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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做账实操-废品回收公司的账务处理业务1:收购废品公司以现金80,000元收购了一批废旧纸张和金属。借:库存商品-废旧纸张30,000借:库存商品-废旧金属50,000贷:库存现金80,000业务2:销售废品将上述收购的废旧纸张以35.000元销售给造纸厂,废旧金属以58,000元销售给金属加工厂,款项均已收到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9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废旧纸张31,000(35,0001.13)贷主营业务收入-废旧金属51,327.43(58z0001.1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672.57(82,327.4313%)业务3:支付搬运费用为搬运
2、这批废品,支付搬运工人费用5,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贷:库存现金5,000业务4:计提设备折旧本月生产设备计提折旧3z000元。借:制造费用3,000贷:累计折旧3,000业务5:分摊水电费本月水电费共计2,000元,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废品回收业务,计1,5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贷:应付账款1,500业务6:发放员工工资本月发放员工工资,其中管理人员工资8.000元,收购及销售人员工资12,000元。借:管理费用8,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贷:应付职工薪酬20,000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20,000贷:银行存款20,000业务7:缴纳熠值税假设本月无
3、其他增值税相关业务,缴纳增值税10,672.57兀。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672.57贷:银行存款10,672.57业务8:期末结转损益将收入、成本、费用等损益类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82,327.43贷:本年利润82,327.43借:本年利润37,000贷:管理费用8.000贷:主营业务成本28,500(5,000+1,500+12,000)废品回收公司成本核算的实例:假设某废品回收公司在一个月内进行了以下业务活动:1 .收购各类废品废旧金属500千克单价8元/千克总计4,000元。废旧塑料800千克单价3元/千克总计2,400元。废旧纸张1000千克,单价
4、1.5元/千克,总计1,500)1.o2 .运输成本租用货车运输废品,共花费1.200元。3 .分拣和整理成本雇佣工人进行分拣和整理工作,工资支出2,000元。使用工具和设备的折旧费用500元。4 .仓储成本租赁仓库存放废品,租金1,000元。5 .水电费用于照明和设备运行,水电费共计300元。成本核算如下:收购成本:4,000+2,400+1,500=7,900元运输成本:1,200元分拣和整理成本:2,000+500=2,500元仓储成本:1,000元水电费:300元总成本=7,900+1,200+2,5001,000+300=12,900元如果本月该公司销售上述回收的废品获得收入20,0
5、00元,则利润计算为:利润=收入成本=20,00012,900=7,100元资源回收相关税收政策1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三
6、、财税(2008)157号明确再生资源的增值税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主要内容:1 .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2 .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汨氐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3 .在2010年底以前,
7、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政策的纳税人范围、退税比例、申请退税应提交的资料。四、财税(2008)117号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属于财税(2008)117号中目录规定范围,但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止。五、财税(2009)119号对财税(2008)157号中有关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问题进行明确。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和财税(2014)
8、5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4年7月1日以前为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气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九、财税(201578号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5年7月1起执行,自2022年3月1日起,除技术
9、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例如:2020年4月,某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被评定为D级,而此前该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2020年6月,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即征即退申请,申请退还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间(6个月)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应退税
10、款。按照规定,如纳税人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税务机关应为其办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所属期的退税,而2020年4月至5月所属期对应的税款,不应给予退还。十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政策主要内容:1 .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2 .将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3.12废玻璃项目退税比例调整为7
11、0%o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明确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标注特性为GHW/GHF的产品,但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满足GHW/GHF”例外条款规定的技术和条件的除外。十二、环保、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2021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规定了再生资源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十三、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政策主要内容:1.明确再生资源
12、定义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2 .明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业务应缴纳增值税,非经营活动除外。本公告中的非经营活动是指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3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放弃享受优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13、缴纳增值税。4 .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6 .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立7 .明确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需同时满足的七个条件。(1)纳税人应当取得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规定。(2)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杳。台账内容包括:再生资源供货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身份
14、证号、再生资源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凭证等。纳税人现有账册、系统能够包括上述内容的,无需单独建立台账。(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4)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睑”产品或重污染工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标注特性为GHW/GHF的产品,但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满足GHW/GHF例外条款规定的技术和条件的除外。(5)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
15、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6)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7)纳税人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即征即退政策时,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含所属期当期)不得发生下列情形:一是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单次1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X二是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8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声明,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9 .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符合规定
16、的条件或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自不符合当月起,不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10 .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后,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单次1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1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I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3月底之
17、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予以公示。公示前,应会同本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再次核实纳税人受环保处罚情况。12 .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口,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13 .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税资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直,财政部门逐级复直后,由省级财政部门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出具最终复查意见。十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规定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十五、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