调整后,规划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635333.3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92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1413.3333公顷以内。(二)全市指标分解情况按照“市域统筹、县域平衡、重点倾斜”的总体思路,综合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年均新增建设用地以及现状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生态退耕还林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将省追加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核减的耕地保有量、

35、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保障各县(市、区)近三年建设发展,并向中心城区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开区”)、翼南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倾斜,为中心城区发展留足用地空间。同时,根据调整量确定规划2020年各县(市、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指标分解情况如下:表2邯郸市各县(市、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耕地保有量井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原规划核减量调整后原规划核量调整后原规划连加量调整后邯郸市651(X)0.0000-15666.6667635333.3333567710.000()-18510.0000549200.0000194332.0000660

36、6.6667201413.3333市本圾147.8069628.4267肥乡区384I6.OO-936.0037480.0034842.()00()-1015.330033826.678060.0(X)0293.33008353.33魏县61388.0000-1900.000059488.000054560.()0-1300.0(X)053260.000()13124.(X)00420.(XXX)13544.0000临漳县51416.0000-716.000050700.000045500.0000-1(KX).(KXX44500.000011526.6667326.666611853.333

37、3武安市54972.0000-1265.333353706.666750297.0000-2056.333348240.666722206.6667600.000()22806.6667马泽县25847.00-700.(XXX)25I47.OO23191.00-864.333322326.66675213.3333226.66675440.(X)00邱县33019.0000-565.666732453.333328857.000097.000028160.00005924.6900226.666761513567曲周县51603.0000629,666750973.333344853.00)6

38、66,333344186.66679626.6667253.33339880.0000峰峰矿区10605.0(X)0-425.OO10180.00008363.OO-656.46677706.53338226.6667240.(XXX)8466.6667涉县16521.0(X)0-634330015886.670014128.0000-876.67()013251.33009674.77286.679960.0000成安县34746.6700-966.670033780.000032673.3400-1066.670031606.670()8232.4000340.00008566.6700馆

39、陶县31382.(XXX)-566.666730815.333328272.0000-732.(MXX)27540.00007486.6667253.33337740.0()00广平县22951.(KXX)-664.333322286.666720400.()00()-700.0GOo19700.000()5640.0000226.66675866.6667大名县77298.00CX)-684.666776613.333369455.0000-868.333368586.666715940.0(X)0413.333316353.3333丛台区19962.1500-681,900()19280.

40、250015957.6100-818.670015138.940015962.9100556.463216425.1032邯山区2392O.OO/270.00002265O.OO16985.(XXX)-947.3300I6O37.6713993.33001I26.OO15089.53复兴区14969.5800-1198.110013771.4711823.5400-578.87()011244.67007513.3300185.737544.25永年区5S040.(KKX-866.670052173.330044160.000()-1306.670()42853.330013861.14(X)

41、372.000014512.0000磁县29106.67-9IO.OO28I96.6723773.3300-I98O.OO21793.330012120.0000112.000012232.()00()注:“串本级”指标.为市级拟安排国独选址项目用地指标。20五、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一)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1、耕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以2014年现状耕地为基础,综合分析各县(市、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生态退耕任务、耕地后备资源及耕地质量等因素,将省下达核减的耕地保有量分解到各县(市、区)。其中,规划期内退耕还林任务主要在武安市、涉县和磁县,面积为786.

42、67公顷(1.18万亩),在核减耕地保有量指标中适当倾斜。另外,考虑全市重要产业聚集区(园区、开发区)发展、民生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以及耕地保护压力较大的县(市、区),重点核减相应地区耕地保有量。调整后,规划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635333.3333公顷(9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2.66%,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地区,从比例上看,大名县、魏县、武安市、曲周县和永年区占比较高,占全市耕地保有量的45%以上。2014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51179.14公顷,根据最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分析规划期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重点对武安市、磁县、涉县、临漳县、曲周县等县(市、区)的荒草

43、地、滩涂、采矿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开发,确定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9135.46公顷(28.70万亩)。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规划2020年基本农田布局为基础,依据耕地核减量,并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充分衔接,将省下达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各县(市、区)之间统筹平衡。将优质耕地、质量等别较高的新增耕地以及主要交通沿线的现状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将生态退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以及其他质量低下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并将“十三五”期间规划单独选址重点项目占用以及“7T9”洪灾冲毁的基本农田进行核减。本次规划调整,

44、全市共核减和划出基本农田面积18510.00公顷(27.76万亩)。调整后,规划期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9200.00公顷(823.80万亩),占耕地保有量的86.44%,全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7616.48公顷,高于规划控制指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部大名县、魏县、曲周县、临漳县,中部永年区以及西部武安市,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0.00%以上。3、园林牧草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园地规模,调整后,规划2020年园地面积2384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8%,较2014年增加6332.48公顷;有序增加林地面积,衔接林业发

45、展规划,确保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调整后,规划2020年林地面积15932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0%,较2014年增加32116.18公顷;牧草地集中分布在西部磁县和涉县,规划期内通过退耕还草等方式增加牧草地面积,规划2020年牧草地面积70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以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为基础,落实省追加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首先,优先保障中心城区、高开区、马头工业园区等全市重要经济增长区域的用地需求,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14.50公顷,占省追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7.79%;其次,为支持武安市钢铁产业整合,冀南新区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以及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肥乡区建设,在用地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单列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面积为429.46公顷,占省追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6.50%;然后,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增长速度、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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