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分认定管理试行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分认定管理试行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XX中学学分认定管理试行方案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高中三年的学习量,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方案。一学分认定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学分对课程修习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选课制的有效实施,为学生个性发展、走向自立提供平台。二、学分认定与管理的基本原则1 .诚信原则学分反映和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作为选课制度下的评价方式,学分认
2、定应遵循诚信求实的原则,真实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和发展程度,为学生搭建诚实守信的平台,让学生在身心安全的氛围中进步。2 .公正原则作为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与学生的发展存在高度利害关系,评价只有可信、有效方能促进发展,因而学分的认定与管理要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等的学习经历和成效应获得同等的学分,不同的经历和成效应用学分区分,任何一位学生具有获得学分的知情权。3 .严格原则学分认定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应严守纪律、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应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不凭主观意志。4 .激励原则学分认定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学生发展,应通过学分认定,激励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提高规划能力,使学
3、生的个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发展。三、学分的认定和计量1 .学分认定的主体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学术性课程和非学术性课程两个学分认定中心组,按照三级课程管理的思想,学术性课程学分认定中心组负责语言与文学、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和科学的学分认定,非学术性课程学分认定中心组负责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的学分认定。教导处负责组织学分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校长副主任:副校长文化课学习领域学分认定小组成员:教导处、级部主任,文化课学习领域的教研室主任、备课组长、骨干教师非文化课学习领域学分认定小组成员:政教处主任、艺体处主任、级部主任,团
4、委书记,非文化课学习领域的教研室主任、备课组长、骨干教师2 .学校学分认定具备的条件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3 .学生修习课程(模块)同时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三个条件: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29学时)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4 .学分认定指标及评价参考标准在同时满足学分认定具备的三个条件下,获得学分。D考勤评价参考标准每个模块修习时间为36学时,合格的基本条件达到29学时;学时不足不
5、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2)课堂表现/学生作业(报告)/测试/实验操作/技能/参与过程评价参考标准,任课教师参考下表如实记录,填入相关表格项目目标要求课堂表现课堂纪律遵守纪律不乱说话不打瞌睡无小动作不吃零食不迟不旷不扔杂物不开小差学习表现自主性积极动脑勤于动手善于表达自主学习好探究性勤思乐学善于质疑勇于探索探究学习好合作性积极交流平等待人取长补短合作学习好学习目标达成兴趣浓厚体验深刻成效显著目标实现好学生作业(报告)/测试独立完成按时上交书写规范正确率高实验操作积极叁与操作规范记录翔实成功率高技能积极参与刻苦训练及时矫正熟能生巧参与过程目的明确计划翔实积极参与体聆深刻注:课堂表现
6、,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教师记录学生的表现,并及时指导,促进学习效率的提高。学生作业(报告)/测试,若有抄袭等舞弊现象,责成改正后认定学分;若上交次数不足,一周内补足后认定学分;若书写不规范,责成书写规范后认定学分;若正确率不高,责成纠错后认定学分。实验操作和技能不合格的,责成重复进行,直至合格后认定学分。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主要记录学生的信度、程度和活动体会,在诚信参加的前提下,主要查看参与的积板性、主动性和活动后的收获和体会。体育、艺术、技术等学科若无书面作业,可布置其他非书面作业,参照上述说明执行。3)模块考试评价参考标准学生诚信参加模
7、块考试,采取百分制或折合成百分,合格的基本条件为达到60分,不足60分的申请和参加补考,教师在2周内安排补考,同模块补考不得超过2次。考试舞弊者不予学分认定。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认定学分,需重修或补考其一、每个模块迟到、旷课累计达7课时及以上者;其二、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他人学习者;其三、模块考试或测试成绩低于总分的60%者;其四、日常统一布置的作业上交次数低于总次数的80%者;其五、考试舞弊者;其六、综合实践活动中弄虚作假及研究性学习报告抄袭他人者。四、学分认定的实施程序1 .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可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交任课教师。2
8、 .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教学班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课堂表现、作业/测试和模块考试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须有实践场所管理人员、服务对象单位管理人员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3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4 .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5 .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校长)签署认定意见。6 .教导处公告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学生可上学校网站查询。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学分认定委员会要书面向学生通知原
9、因。五、学分认定的记录1 .学分认定情况要分别记入学校学分认定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2 .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由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时间(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年、月)等组成。六、学分认定的其他问题1 .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申请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做出决定并通知相应学生。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道。2 .重新获得学分的有关规定学生只因考试成
10、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模块的考试,但不得超过2次。补考安排在新学期开始一周后进行。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一年之内完成,重修学分认定依据同上,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一年。学生必修学分只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也可在完成本领域必修学分修习总课时的90%后认定;选修学分只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的,可通过增选本领域其他模块并获得认定后再认定。
11、学生只因课堂表现不佳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通过其他模块的课堂教学表现再次认定。学生只因作业/测试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一周内补足后认定学分。以上“”的要求,适用对其他情况的学分重新认定。3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申请免听,但不可免考。4 .不采用奖励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应栏目予以真实记录。5 .转入本校的学生,其在原学校获得的学分,经本校对学生综合考查后予以认可;转出学生的学分是否被承认,遵从转入学校的规定。6 .在学校认可的情况下,学生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修习的课程
12、可以作为学分认定的依据。七、学分管理与认定监督实行学分与等级并存的评价方式,获得学分,运用A、B、C、D四个等级予以区分。学业成绩与等级对应表学业成绩80-10070-7960-69低于60等级ABCD学分认定的监督机构设在教导处,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学校建立和逐步完善以诚信为主的学分认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学分认定小组成员、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的学分认定质量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凡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及时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邀请宁阳县教育局纪委、基教科、高中教研室、督学办对学校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公正性,激励每个学生长足发展。八、学分与毕业资格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准予毕业,颁发XXXX中学毕业证书。(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二)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课程I学分不低于22学分,在选修课程II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四)基础素养评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