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修订要点一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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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修订要点一览 2022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修订要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急性感染,早期症状主要会表现为肌肉酸痛、周身乏力等等。随着病情的发展,病人会出现发热症状,大多数患者体温在37.3以上,此时可能会出现呼吸道症状,像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等。随着症状的逐渐加重会表现为呼吸困难、胸闷、心慌,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等严重的表现。但由于感染者个体差异,出现症状的时间以及严重程度会因人而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明确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型、危重型的患者,发病过程中会出现低、中度发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症状,少

2、数患者仅核酸检测为阳性,并无明显的临床表现。新冠病毒早期症状1、嗅觉、味觉障碍:新冠病毒可能会破坏味觉、嗅觉细胞,从而引发味觉、嗅觉减退或者丧失;2、部分脏器受损:肠、心脏、大脑脏器等,被新冠病毒入侵后可能会引起不同的后遗症,如肠细胞被破坏后引起腹泻,心脏组织出现炎症可能会引起心悸,脑部炎症可能会引起脑炎、脑膜炎等,脑炎、脑膜炎还有可能会引起记忆障碍、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3、肺间质纤维化:重症或者危重患者在病情好转后可能会出现肺间质纤维化,而且肺纤维化一般不可逆转,只能缓解。随着肺纤维化进展,还可能会继续存在咳嗽、气短等症状;4、ICU综合征:部分重症患者可能由于长期在ICU隔离治疗,而且不能

3、和家人朋友见面,从而出现肌力下降、认知功能衰退等ICU综合征。新冠病毒感染后遗症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并印发各地参照执行。新版诊疗方案是在认真研究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传播特点和病例特征,深入分析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重点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高病例早发现能力。同时提高疑似病例诊断或排除效率,要求疑似病例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立

4、即进行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或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二是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各地反映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全部收治到定点医院会占用大量医疗资源”等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病例分类收治措施:1.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相关集中隔离场所不能同时隔离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群。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2.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重型、危重型病例应当尽早收入ICU治疗,

5、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ICU治疗。三是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种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即: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和国产单克隆抗体(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四是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结合各地临床救治经验,加强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增加了针灸治疗内容;结合儿童患者特点,增加儿童中医治疗相关内容。五是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以及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国内有关研究显示,处于恢复期的感染者在核酸Ct值35时,样本中未能分离出病毒,密切接触者未发现被感染的情况。据此,新版诊疗方案将解除隔离管理及出院标准中的“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修改为“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低于35,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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