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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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退低进高”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

2、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黄金结合点,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为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市级主体和镇(街道)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体作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在市、镇(街道)两级联动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市级协同推进,形成四级联动机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

3、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三)主要目标。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

4、、特色小镇(不含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实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全面完善,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排放增加值等4项指标年均增速居市前列,单位能耗增加值、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2项指标保持市前列,区域“经济效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二、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一)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完善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示的企业综

5、合评价体系。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清查、统计、报送等工作,全面推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二)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围绕重点传统制造业和重点服务业,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积极推进镇(街道)等“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规模以上服务业、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和特色小镇等“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由主管单位另行起草。(三)提升“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4.O版建设。各有关部门、镇(街道)、企业要对照规范要求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录入导入)平台,保证基础信

6、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平台系统分别设置管理权限(账号设置、数据录入(导入)、数据修改、数据审核和数据查询等功能)。以数据多维度联通共享、企业全流程在线评价、政策多部门协同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为重点,深化开展基于场景模式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多业务协同应用建设,为数字经济综合应用门户丰富应用场景。三、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一)评价对象。1 .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纳入综合评价。原则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评价;同一工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部工业企业之间可以合并评价,各企业共享评价结果,一经合并不得变更(除有新注册企业情况外),非工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不

7、计入。2 .以下可以不参加评价:(1)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2)新注册两年内企业。以上企业要参加评价的,须书面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报市亩均办。(二)评价指标和权重。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指标权重:亩均税收(40%)、亩均增加值(20%)、单位能耗增加值(15%)、单位排放增加值(5%)、全员劳动生产率(10%)、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0%)等6项基本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指标权重:亩均税收(50%)单位电耗税收(30%)、单位电耗营业收入(20%)等3项基本指标。(三)指标

8、基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6个指标以市上一年度平均标准为基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单位电耗营业收入3个指标以我市每年自定标准为基数。(四)取数方法。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统一规范评价各项基础数据取数标准(具体详见附件2、3)o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摸调查核实,将企业名称、承租面积、出租面积、实际占用面积等指标数据,分规上规下汇总后通过市“亩均论英雄”系统平台填报。各责任部门对企业上年度基础数据按照“基础数据取数规范”(附件1、

9、2)要求进行审核后通过“亩均论英雄”系统平台填报。(五)计分方法。1 .企业评价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之和。2 .单项指标得分为该指标数据除以基准值乘以权数,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权数的2倍,最低为O分。企业生产确有消耗但无法提供指标值,又不配合相关部门核查的,该项得分为O分。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较少无法准确统计的,按基本分计值。3 .加分项(1)人才积分:根据关于印发市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的通知(临人才领(2022)3号)文件,第一档加6分,第二档加4分,第三档加2分。(2)人才密度:达到01(含)以上的加1分,每增加0.1加1分,最高加10分。(3)工业总产值:当年新增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

10、的给予加分,每增1亿元加1分,按比例计分。(4)绿色低碳:当年列入绿色工厂,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2分;当年通过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验收的,加3分;被评为节水型企业,有效期内,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被评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有效期内,加5分。(5)管理创新:入选三星级加0.5分、四星级加1分、五星级企业加2分。(6)技能创富型企业:入选合格的加1分、良好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7)同一工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部工业企业之间合并评价的,同一加分事项按最高加分值计分,不重复累加。(六)评价分类。根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按汽车机械、现代医药、时尚休闲和其他行业,依规上、规下两个类别进行排

11、序,分成A、B、C、D四类:1. A类为优先发展类:环境资源效益好的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前列,总量控制在25%以内(含)。2. B类为提升发展类:环境资源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70%(含)以内,总量控制在45%以内(含)o3C类为调控帮扶类:环境资源效益一般,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99%以内(含);未列入A类和B类的工业企业;总量控制在29%以内(含)。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95%以内(含);未列入A类和B类的工业企业;总量控制在25%以内(含)。4 .D类为倒逼整治类: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较差,需重点整治、淘汰的企

12、业。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后1%且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在全市排名后5%且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按照我市淘汰落后产能、行业整治和资源占用产出等相关标准,计划通过专项整治实施整厂关停淘汰的低、散、乱企业。5 .升降档。(1)当年新上市企业列入亩均评价A类(不占A类比例)。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和人才政策扶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不列入D类(不占C类比例)。(2)在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建设用地费)1亿元以上的,列入亩均

13、评价A类(不占A类比例);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建设用地费)3000万元以上的,不列入亩均评价D类(不占C类比例)。(3)新升规企业两年内不列入C类、D类(不占B类比例),退规后再次上规企业不得再次享受。(4)对于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保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去产能任务,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不列入A、B类。(5)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低于全市参评规上工业企业平均亩均税收,不列入A类。规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低于全市参评规上工业企业B类平均亩均税收,或者低于参评规下工业企业平均亩均税收,不列入A类。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不列入B类。(6)全部出租

14、企业,不列入A类、B类(经认定为小微企业园的除外)。(7)登记用地面积或实际用地面积10亩及以上的规下企业,不列入A类、B类。(8)处于停产(年度无销售收入且无法核定用电量或用电量为零)的规下工业企业,不列入A、B类。(9)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数据的企业直接列入D类。(七)公布评价结果。初步评价结果在我市主要媒体上对外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经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四、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在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评价结果和资源要素配置挂钩的长效机制。制订完善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的优质企业集

15、聚,倒逼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一)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在切实推进降本减负基础上,根据“亩产效益”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税收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加大A类企业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特别是对D类企业重点实行差别化加价政策;对连续2年(含)以上被列为D类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差别化政策力度。对新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设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等可视情暂缓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加强对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资金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二)规范资源要素跨区域市场化交易。依托

16、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要素市场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推进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更大范围的市场化交易。积极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坚持有保有压、扶优劣汰的原则,推动“亩产效益”企业综合评价与规范企业间要素交易行为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企业关闭、停产、退地、要素交易、并购重组等过程中的交易环节费用,加快推动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优质企业集聚。五、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机制(一)设立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行业规范。出台标准地试点制度,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前,要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建立健全

17、“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对小微企业园、老旧工业点改造,将“亩均效益”作为主要依据,对入园企业依法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和考核评价。(二)实施创新引领“亩产效益”行动。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产效益”的根本动力,实施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发布重点指标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亩产效益”提档升级。适时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情况纳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对“亩产效益”高的镇(街道)、园区

18、和产业,在创新要素分配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布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或载体。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的限制,统筹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在区域之间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三)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对A类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综合评价A类的规模以下企业进入小微企业园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

19、策,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A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D类企业严格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加大整治“低散乱”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对连续两年评为D类的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支持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推二优二”“退二进三”、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六、实施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一)全面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以要素配置为核心,形成用能、用水、用地、排污、信贷和财政等差别化政策体系。1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水政策。

20、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优化水资源配置的要求,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结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应用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制定具体分类分档的差别化用水配套细则,实施差别化的水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集团、各镇街道)。为牵头单位,下同)2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电政策。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的基础上,依据省政府下放的权限,应用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制定具体分类分档的差别化用电配套细则,实施差别化的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3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能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用能权确权工作,加快用能权交易试点工

21、作,推进企业超额用能量和新增项目用能量差别化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具体分类分档的差别化用能配套细则,实施差别化的用能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4 .落实和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应用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制定具体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5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政策。实施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在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内,结合投资主体企业的综合评价结果,按照不同项目的类型和特点,灵活确定工业

22、用地出让年限。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定具体差别化用地配套细则,实施差别化的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6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排污政策。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产业转型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实行差别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政策。制定具体分类的差别化排污配套细则。(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发改局)7 .落实和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深化产融合作,建立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信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23、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具体信贷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的差别化信贷配套细则,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人民银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二)完善差别化资源供给配置机制。1 .优先发展A类企业。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用能、用水需求;优先保障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指标;优先进行项目核准备案;各类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优先向A类企业倾斜;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业品牌企业、“三名”企业,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上市发展;优先支持企业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2 .提升发展B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鼓励企业进行

24、土地“二次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及其他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对内涵提升类技术改造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并在财政补助、资金信贷、降成本、有序用电、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优先参与用能指标和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鼓励企业实施“四换三名”行动,加快技术创新,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3 .帮扶转型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支持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加快完成整治提升。严格控制企业新增同类产能项目,限制新增用能需求和排污总量指标;严格控制企业享受政府各类财政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实施“退低进高”“腾笼换鸟”,利用腾退出来的土地、用能、环境等空间发展先进产

25、能或转产转型。4 .倒逼整治D类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结合“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退散进集”等,依法开展能耗对标、税收稽查、“打非治违”、产品质量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落后、严重过剩产能及“四无”企业(作坊),坚决予以整治淘汰,并不予新增用地、用能及排污权等要素指标,倒逼企业加快退出。七、强化服务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业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的主管部门分别统筹推进全市服务业企

26、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不含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办法另行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配套政策,提供评价基础数据并确保真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做好“亩均论英雄”数据调查核实、初始数据上报等工作。(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亩均论英雄”评价指标内容与应用需要明确职责,确保数据及时提供和数据共享,镇(街道)、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供电公司、市科技局、市水务集团等部门应及时提供“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

27、要求的各项指标数据,市统计局应及时审核“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要求的各项指标数据,各数据应用部门要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等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分别制定出台差别化政策配套细则,并做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工作责任督查考核。加强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做好总结,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重点宣传成功转型升级的“亩均论英雄”先进企业,通过组织现

28、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和企业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八、附则本意见自2022年7月23日开始执行。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临亩均办(2020)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意见解释的通知(临亩均办2020)14号)、关于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临亩均办(2021)2号)同时废止。附件:1.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计算方法2 .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计算

29、方法3 .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取数规范4 .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取数规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计算方法一、计算公式(一)亩均增加值。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亩均增加值指标得分=亩均增加值/基数20(二)亩均税收。亩均税收二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亩均税收指标得分二亩均税收/基数X40(三)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得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基数10(四)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二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得分二单位能耗增加值/基数15(

30、五)单位排放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二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得分二单位排放增加值/基数5(六)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主营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指标得分二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基数10(七)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二亩均增加值指标得分+亩均税收指标得分+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得分+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得分+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得分+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附件2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计算方法一、计算公式(一)亩均税收。亩均税收二税收实际贡献/用地

31、面积亩均税收指标得分二亩均税收/基数X50(二)单位电耗税收。单位电耗税收二税收实际贡献/年实际用电量单位电耗税收指标得分二单位电耗税收/基数30(三)单位电耗营业收入。单位电耗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年实际用电量单位电耗营业收入指标得分二单位电耗营业收入/基数X20(四)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二亩均税收指标得分+单位电耗税收指标得分+单位电耗营业收入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附件3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取数规范12356789101112指标名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用地面积税收实际贡献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职工人数人才密度责任部

32、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统计局1 .企业名称。原则上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若统计数据是按集团报送的则按集团进行评价。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3 .行业代码。企业根据所属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代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4 .用地面积。以依法取得为前提、实际占用为原则,指年末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已登记用地面积+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土其他用地面积。其中:(1)已登记用地面积:是指企业经自然资源规划部

33、门登记的土地面积;(2)承租用地面积:是指企业依法租赁取得的实际用地面积。若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无法准确计算用地面积,则根据企业租赁的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比计算企业租赁的用地面积;(3)出租用地面积:是指工业企业依法将自用土地或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的用地面积;(4)其他用地面积:是指工业企业除登记用地面积、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外,实际占用的用地面积;(5)新供地面积36个月以内(24个月建设期,12个月过渡期)可不纳入用地面积,超出36个月的按月份比例计算纳入用地面积。以下情形经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不纳入用地面积:(1)因政府区域产业规划调整、安全距离调整、水保红线

34、等因素导致企业未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的(根据市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审查意见表或相关部门文件);(2)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得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发证手续,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原企业停产并对原有厂房进行拆除重建,自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不满2年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企业登记面积及土地分期情况,各镇(街道)负责核实企业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核实后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汇总。5 .税收实际贡献。税收实际贡献是指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35、+环保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二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出租企业、承租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实际租用面积分摊计算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相应比例扣减。由市税务局负责提供税费实际入库数。以下两种情形单列计入实际税收贡献计算亩均税收、评价计分和评价分类,但不作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66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亩均税收口径:(1)当年度“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额”;(2)农业机械制造、化学农药制造等行业销项税率9%,进项税率13%,按照销项税率9%的产品销售收入乘以4%予以“税收还原”。企

36、业自主在市“亩均论英雄”系统申报下载打印,纸质材料送市税务局审定,市税务局汇总导入系统。6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四项排放量之和。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提供。7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8 .综合能耗。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和非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费的能源,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化的能源;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能源。综合能耗按等价计算,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9 .研

37、究开发费用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10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11 .年平均职工人数。指企业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12 .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建设用地费)二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建设用地费。由市统计局负责审核。13 .工业总

38、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14 .人才密度。人才密度二年末人才资源数量/年平均用工人数人才资源数量:指企业从业人员中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员数量总和。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中层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初级技术职称人员、其他人员;高技能人员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能人员。由市统计局根据年报数据审核。附件4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取数规范123456指标名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用地面积税收实际贡献、营业收入

39、年实际用电量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1 .企业名称。原则上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3 .行业代码。企业根据所属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代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4 .用地面积。以依法取得为前提、实际占用为原则,指年末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已登记用地面积+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其他用地面积。其中:(1)已登记用地面积:是指企业经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登记的土地面积;(2)承租用地面积

40、:是指企业依法租赁取得的实际用地面积。若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无法准确计算用地面积,则根据企业租赁的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比计算企业租赁的用地面积;(3)出租用地面积:是指工业企业依法将自用土地或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的用地面积;(4)其他用地面积:是指工业企业除登记用地面积、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外,实际占用的用地面积;(5)新供地面积36个月以内(24个月建设期,12个月过渡期)可不纳入用地面积,超出36个月的按月份比例计算纳入用地面积。以下情形经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不纳入用地面积:(1)因政府区域产业规划调整、安全距离调整、水保红线等因素导致企业未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的

41、(根据市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审查意见表或相关部门文件);(2)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得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发证手续,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原企业停产并对原有厂房进行拆除重建,自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不满2年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企业登记面积及土地分期情况,各镇(街道)负责核实企业承租用地面积、出租用地面积,核实后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汇总。5 .税收实际贡献。税收实际贡献是指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保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2、增值税二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出租企业、承租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实际租用面积分摊计算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相应比例扣减。由市税务局负责提供税费实际入库数。以下两种情形单列计入实际税收贡献计算亩均税收、评价计分和评价分类,但不作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66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亩均税收口径:(1)当年度“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额”;(2)农业机械制造、化学农药制造等行业销项税率9%,进项税率13%,按照销项税率9%的产品销售收入乘以4%予以“税收还原”。企业自主在市“亩均论英雄”系统申报下载打印,纸质材料送市税务局审定,市税务局汇总导入系统。6 .年实际用电量。指工业企业全年实际用电量。由市供电公司负责提供。7 .营业收入。企业所产生的收入。由市税务局负责提供。8 .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建设用地费)二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建设用地费。由市统计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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