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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孑这一步加凫攵物工行的实施为聋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文物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文化自信”助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格遵循文物保护规律,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充
2、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推动全区文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7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利用模式,使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得以传承和发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均得到有效保护。三、工作措施(一)实施文物保护固本提升工程1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壳洲遗址的“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依法划定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
3、保“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80%以上。注重各级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依法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2 .加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以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成果作为基础,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文物登录制度、普查数据安全制度和可移动文物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实现对可移动文物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实现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文物经营活动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档案局
4、、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 .加强近现代文物的保护。开展对革命文物的认定与调查,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修缮和养护。充分发挥海军马口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沙浦革命烈士纪念碑、沙浦农民协会旧址、羚山炮台等革命旧址和抗日战争纪念设施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举办系列专题展览。加强孙中山先生与区相关革命史迹及相关文物的调查与保护。加强工业遗产、老字号、乡土建筑及近现代名人故居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地方志办、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4 .推进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建设
5、。推进规壳洲遗址保存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对一批具有特色的传统村落、古民居进行修缮和环境整治。实施古驿道调查、保护与展示工程,促进古驿道保护利用项目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全民健身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5 .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文物保护规划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各层次规划衔接,落实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风貌控制。将文物保护规划中的相关内容纳入城乡
6、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防止对文物进行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加强“三旧”改造及城市更新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用地及建设项目,须按程序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确保文物安全。贵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6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指导和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保护管理使用区域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
7、不可移动文物。加快开展文物确权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文物保护补偿办法,加大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的支持。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建立政府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资助和培训机制。加强各级文化志愿者的培训,组织其参与文物博物馆导览、讲解、宣传、安全巡查等工作。贵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7 .完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负责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相关责任。建立文物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文物安全
8、情况;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预案。加强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作用,依托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组建文物保护义务监督员,实现全区文物安全监管全覆盖。贵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二)稳步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1 .提升文博事业惠民水平。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公(2019)37号)精神,区博物馆于202()年12
9、月顺利完成设立备案并实现正式对社会免费开放,为文物展示和利用提供良好平台,同时引进省内外文物精品展览,完善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促进文物与旅游融合、乡村振兴发展,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贵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2 .充分挖掘文物的利用价值。积极配合市构建全市博物馆文物数字化资源平台,让馆藏文物得到充分利用。组织实施“互联网+岭南文化”专项行动,利用互联网开展精品文物、精品展览数字产品制作与推广。推动文物与教育、文创、动漫、设计、旅游等领域的跨界融合。支持有历史记忆、地
10、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的建设。深入挖掘端砚、包公、禅宗等特色文化和陈焕章、彭泰来、吴大猷等名人与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积极探索陈列展示、文创产业、旅游景区、教育基地等有效可行的文物建筑合理利用模式,鼓励推广“业主托管+社会资金”“政府统租+业主分成”“社会组织+业主参与”等形式多样的传统民居合理利用运作方式。加大文博单位创意产品开发力度,推出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种类丰富多样、艺术性与实用性紧密结合的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 .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强化文博单位的社会教育功
11、能,充分发挥文物展示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充分利用“砚洲岛廉政家训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教育活动。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教育基地、博物馆的长效机制,推进“文物进校园”活动,鼓励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博物馆、教育基地、纪念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四、工作保障(一)明确工作贲任1 .落实部门责任。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和适度利用的各项工作;要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
12、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每年对我区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根据我区文物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贲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2 .落实社会责任。乡镇(街道)文化站、村(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在区文物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文物的监督与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使用、管理不可移动文物,应当与区文物行政部门签订保护协议,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文物
13、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装饰、装修;需要变更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管理体制或者隶属关系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鼓励和支持非国有文物所有人将文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权、使用权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文物,其修缮、修复、保养和管理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二)严格责任追究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
14、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贲任人、单位责任人、上级单位责任人和当地政府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必须严肃追责。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勘察设计、施工、建立、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造成文物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文物保护需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积板推广政府和社会
15、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工作,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建设。区文物行政部门应建立文物项目储备库,确定文物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四)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巡查制度制定文物安全保护考核办法,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各镇(街遒)政府(办事处)开展文物安全考核,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考核是否设立巡查机构、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及文物保护工作计划、总结、安全隐患
16、排查等台账,确保我区文物安全。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五)加大执法力度区文物执法部门要联合市文物执法部门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建立文物定期巡查制度,由市级执法人员会同区行政管理人员共同开展文物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保护管理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及时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建立文物违法案件公示、公告机制,形成长效监督制约机制,警示、震慑文物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对文物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执行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贵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7、、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六)加强人才培养根据我区文物保护和文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培养、引进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文博专业人才,规范和加强对现有文博队伍特别是基层文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为我区文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加大非文物系统管理的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文物法规、保护理念和保护成果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推广力度,组织好新闻媒体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宣传活动。组织文物精品展览、讲座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推进文物保护成果融入国民教育。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良好环境。贵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普法办、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