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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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实施方案为防范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强化燃气安全风险点的排查治理和源头管控,结合我乡实际,拟在全乡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或全电气化改造工作(以下简称”瓶改管(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范围第一类:乡域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小散型餐饮场所,具体包括现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餐饮场所。第二类: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第三类:机关、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瓶改管(电)”实施范围不包括

2、:一是无产权、产权不明、违章建筑、未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件的餐饮场所,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餐饮流动摊贩)。二是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餐饮场所。三是实施地块开发、房屋征收的餐饮场所。四是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建筑工地临时食堂。对无法实施”瓶改管(电)但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二、工作分工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证照领取、房屋性质、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鼓励引导餐饮用户对“瓶改管(电)”工作予以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统筹考虑安全管理要求和餐饮用户转换意愿,制定切实可

3、行的具体转换计划,合理安排时序进度,为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实施转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全乡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组织管道然气经营企业梳理制定简便安装流程;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乡安委力、:负责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综合监督和协调工作,督促各村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行燃气经营、使用等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进行挂牌督办。集镇办:负责督促餐饮用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督促餐饮用户在餐饮场所显

4、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餐饮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确保风险可控,指导餐饮用户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用气知识宣传。负责对不具备“瓶改管(电)”条件的餐饮单位制定后续整改方案。负责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街头流动摊贩进行查处,积极引导使用瓶装燃气流动摊贩入室经营。市场监管局宣堡分局:依法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未领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督促燃气充装单位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和信息追溯制度,加大对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无条形码标识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的查处力度。乡

5、派出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黑气点,配合疏导无理阻扰“瓶改管(电)”工作的事件;负责查处无证送气车辆(个人充装不得超过两瓶)。负责对餐饮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灭火设施和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落实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相关管控措施。乡供电公司:负责指导用户制定“瓶改电”方案,负责投资实施“瓶改电”导致的外部供电线路改造。乡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为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卫生医疗、宾馆坂店、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等机构使用燃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所属单位“瓶改管(电)”工作,督促

6、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日常检查。三、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4月底前)。各村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气的餐饮场所进行排查,并填写餐饮场所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于4月28日前报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二)制定计划阶段(2022年5月底前)。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会同各村、供电公司、燃气经营企业,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按照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程度等,合理制定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计划(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先选取XX集镇作为试点,通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率先完成试点建设。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优化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

7、做一片成一片,力争用半年多时间完成”瓶改管(电)”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成立以刘颖超乡长为组长,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安委办、供电公司、派出所、集镇办、市场监管局宣堡分局、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瓶改管(电)”工作,压实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责任,加强沟通指导,凝聚监管合力,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落实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相关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瓶改管(电)”顺利推进。(二)企业优惠让利,政府专项奖补。1.“瓶改

8、管”惠民鼓励政策分两个时间节点实行,截止时间以缴费发票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一律不得享受。(1)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用户承担30南企业承担40%、政府承担30%;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月30日止,用户承担35%、企业承担40%、政府承担25%”。2.“瓶改电”惠民政策不分时间节点,对表计以下内部线路改造、更换电灶具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贴35%,其余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开辟行政审批和协调服务“绿色通道”,为餐饮场所“瓶改管(电)”项目报批、施工等提供指导帮助。改造期间的道路沟槽回填、路面恢复由现场施工单位在相关机构监督下,按不低于原设施标准和规定实施,并承担沟槽回填、路面恢复的质量安全责任,道路恢复应与原路面顺接并保修一年。免收涉及的道路挖掘占用费、渣土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横幅、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供气和用气常识,提升广大餐饮用户和居民群众对“瓶改管(电)”工作的接受度和认同感,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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