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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覆9/w租/租赁合同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1年【】月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房屋覆留/次租/租赁合同本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出租人:通信地址:电话:传心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承租人:通信地址:电话: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传真:就本合同项下“房屋”租赁事宜,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局部根本商业条款一、协议房屋:,符填入具体细节。该场地根据随附于本合同的“扮屋”平面图、产权的具体情况、确定撤址以及相关单元号、棱C?尸以确定1.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的平面图作为附件A随附于本G同.如果前述面积与“房屋”的产权证上所标注的面积
2、不一致的,以“房屋”的产权证上所标注的面枳为准,工程;I整个工程的她址.、场地;场地图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自起租日起至到期日,收入展6年平方关洋效劳费:*面,称矽金颍I,物业费将每年增长%.(下称“物业费)租赁期期的,自“起机Ir起算,至“到期日”届阳:满。移交日,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起租日;到期日,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枳人民币灵麴I期研每U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金趣I期间每U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降趣1期间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枳人民币会统保证金: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证金数额应为月的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和物业费之和,即金额.担保人I经纪人,日、月、本租赁条款中所指的IJ、月、季度、年分别为季度、年日
3、历日、日历月、日历季度、日历年。本合同所述所有的操作性期间,均应视为工作日。附录:附件;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准入通知附件三“房屋”移交函附件四“房屋”标准规格附件五如本合同第一局部一根本商业条款与第二局部一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应以第一局部的规定为准,在“房屋”交付承租人前,本合同应视为双方之间的“房屋”预留合同:在“房屋”交付承租人后,本合同应自动转为双方之间的“房屋”预租合同:在本合同办理登记箔案手续及出租人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两者间较早的时间,本合同即从“房屋”预租合同自动转为“房屋1租赁合同。本介同经各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式五(5)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两(2)份
4、,剩余的一份用于本合同的租赁登记或得案(如法律有此要求3每份合同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对本合同第二局部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本局部是对本合同第二局部合同一般条款(下称“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与般条款有冲突,以本局部的相关内容为准.1、将般条款第【】条第【】款全文删除,并替换为“【】”。2、般条款第【】条增加【】款如下:“【】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第二局部合同一般条款1 .租赁1.1 鉴于承租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支付“租金”的义务以及鉴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且承租人以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前提,从出租人处接受“房屋.以在“租赁期限内
5、占有和使用“房屋.2.“房屋,的接受K1.I11三9JJII1.i!.IJ1.IiI;!H2.AR.i1./&,*ft一一建力KM1.IhS14*wii)M,Qa.MRI.H*J.H|MivK.似的公用设施费用、以及由于承租人的原因而由任何政府实体或公用设施3S提供者收取的任何税款、罚款、附加费和其它费用等。出租人应促使对公用设施提供者提供给承租人的任何公用设施予以单独计量:或由公用设施提供者直接向承租人收用(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承租人承当).承租人应支付由出相人合理计算的共同计出的公用设施的全部收费中对应承租人消耗坡的那局部贽用。公用设施的中断或停止供给不导致本合同的终止或“租金的减少,但出租人
6、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公用事业效劳商交涉,并保证承租人的经营不受该等中断或停止的影响。麻租人同意进水和排水系统的使用应限于厕所的正常用蹴,一MhE,*,MN,Wf1网9 .皿9.1 以遵守9.3款的规定为前提,出租人应支付“移交日”至“到期日”针对房屋,或“土地,征收或收取的所有税款|、摊派税款和政府收费(合/口四丝上回”玄7称“税费”)如果任何税款或消费税直接向承租人征收或收取,则承租人应按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负表支付该等税款或消费税。对承租人放置在“房屋*内的任何个人财产或安置的任何附着物所征收或收取的所有税款,无论该等税款是向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征收或收取,承租人均应承当并支付.9.2
7、如果政府向出租人征收应由出租人承当的税费未果而要求承租人代为缴纳的,承租人可支付税款(和任何罚款),该等情形下,承租人有权书面通知出租人于7天内向承租人归还该等款项(包括罚款和罚金).出租人拖延的,承租人有权于支付下期租金时作相应扣除。9.3 承租人应按时支付与承租人财产仃关的财产税如果承机人没仃支/红疝亟TFK付该等税款,出租人可支付税款(和任何罚款).但承租人应在收到出租人书面要求后的7天内向出租人归还该等款项(包括罚款和罚金)。10 .保险10.1 出租人应保有保险货任范围为“房屋”全部重置本钱的财产一切险并在移交日起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维持其持续有效.出租人可以将“房屋”列入其总部的
8、综合保险单的方式办理与“房屋”有关的保险.10.2 承租人应在“移交日”起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自费保有以下保险并维持其持续有效:财产一切险(该保险责任范围应包括承租人自费在“房屋”内安装或放置的所行财产、改善设施及货物的全部重置本钱)、顾主贪任险(其保险额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均低限额的)、以及可住内场中获得的公众责任隐(该保险应对房屋”内或济屋”网国发生的财产损国、人仍伤亡承保,且其最低的最低承保额应不少于8,000,OOO元人民三F”.吧三缸口币)。出租人可根据承租人的操作方式和业务内容G理要求承租人承保其它额外保险货任范围和/或要求合理提高任何该等地低保险额。商业责任保险单应将出租人列为一
9、名额外的被保险人,)任何保险由可令出租人合理接受的保险公司签发。除非业已提前30天向出租人发出事先书面通知,否则不得取消任何保险单.恶意火灾批意和合同诳任批单巴吧开始时以及该等保险每次续展时向出租人交付上述所有保险单或证书。10.3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投保的财产一切险应说明保险公司已同意放弃其代位求偿权以及所有基于被保险人的让与而产生的权利(该等权利与投保的损失或损害有关并且是针对出租人或承租人或他们的高级职员、命事、雇协、经理、代理人、受邀请人或承包商的)I任何一方或其高级职员、董事、雇员、经理、代理人、受邀请人或承包商均无须为财产一切险的保隆员任范用内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向另方承当责
10、任,J1.各方均放弃向另一方及其高级职员、董事、雇员、经理.、代理人、受邀请人以及承包商就该等损失或损害提起索赔主张的权利。I叩使一方未按本条的要/需些然一眼,MtU3m,求投保其应投保的财产一切险井并保持其有效,也不应造成该等弃权无效。11 .出租人的修缗11.1 出租人自费维护保持建筑物房顶、墙面和门窗不渗漏,地基以及外墙结构的牢固,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忖在交付日无法发现的能蔽的建设缺陷,I出机人应负的维修。恒出租人不对人不损耗以及由承租人及其代理fm七斓二,;人和承包商所造成的未投保的损失及损害负责。I出租人对非由其造成的34“人叫阑!窗、玻璃或平板玻璃、门或升降门、特殊店面、卸货台的缓
11、冲块、升降板或升降平台、或办公区入口的损坏,出租人不承当修缮义务.皆发生任何依照本第H条须由出租人负责的修缮,承租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人.给出租人适当的时机进行修练经书面通知,出租人在合理时间内仍未完g*NNu的於1-炉内成修缮以致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承当相应赔偿费任,承租人也有权朝缓支付下一期租金和物业费。11.2 出租人应保持停车场以及I房屋外的其它公共区阑(包括但不限F,3mq-二)于车道、走道、绿化以及“房屋”周围的场地)的修缮及状况良好。12 .承租人的修缗12. I取决于出租人在第11条项下的义务以及第10条和第1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自负费用修缮、替换和维护“房屋”的所有局部
12、以及所有区域、改善设施和专供“房屋”使用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卸货台|、装卸区、仓1.aw介gw二)库门、管道、水管及污水管直至I公共连接口I的局部,入n,门,天花板,W二D窗,内墙,隔离墙内侧以及供热、通风和空调馀统)的状况良好,但由出,HMt1.: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坏除外。前述修缮和替换所需的费用支出和修理可使其益处延续至“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供热、通风以及空调系统以及其他供“房屋使用的机械和建筑系统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并按照维护效劳合同的规定加以维护,但由出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坏除外。该等维护效劳合同由承租人签订,或者,出租人可以选择自行签订。该等维护效劳合同项下的效劳范围以及承包商应由出相人
13、合理批准。若承租人未能股行应由其承当的修缮或替换义务,出相人可自行加以修缮或替换,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发出归还该等修缮或者替换费用要求后10U内向出租人进行补偿。取决于第10条及第1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对由其或其代理人、承包商或者受邀请人造成的损坏所导致的对“房屋”或场地的任何局部的修缮或者普换以及仅对“房屋”有益的修缮承当全部费用。13 .承租人所作的改建13.1 承租人或者以承租人名义对“房屋”做出的任何变动、添附或者改三(以下简称,承租人改建“)应经出相人事先的面同意“承租人应自负贽用确保所有的“承租人改建.符合保险要求以及“法定要求,并应自负费用作出法定要求所需的由于任何“承相人改建而引起
14、的任何变更或改进.所有的“承租人改建都必须在出租人同意下文明、平安施工,所用建筑材料也必须经出租人确认。所有的重大“承租人改建或可能影晌或涉及房顶、墙、基础、地坪、器械系统、电子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或其它系统的“承租人改建”的设计图和说明书应呈交出租人以供其批准.出租人可对所有的“承租人改建的施工进行监督“出租人仅为其自身利益审查设计图和说明书以及监督施工。出租人无义务确保该等设计图和说明书或者施工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典、规则和条例的规定。承租人应在开工前向出租人提供所有承揽施工的承包商或者材料供给商的资质及通信地址,出租人可依照适用的法律在“房屋”上或房屋”周围张贴免费通知.承
15、租人应提供涵盖工人赔偿及其它风险的保险证明.以保护出租人免于承当施工期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财产损失赔偿。该等保险的金额以及保脸人均应令出租人满意。但所仃的“承租人改建.完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付载有所有承揽承租人所作的变动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名称以及所有承包商与分包商最终放弃任何优先受偿权或其它特权的保证书。返还“房屋”时.所有的“承租人改建以及任何出租人或承租人在1移交日”起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研作的改进应作为出租人的财产保存在“房屋”中,除非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自负费用将该等改建或改进移除或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出租人对所有的“承租人改建”的认可另行书面约定.承相人应对该等移除所造成的任何损坏加以修
16、复.I13.2 承租人,自负费用并无须出租人事先批准,可在其正常经营过程中设立货架、垃圾箱、机械及商业设施(G称“商业设施),但是该等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的根本特性,不使“房屋”超负荷或对其造成损害,并且该等设施可予以移除而不对“房屋”造成损害,并且该等施工、设立和安装符合所有的法律要求以及出租人的前述要求。承租人应移除其商业设施并对移除所造成的任何损坏加以修复.14 .标志14 .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房屋”的外部做任何改变,不得安装能在“房屋.外看到的任何户外灯箱、装饰、汽球、旗帜、三角旅、标语或图案、或者设立或安装任何麻汩、在窗或门上的字母图案、(三处则生色二标语牌、装
17、饰或任何形式的广告形式。在返还或腾空“房屋”时,承租人应移除所有标志并且对标志附着的建筑物外表进行修补、油漆和/或替换。承租人应为标记及外部装修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和许可.所有可在“房屋”外看到的标志、装饰、广告形式、百叶窗、窗帘以及其它窗饰或栩栏或其它平安设施的安装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在各方面均符合出租人的要求。15 .停车15.1 承租人有权与“房屋”中的其他承租人一样在非预留车位的区域停车,若出租人认为停车设施已变得拥挤,则出租人可在承租人与“工程”的其他承租人之间分配停车位.出租人不负费针对任何第三方维护承租人的停车权利,除非承租人和出租人另行书面约定.16 .恢复原状16.1 若“房屋
18、”(或其主要局部)在“移交日”起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因火灾或其它重大事故而遭到损坏导致“房屋”整个或局部完全无法使用,出租人应在该等损坏发生后的60天内告知承租人修复匕匕堂黑心”屋”合理预计花费的时间。若修发时间孩计超过6个月,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在出租人发出上述告知后30天内选择以书面通知对方的形式终止本合同。若双方均未选择终止本合同或者出租人预计修复将耗时6个月或少于6个月,则,取决于收到充分的保险赔款,出租人应及时修笈“房屋”(承租人安装或由出租人安装但由承租人付费的改进物除外)。I出租人前述义务的履行可能因保险赔款的收取或不可抗力事件而迟延。I/言副:;KF16.2若“房屋”(
19、或其主要局部)在“移交日起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因火灾或其它近大事故而遭到损坏,承租人应自负费用立即履行无须出租人承当的修缮或修复的工作并立即再次进入“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开始营业.承租人前述义务的履行可能因保险赔款的收取或不可抗力事件而迟延.I-16.3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房屋”在租赁期限的最后一年损坏并且出租人合理预计修发该等损坏将耗时三个月以上,财任何-一利匀可决定终2M-,二止本合同。16.4 在对“房屋”进行修亚期间的“租金”及物业费应按照承租人不能使用的局部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相应减少。械少租金”的支付是承租人仅有和唯一的救洲,除非本合同I另有规定承相人放弃任何因/
20、代但小皿小口的,Hrm损坏或灾难损失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17 .征收征用17.1 适用情况:若“房屋或工程”的任何局部依照政府法律、法令或条例要被收回用于公共或准公共用途(以下简称征收),或国家行使征用权(以下简称“征用”)17.2 承租人解除权:出现17.1的情况,使得承租人无法使用“房屋”或严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则承租人仃权书面通知出租人局部或全部解除合同。17 .3出租人解除权:出现17.1的情况,严重影响或者损害出租人的所有权或者出租人!对“工程”的运用,则出租人有权书面通知承租人局部或山川I也全部解除合同。17.4租金:17.4.1 租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租赁期间结算。17.
21、4.2 金额:若局部“房屋”将被收回,且本合同并未按照上述规定终止,本合同项下剌余相赁期间应付的“租金.应减少至在该等情形下公平合理的程度。17.4.3 5政府补偿:若发生任何该等收回,承租人可以授权出租人代表其就其因收回而可能应得的补偿进行谈判,出租人无义务对承租人的任何补偿作出保证,但应就偿结果中针对承相人赔偿局部全数转交承租人.承租人保存向征用部门单独提起赔偿主张的权利。18 .转租和分租18.1 转租、分租限制: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房/3”由一k屋.或者将“房屋”的任何局视分租I、抵押、质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其权益或授予在“房屋”内的任何特许权或许可。任何从事前述
22、行为的尝试均属无效。转租定义:为本条款之F1.的,转让控制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应被视为本合同规定的转租(除非该等所有者权益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转租同意:承租人应取得出租人转让所有者权益的事先M面同意,但出租人不得不合理地不予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承租人可向控制承租人、为承租人所控制或与承租人一起同为他人所控制的实体(以下简称“承租人关联公司)转租”房屋”或分租房屋”的任何局部,而无须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应补偿出租人与任何传租或分租有关的所有的合理支出。-喉出租人收到承租人希望转租“房屋”或分租“房屋”的任何局部(不包括向承租人关联公司的转租或分租)的书面通知后,出租人可在收到承租人
23、的通知后的30天内通过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于承租人发出的通知中列明的拟议转租或分相开始的日期,故止在承租人发出的通知中所述的“房屋“局部的租赁关系。I作为出租人对的租人向第三人/0y竺W二转租关系的认可。18.2 不管是否发生转租或分租,或即使出租人同意该转租或分租并签署了相关的补充合同或新的合同,承租人以及担保承租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人或担保人应始终对“租金”的支付以及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负完全责任,除非出租人书面声明不要求承租人、保证人或担保人承当上述诳任“展租人不得以转租或分租麻利,其因转租和分租而收取的超过本合同项下“租金”的赢利(或在该等转租或分租项下的
24、应付租金加任何奖金或其他对价或偶然所得)应归出租人所有,分承租人转承租人则承租人应有义务在收到任何该等标利后的10天内将其作为附加“租金”支付给出租人,I/常,”*18.3I若“房屋”被转机、分租或承租人的租赁权益被抵押、质押或出质、/-X*gfm*J或授予在“房屋.内的任何特许权或许可或“房屋”局部或全部地被承租人之外的第三人占仃,则在承租人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时,出租人可向转承租人、分承租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特许权获得人或被许可人或者其他(“房屋)占有人收取“租金”,并且,除非在前款规定的范国内,可将收到的“租金”用作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下一期“租金”出租人有权直接向转承租人、分承租人
25、、抵押权人、质权人、特许权获得人或被许可人或者其他(“房屋”)占有人开具发票。如果承租人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付款义务前已收取该等“租金,承租人应为出租人的利益代为持有该等“租金”,并应立即转交给出租人。但是,出租人的该等交易、“租金”的收取、开具发票或“租金”的运用不应被视为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传让木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权利的放弃或免除承租人对其任木合同项下的承诺、职费或义务的进一步殖行。19.赔偿19 .!出租方:包括出租人或其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承租方:包括承相人及其分承租人、转承相人、被邀清人、雇员、承包商和代理人。以下所称损失是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坏、失窃、挪用或损失而提起的索赔主张而
26、产生的所有损失、债务、损需赔偿、支出及费用(包括律册费)。承租方赔偿损失的前提:1、“工程”期间,经承租人合法同意的第三人的使用,占用引起的损失。2、承租人所作的、允许的、或遭受的在“房屋”中或与“房屋”有关的任何其它活动、工作或事情而引起的损失,3、由于承租人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失。提供本合同项下所要求的保险不应被视为限制承租人在本第19条项下之义务。出租方H偿损失的前提:(介同里没提,但可以套用承租方赔偿损失的前提)20 .检查与进入20 .1出租方一般的检查和进入:出租方可在任何承租方认可的合理的时间进入“房屋”(并得到承租方的配合),对“房屋”进行检查,进行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
27、的修缮,或出于其它商业口的。20.2 出相人及房屋买家和潜在承租人的迸入:出相人及出租人代表可在承租方认可的工作时间进入“房屋”(并得到承租方的配合),目的是向可能的买家,或是在“租赁期限”的最后年.向可能的承租人展示“房20.3 地役权:出相人可在“房屋”上树立一个适当的标志,说明“房屋”待租或“工程待饭I出租人可在“房屋”上或周围给理役权遐主公J千极的;黑席黑:黑空:向共标志,指定公共区域和设定限制,但前提是该等地役权、标志、指定或限制不会实桢性地影响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或占有。位出租人的请求,/三:二)承租人应签署为该等地役权、指定或限制所必需的文件.21 .“房屋,产权转让21.2
28、出租人有权招“房屋”的产权转让给第三人,对此,承租人明确表示放弃对转让“房屋”的优先购置权,但对此转让,出租人应通知承租人.“房屋”产权转让后,本合同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房屋”产权转让后自动转让给该第三人。承租人在本G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将不受“房屋”的产权转让的影响。22 .返还22.2 若本合同期限屈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将“房屋”清扫干净,“房屋”的状况应与当初接受“房屋”时相同,但第16条及第17条中所涵盖的灾难损坏以及征用除外。承租人按本合同允许或要求未移除的任何财产、商业设施、承租人所作的变动被承租人放弃的,可由出租人保存、移除或处鼠,I费用由出租
29、人负担未被承租人放弃的,也可由出租人保存,仰或用由承租人承当麻/0区租人放弃就出相人对该等财产的留置和处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出租人进行索赔的任何权利主张。I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承当的在“租赁期限”终止时尚未完全履行的义务在“租赁期限”终止后仍存续,该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义务,与“物业费”有关的付款义务以及有关“房屋”状况和修缮的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在此明确帆弃优先承租23 .延期占有23 .I除非另行书面约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足前终止之后对“房屋”延期占有,出租人可以随时终止该等占有,并口该延期占有期间仍适用本合同的所有其它条款和规定(任
30、何续约、续约选择权或其它类似权利或选择权除外)由于出租人单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当给承租人合理的期间寻找适宜的房源,并维持租金不变:但是承租人应按出租人要求向出租人支付按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有效的“租金”标准的两倍作为延期占有期间的“租金”,该等延期占有期间I以每整季度或局部予以计斛所外其它在本租赁项下的款项承租人都应当继续支付,此外,/缶5_?尸乎Mg上山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因该等出于承租人必任的延期占有而遭受的损失承当责任。除非另行明确约定,否则,承租人的延期占有,无论是否得到出租人的同意,都不应被理解为续展本合同,并且本第23条不应该被解释为对承租人延期占有“房屋.的同意.24.违约事
31、件24 .1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以下简称“违的,件.),(1)承租人没仃支付本介同要求的任何一期的到期租金”或任何其它到期款项,并且在该等款项“到期日”起(包括“到期日”在内)的5天内仍然没有支付的:(2)除非本合同另行允许,未经出租人事前书面同意,承租人将木合同转让或耨“房屋”或其任何一局部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方,或将其在本合同中权利和相关利益抵押、出质或另行处置;(3)承租人或担保人(如有)申请起诉或开始任何程序或其它行动寻求其解散、破产、被接管或清算,或其停止业务经营或其进行主要业务经营所需的任何营业执照、批准、同意或许可被中止或取消,或任何可能影响其法律主体
32、的存在或主要业务经营能力的其它情形(合称“不利情形):(4)任何寻求不利情形的案件、程序或行动被除承租人或担保人(如有)之外的任何其它主体发起或启动,且在其发起或启动后的60日内未被撤销的:I(5)改变了本合同规定的I“房屋”用邈Ja如6皿(6)任何根据本合同要求须由承租人保有的保险未被承租人投保、被取消、提前终止、期满未续保、或数额减少、或实质性变更的,但本合同允许的任一情形除外:(7)如果承租人违反本租赁的约定而使“历屋”上产生留置.权或债务负担,且未在该针对“房屋”的留置权或债务负担设置之后的30天内解除“房屋”上的任何留置权:或(8)除了在本第24.1款特别述及的条款以外.旦除非本介同
33、另行明确规定,承租人没有遵守本合同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住出租人就前述违约向承租人发出书面纠正通知后超过30天仍处于未予纠正的。24.2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的6件,】、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承租方对租赁仓库的24小时日常进出库作业和业务运作,否则将对造成的损失承当K偿费任.2、除非协商一致,否则出租人不得变动承租方租赁仓库的位置;3、交付1.1.至起租1.1.期间内,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应当至少符合交付时房屋的标准(交付时房屋标准,参见附件四的相关规定);起租日至到期日期间内垮屋成泣应符合合同承诺标准并适k用作普通标准仓库使三用。拥有完全的房屋产权和租
34、赁资质和权利。4、承租人在经营使用期间,发现库房有严地的结构问题,经双方认可的房屋检测机关鉴定后,以H面形式证明不适宜继续做仓库使用时,承租人有权提出终止介同,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和违约行为发生后造成的实际损失全部应由出租人承当。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5,(待续)25.出租人的救济25.1 一俟发生任何一种违约事件且只要该违约事件仍在维续,出租人可以在此之后合理时间选择:(1)假求承租人继续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2)智停承租人使用粮个“房局或其任何一局部或其任何的设施:或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房屋相赁的任何一局部并且立即收回“房屋或其相关时部的占有权;I和/
35、或寻求法律上的任何其它救/:运玉济。25. 2承租人同意,一俟本合同或者”房屋1的任何一局部根据第25条被出租人终止,出租人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重新占有“房屋”或其相关局部,迁走承租人以及所有的人员及其财产、并有权揩“庙屋”中的所有的家具、装置以及设备保持原样并使用,或者将之移走并进行储存、以及要求承租人补偿出租人以下数额:1、械止该等终止日为止在本合同项下累枳到期但未付的所有“租金”以及所仃其它应付款:2、将“房屋”的整体或者局部再次出租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支出的中介费和/或租赁佣金);3、移走并旦储存承租人以及任何其他占有人的财产的费用;4、修缮、改型、改建、清洁、或者以其它方式使“房屋”的状况可令新的承租人接受所产生的费用;5、以及出租人为了寻求其救济所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法院的费用);6、I并且要求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日向出租人支付: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如果本合同未因此而终止,从终止日起到本合同中列明的“到期日”为止的期间内,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本应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和其它费用折现至终止日的现值。IF如果出租人在终止日后至本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期间的任何时间段将“房屋”或其任何局部出租(简称“再行租赁).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