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224505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9.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纪学习教育∣案例剖析: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北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湖北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何绍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何绍斌先后收受武汉某咨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等16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91条、高档白酒66瓶、高档礼品2盒、高档服装3件以及礼金、消费卡1.9万元;先后4次接受某医药公司副董事长马某某和某药业科技公司销售副总监曾某某等2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共计4.22万元由马某某和曾某某承担。何绍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仙桃

2、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吴熙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11月,吴熙宜在位于武昌某小区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参加宴请,餐饮费用共计3786元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在某市驻汉办组织私人聚餐,餐饮费用共计7622元由该驻汉办承担;利用职权,先后2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餐饮费用9566元,由某私营企业主承担。吴熙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勇在企业内部食堂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2月27日,刘勇作为十堰市政府机关食堂某“E餐通”改造项目的牵头负责人,违规接受项目乙方某我行十堰分行副行长刘某某在该行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

3、,席间饮用酒水。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南漳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郭宗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郭宗辉通过使用虚假公函、违规列支等方式将应由个人支付的4552元餐费在单位账上报销;2023年3月,郭宗辉在杭州培训学习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违规报销住宿费用1110元。郭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安县委编办原四级调研员唐植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22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唐植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多个景区游玩,相关食宿、景点门票及日常开支等费用共计8000元

4、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唐植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庆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颜庆红安排该局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培训就餐人数等方式,违规报销该局接待费7183元。颜庆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6起案例中,有的违规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企业内部食堂或驻汉办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虚列开支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有的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擅自改变公务行程

5、借机旅游。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省纪委监委强调,“五一”、端午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刻印于心。要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节日“四风”问题的研判,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整治,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节点,贯通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杳同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