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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本科教材选用质量标准第一条教材选用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为规范教材选用,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特制定本质量标准。第二条教材选用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鼓励部分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二)选优原则。根据以下顺序进行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部(委)规划教材、各类获奖教材;业界公认的高水平教材;其他教材。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校内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三)更新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达到50%左右。(四)统一原则。教学
2、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采用同一种教材。(五)自愿原则。除新生教材外,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教材。不统一要求使用辅助教材(或配套练习册),确因教学需要的,由所在系提出,学院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教师不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第三条教材选用基本要求(一)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二)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三)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
3、。(四)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五)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配套。(六)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修订必须是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七)启发性。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第四条教材选用程序(一)教材选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目录选用教材,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报所属系(中心)审核,对选用自编教材的需单独填写自编教材审批表审核。(二)系(中心)审核后报学院审核。(三)学院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聘请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正式列入选用教材进行征订。第五条本质量标准从2022年4月3日开始实施,由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